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501000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履行好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积极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职责,做好归侨侨眷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团结起来,最大限度把他们爱国爱乡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把他们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独特优势发挥出来,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2)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资金、技术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华工作服务;引导侨资侨智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国内企业走出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办好侨联所属企事业。
(3)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愿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协商和推荐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侨眷代表人选,提名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委员人选;参与起草修订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4)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推动涉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
(5)密切与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及其社团的联系,履行海外侨胞社团联谊等职责,促进海外侨胞关系及社团和谐健康发展,加深乡谊亲情,鼓励他们融入和回馈当地社会,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地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为促进我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支持他们为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宣传贯彻“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方针,密切与台湾地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贡献力量。
(6)引导和鼓励归侨侨眷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族人民大团结,积极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海外华文教育,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科教文卫体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7)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加强侨联系统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视培养、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服务热情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把侨联建设成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家,使侨联干部成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友。
(8)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侨联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狠抓思想政治素质提升。2022年来,县侨联紧紧抓牢思想政治这根弦,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来谋划政治意识和政治理念教育。一是抓思想政治教育。依托王有德故居、阿猛会址、砚山县革命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好理论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班子第一议题等能动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全会精神,采取现场教学方式,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依托《张桂梅》《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风采录》《写在大地上的西畴精神》《女儿如歌》等读刊,开展“学身边典型建功新时代表”读书活动,撰写心得体会;组织观看了《南昌起义》、《红色故事汇之大钊精神视死忽如归》、《老百姓就是天》和《仙花盛开别样红》等教育片。全年累计召开理论集中学习8轮次、“主题党日”活动学习12轮次、党员会议学习12轮次、班子扩大会议学习9轮次;组织开展座谈交流等活动4轮次;及时组织侨联党员和归侨侨眷代表观看了党的二十大现场直播,并利用侨联换届契机,组织侨联委员、侨联工作者和归侨侨眷代表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4轮次,邀请县委党校老师专题宣讲1轮次。二是抓党规党纪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县纪委监委会议精神,加强对《条例》《准则》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力度,充分利用张秀兰、王金光等腐败案件以及州县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题材,对照《砚山县“以案促改”肃清张秀兰恶劣影响实施方案》文件部署,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点,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职务犯罪教育活动20余轮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5部,并撰写了个人心得体会10余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纪法知识测试7轮次。
2.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原则,调整充实了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严格对照意识形态季度派单工作部署,修订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等5个文件,完善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等5个制度;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年内,所有班子成员均对个人履行意识形态责任作了报告;严格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季度派单,年内累计派单4次5条,完成5条,完成率100%;切实将疫情防控、海内外华人华侨、民族大团结、创文创卫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内共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议4次、研判分析会议4次,向上级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2次;高度关注海外侨胞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通过侨联网站、座谈会、茶话会等渠道,妥善做好全县归侨侨眷的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思想教育工作,正确引领全县侨界群众树牢“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抓牢网络舆论主导权,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认真分析和研判新时期侨务工作的重点,增强侨胞的“四个自信”,正能量讲好中国故事,自觉服从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服务于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大局,主动投入到人居环境整治、爱国卫生运动、创文创卫等工作中。
3.坚持依法维护侨益狠抓法治意识教育。紧紧依托“三月法制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等契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通过上法制课、专题宣讲、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关于宪法的系列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及民族团结政策、艾滋病防治等内容,累计上法制课1轮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轮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侨界群众咨询100余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诉求5件。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与县级法治培训3轮次。同时,还将法制宣传与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网络诈骗、扫黑除恶等工作结合起来,全力增强侨界群众的法治意识,着力营造全社会知侨法、懂侨法、贯侨法、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
