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2 17:14:51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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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砚山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市场监管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行政审批。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使用)的行政审批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和推进砚山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查处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受委托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据职责核实报告质量事故,组织或者参与相应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砚山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承担特殊食品安全、食盐质量安全,以及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依权限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以及药物滥用监测并依法处置工作。依权限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承担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标准化工作,承担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承担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依法行政为主线,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2年修订《砚山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文书格式(79份)》报请政府印发;编撰《执法办案手册》(2022版)及常用执法文书三联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98.9%。

2.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管。

(1)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完成食品抽检监测任务105批次、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检查任务240批次、地级食用农产品抽检596批次、配合完成省级和州级专项抽检643批次;检查餐饮服务业经营户7576家次;检查学校食堂647家次;本年没有发生中毒死亡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2)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完成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任务23批次;完成药品监管经营企业数182家次;完成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62家次;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369份;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41份;完成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145份。

(3)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43家次;完成绿色铝园区特种设备监管476台(套)。

(4)强化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完成化肥抽检送检31批次;完成国家、省、州安排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38批次;开展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专项整治,检查21家168台燃气灶具;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检查,检查生产企业、经营户55户;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85家次,批发企业2家。

3.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

以市场主体倍增为助力,推动砚山经济发展。2022年市场主体总量31805户,较上年净增4628户;完成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52个;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18个;年报率应完成25714户,实际完成21435户,任务完成率≥83.36%。

4.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1)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案件。2022年,共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47件,罚款1.51万元,货值金额3.38万元;共办结一般程序案件91件,罚没款210.38万元,货值金额41.83万元,其中:产品质量违法案件18件、商标侵权案件18件、食品违法案件36件、特种设备违法案件4件、药品案件1件、医疗器械案件2件、无证经营案件8件、未成年人案件1件。涉嫌犯罪移送县公安局侦办案件5件(其中:药品案件2件、产品质量案件2件、食品案件1件),移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未经检疫猪肉案件3件。

(2)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是充分发挥12315体系作用, 并依托12315平台,实行“诉转案”机制,形成消费投诉举报、纠纷调解和侵权案件查处一体化联动机制。2022年,共接待消费者咨询227人次,办结各类投诉举报和12345热线案件562件(其中12345专线热线89件),争议23.56万元,挽回:18.1万元。二是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积极落实省、州关于“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成功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经营户40家,我县“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经营户达到59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安全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产品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监管股、市场秩序监管股、行政审批和信用监管股、投诉举报管理股(12315 投诉举报中心)、食药安全执法中队、质量安全执法中队、经济检查执法中队。下设乡(镇)派出机构 11 个,分别是:

1.阿舍市场监督管理所;

2.平远市场监督管理;

3.稼依市场监督管理所;

4.维摩市场监督管理所;

5.江那市场监督管理所;

6.盘龙市场监督管理所;

7.八嘎市场监督管理所;

8.干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9.者腊市场监督管理所;

10.蚌峨市场监督管理所;