4.坚持建功新时代的干劲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创文创卫等重点工作,对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采用志愿服务、先锋垂范、群众参与等方式,以建功新时代的干劲,积极开展文山之干、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等践行活动。一是积极参与“七城创建”工作。累计投入资金2万余元,制作宣传资料和宣传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累计60余次,发放资料300余份;抽调1名侨干部参与文明劝导工作。二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政策的落实。组织和发动稼依镇侨园社区捐赠马关县“抗疫蔬菜”10吨;抽调1名侨干部到疫情集中防控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网格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排查60余次,免费发放医疗口罩200余个。三是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厕所改造、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安排1名干部驻盘龙村委会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自筹资金1.29万元,抽调2名侨联干部成立专班,定驻阿舍乡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厕所改造、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并将人居环境整治与“绿美文山先锋行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大力营造营商环境。立足于县侨情,调研建立了全县侨资源库,承办了全州侨商侨企座谈会,争取到云南省侨青会组织的“海外(港澳台)侨胞故乡行”到砚调研考察,向县政协专题汇报侨商营商环境工作1次;牵头召开营商环境交流座谈会1次20人、专题培训1次20人,建立了职工挂企机制。
5.坚持为侨服务宗旨狠抓侨联工作。为适应新时代侨联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自行开展侨情调查,逐步摸清和掌握全县归侨侨眷的生活情况、家庭情况、经济情况,建立了210余人贫困困难归侨侨眷台账,并利用九九重阳节和春节,扎实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累计春节慰问贫困归侨侨眷116户9.5万元,九九重阳节慰问高龄老人30余0.3万余元。利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实践活动,开展了“为侨办实事”30余件。争取资金2万元,建成平远镇和侨社区“侨胞之家”,并依托“侨胞之家”组织开展文艺表演等活动。着力打造和服务侨区“产业文化”,组织了侨区归侨侨眷群众代表外出红河州考察水果产业种植,争取了全省侨联系统项目工作会到砚山县参观考察。坚持以情聚侨,利用中秋佳节,积极开展联谊活动,并制作20余个中秋祝福视频向海内外侨界人仕互表爱国信念和桑梓之情。认真做好州侨代表和委员推荐工作,服务和支持人大归侨代表、政协侨联界委员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参政议政职能。年内,迎接省政协调研1次,参加州县政协专题调研和座谈会10余次,专题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
6.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2022年,县侨联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修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要点等4个文件和方案,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涉侨事务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部署、参与、落实。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10余次,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会10余次,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和法治课2次,带队开展纪律作风督察5次、集体廉政谈话5次、提醒谈话5次,撰写个人调研报告2篇;年内组织开展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检查2次,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1次、向县委分管领导报告重点工作7次、向县纪委监委报告2次;严格实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派单24条,完成24条,完成率达100%;严格执行“周报制度”和亮晒;督促实行每月党务政务公开累计20余次、财务公开累计11次,主要领导外出报备3次。着力开展“清廉机关”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签订“家庭助廉”廉政承诺书8份,开展家访活动1次5户;依托华侨事务项目,着力打造了和侨社区“廉政文化”建设,从而推进“清廉机关”创建步伐。深挖细查廉政风险点,共排查内部机构3个,查找风险点14个,评定高级风险3个,制定防控措施14条;排查个人廉政风险点24个,评定高级风险点5人,制定个人防控措施25条,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图1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海外交流和基层工作股。分别是:
(1)综合股。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和处理日常运转工作,掌握、反映工作动态;负责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保卫、财务、资产、信息及行政管理、后勤、会务、对内接待等工作。
(2)海外交流和基层工作股。负责海外联谊工作,拓展与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和友好交流;加强海内文化交流、推进海外华文教育;协助做好侨务招商引资引智引技工作;联系并服务侨资和侨属企业,接受和监管海外用于公益事业的捐款;负责侨务对台工作,国外侨情调研,建立海外社团、侨领、知名人士、企业及引资引智信息库建设;负责侨务方针、政策的宣传、县内侨情信息库建设;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侨胞之家建设、信访维稳、依法治县、综治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援助、政策调研、慰问和救助审核、华侨事务项目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县人大代表中归侨侨眷代表、县政协中侨界委员的人事推荐和服务;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对口安排的工作任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本单位内设机构为:综合股、海外交流和基层工作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74,351.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4,351.8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2,476.33元,下降10.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2,476.33元,下降10.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削减严重;二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0,139元。其中:基本支出998,139元,占总支出的98.81%;项目支出12,000元,占总支出的1.1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1,817.68元,增长8.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5,817.68元,增长50.7%;项目支出减少254,000元,下降95.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底人员增加,调入人员两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8,1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8,079.86元,占基本支出的89.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059.14元,占基本支出的10.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春节慰问贫困归侨侨眷12户,户均1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0,1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81,817.68元,增长8.81%,主要原因分析年底人员增加,经费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0,58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8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大病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30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主要用于财政补助的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规范化,做到厉行节约,上级调研工作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26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26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规范化,做到厉行节约,上级调研工作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059.14元,比上年增加7,246.54元,增长7.8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37089.14元,差旅费:720元。其他交通费:622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1 12358.52元,其中。流动资产99564.21元, 固定资产净值: 12794.31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684.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84.52元。 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9.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