11.阿猛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1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6人(离休0人,退休96人)。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7,252,015.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40,784.29元,占总收入的99.3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1,231.18元,占总收入的0.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76,162.54元,下降5.8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相应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84,999.38元,下降5.9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净减少7人相应的基本支出拨款减少,二是本年无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经费相应的项目支出拨款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增加8,836.84元,增长8.6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砚山县司法局拨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7,194,555.38元。其中:基本支出15,082,675.82元,占总支出的87.72%;项目支出2,111,879.56元,占总支出的12.2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33,564.89元,下降17.05%,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度减少;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96,796.54元,下降13.22%,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二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净减少7人,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三是本年财政未安排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预算支出、第四季度一般公用经费预算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236,768.35元,下降36.93%,主要原因:本年无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经费支出、办公用房修缮费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82,675.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77,902.66元,占基本支出的91.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4,773.16元,占基本支出的8.65%。2022年度公用经费人均支出是14,497.4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1,879.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行政运行支出432,749.93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费、销毁罚没物资搬运费;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23,349.58元,主要用于支付新版营业执照采购费、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资料印制费、销毁罚没物资处置费、20个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三是质量安全监管支出42,9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费;四是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29,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省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费;五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77,269.95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抽样样品购买费、办公设备采购费、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资料印制费等支出;六是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050.10元,主要用于支付贷免扶补工作产生的办公费、邮电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40,784.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相比减少3,484,941.64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净减少7人,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三是本年财政未安排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预算支出、第四季度一般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四是本年无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经费支出、办公用房修缮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50,61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5%。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人员工资支出10,172,5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245.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8,661.53元、资本性支出238,17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6,93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就业补助、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支出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7,832.96元、离休费支出132,843.00元、抚恤金支出698,073.20元、遗属生活补助支出69,42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714.28元、邮电费支出6,050.1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2,486.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相关支出情况: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46,90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31,05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4,527.2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0,7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具体支出情况:住房公积金支出950,74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3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974.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4,369.3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0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3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974.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4,369.39元,完成年初预算307,000.00元的63.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43,300.00元的12.9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禁非执法工作使用执勤执法车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餐次和人次。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17.35元,下降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37.35元,下降0.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80.00元,下降14.8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公车管理使用中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严控公务用车行为;在公务接待工作中能严格执行砚山县人民政府相关接待制度,严格控制接待对象、陪餐人员、接待标准,坚持同城不接待,接待中执行烟、酒、饮料不上桌等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开展检验检测、执法案件查办、监督检查、风险预警、市场巡查、消费维权、打击传销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度车辆运行维护费车均支出13,883.53元。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到本单位开展工作检查、调研、业务指导往来人员及本单位基层所业务办理人员。2022年度国内公务接待费人均支出30.3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1,002.07元,比上年减少464,992.38元,下降26.9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县财政未安排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预算支出、第四季度一般公用经费预算支出;二是在职人员减少相应的公务交通补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支出费用,包括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具体支出情况:办公费22,746.50元、印刷费16,490.00元、手续费638.48元、水费12,212.60元、电费48,659.91元、邮电费82,864.63元、物业管理费10,076.70元、差旅费4,015.50元、维修(护)费5,387.00元、租赁费1,200.00元、会议费670.00元、培训费2,220.00元、公务接待费5,60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369.39元、其他交通费用750,681.3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55.00元、办公设备购置91,51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9,526,654.57元,其中,流动资产57,460.09元,固定资产18,937,145.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32,049.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5,728.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8,26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551.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8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661.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670.00元,比上年减少4,056.00元,下降85.11%。主要原因是:倡导厉行节约、新冠疫情防控不允许人员聚集等原因,压缩会议次数和参会人数,相应会议费支出减少。2022年产生支出的会议共3次,均为接待基层所参加会议人员产生的餐费支出,一是召开第二轮巡查组进驻本单位会议,二是召开“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会议,三是召开县委组织部考察干部会议。会议次数与上年相比减少4次。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2,220.00元,比上年增加204.00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食品价格普遍上涨。2022年产生支出的培训是3次,均为接待基层所参加培训人员产生的餐费支出,一是冷链食品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培训,二是本系统第一期和第二期大练兵业务培训。培训次数与上年相比增减无变动。

(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情况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4,087.00元,主要用于支付财政供养的6个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文件依据:砚政复〔2018〕84号《关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人员6名的批复》。

(四)专用材料费支出情况        

专用材料费支出381,906.80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及标志采购支出。

(五)劳务费支出情况

劳务费支出998,082.71元,主要用于支付法律顾问费、安保保洁员劳务费、单位供养的20个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文件依据:砚政复〔2019〕503号《关于县市场监管局购买社会服务岗位人员20名的批复》。

(六)委托业务费支出情况

委托业务费支出437,3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罚没物资销毁处置费、食品安全抽验费、工业产品质量检验费。

(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情况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50,681.36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

(八)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55.00元,主要用于支付驻村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驻村队员工作经费等。

(九)生活补助费支出情况

生活补助费支出是90,3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费、退休人员建房安家补助费。

(十)奖励金支出情况

奖励金支出345.00元,主要用于支付独生子女费。

(十一)办公设备购置支出情况

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58,268.00元,主要用于支付打印机6台、台式电脑10台、笔记本电脑10台、涉密电脑1台、文件柜5组、办公桌椅一批的采购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其他费用。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1401111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0911052487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