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2022年地方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09 16:28:26     来源: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3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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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2022年地方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报告

——砚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由我作关于2022年砚山县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9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0.2%,为调整预算数的236.9%,(差异大的原因:一是2022年3月2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税收政策的变动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与预计数差异较大。二是州级统筹出让那兴丘砚高速公路、师丘高速公路耕地指标年底实现收入14177万元。)同比下降48.3%,减收43151万元,主要原因是: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影响收入大幅下降,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按上年同口径计算累计完成91925万元,同比增长0.04%,增收39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9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4%,为调整预算数的99.4%,同比下降7.2%,减支26933万元,减支的主要原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较年初增加33863万元(预算法出台时,政府预算未实行收付实现制,年初预算不计结转资金)。

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145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9542万元,上年结转9488万元,调入资金40762万元,全年收入总计447814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34893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63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62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696万元,调出资金13763万元,支出总计44064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7167万元。

决算结果:202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初步执行数相比,收支总量均增加45万元,变动原因:一是县级与州级办理决算事项时,按省州调账要求上级补助收入增加45万元;二是据上级结算要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数大于调整预算数,需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因此将年终结转结余减少2129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134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89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7.2%,为调整预算数的92.2%,同比下降56.8%、减收80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19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5%,为调整预算数的79.8%,同比下降58%、减支147541万元。变动原因:2022年受新冠疫情冲击及房地产市场持续走低,土地流拍导致土地出让价款收入较年初减少24121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0892万元,上级补助4739万元、上年结余1997万元、调入资金1376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900万元,收入来源总计132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19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9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70万元,支出总计12711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172万元。

决算结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初步执行数相比,收支总量均减少344万元,变动原因:县级与州级办理决算事项时,按省州调账要求上级补助收入减少344万元,对应结转结余也减少34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06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2775%,为调整预算数的100%,较上年增长55136.7%,增收2701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00%,为调整预算数的101.2%,较上年增长325%,增支65万元。变动原因:一是利润收入较年初增加67万元、新增转让民族体育馆经营权收入26975万元。二是2022年末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26999万元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完成27066万元,上级补助18万元,收入来源总计270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26999万元,支出总计27084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决算结果: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初步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577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9.7%,为调整预算数的88.5%,同比增加1.2%,增收185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566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2%,为调整预算数的100.9%,同比增长5.4%,增支7957万元。较2021年收支变动增幅均在正常范围内。

收支平衡情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57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566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11万元,加上年结余5218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2296万元。

决算结果: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初步执行数相比,收入增加73万元,变动原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委托投资收益增加73万元;支出增加1万元,变动原因:是汇总表中调整数据四舍五入变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增加1万元。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2022年上级下达砚山县的债务限额为693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92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84500万元。

(二)政府性债务余额。2022年12月31日存量政府债务余额为68303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9693万元,专项债务483338万元,债务余额均严格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内。

三、其他与财政决算有关的重点工作情况

(一)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9488万元,按原资金用途纳入2022年预算安排支出3865万元,2022年底根据存量资金管理规定将未支付资金5623万元收回统筹使用。

(二)调入、调出资金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调出事项。一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0762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262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3763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6999万元。二是从公共预算调出13763万元到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重点支出资金使用

根据《砚山县2022年财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方案》,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1847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整合到位资金12662万元,占计划数的58%,其中: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投入1354万元,占整合资金的62%。

(四)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2年共向省州争取转移支付资金32145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67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8013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4638万元。除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7167万元外,所有转移支付资金已严格按照资金用途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五)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在县级财力内安排预备费6500万元,动用预备费1335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等方面。未使用的预备费516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用于下年度预算支出。

(六)超收收入安排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数较年初预算数短收45804万元,较调整预算数超收26696万元,根据上级结算要求,与调整预算数相比后超收收入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696万元。2021年决算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3万元,年度执行为弥补年初预算财力缺口,将373万元全部作调入处理。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为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编制中要求全县各预算单位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2022年已实现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全覆盖。及时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2021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选取10个部门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八)控制结转结余资金情况

2022年年初存量资金结余59623万元,2022年清理收回各类财政资金2657万元,全年安排存量资金62280万元,年末无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化解债务、消化以前年度暂付款、安排以前年度未形成实际支出项目等。

(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

2022年国库支付资金总量达到467108万元,其中国库直接支付(统发工资)92163万元,财政指标清算145350万元,实拨资金229595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资金、土地出让金安排的支出及划拨社保专户的社保资金等。

(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拟采购金额1733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6675万元,节约资金65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78%。

(十一)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022年度砚山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94979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6319万元、非流动资产693477万元、受托代理资产0.1万元。负债总额265001.9万元,净资产684794万元。

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2022年度砚山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040521万元,负债总额14305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32391万元、非流动资产908130万元;所有者权益609933万元;营业收入56049万元;营业总成本69882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2975万元;利润总额-10858万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20%。因国有产权登记工作不完善,还有部分企业未纳入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导致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数据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决算数据存在差异。

(十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82万元,同比下降3.2%,减支29万元。其中: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同比下降1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4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三)财政预算公开情况

在县人大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2023年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云南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监督平台进行“双公开”。全县应公开预算部门66个、二级预算单位112个,涉密不公开部门1个(砚山县人民武装部),按时公开部门65个、二级预算单位112个,预算公开率100%。   

(十四)县级“三保”保障情况

2022年按照国家和省级的保障范围和标准编制“三保”预算25724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88441万元、保工资158601万元、保运转10198万元。在年度执行中,因人员、补助标准变动等因素,落实“三保”支出256562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5%,其中:保基本民生88266万元、保工资158534万元、保运转9762万元。   

(十五)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2年共向上争取直达资金14582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4628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8786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54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42277万元。直达资金已全额分配下达到预算单位,分配下达进度为100%,支付进度93.7%,未支付资金已结转下年安排使用。2022年直达资金重点用于帮扶困难群众,保基本民生、保就业、疫情防控、保基层运转、减税降费。  

(十六)财政专户资金情况

按财政部核准保留财政专户10个,所有财政专户及资金全部按要求归口国库部门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专户资金余额90571万元,其中:非税收入专户4个,专户余额446万元;社保基金专户2个,专户余额86143万元;代管资金专户1个,专户余额1623万元;事业收入专户1个,专户余额628万元;扶贫资金专户1个,专户余额1088万元;粮食风险基金专户1个,专户余额643万元。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扣州委全会安排部署,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推进砚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财力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组织收入,增强财力保障。一是紧盯铝产业、电力、烟草等重点行业,确保应收尽收,力争全年税收收入占比实现70%。二是深挖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国有企业闲置低效资产、土地等处置盘活力度,探索特许经营权盘活,增加地方可支配收入。三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确保森林植被恢复费、纪委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守保障底线。一是压缩非必要支出,通过清理规范社会购买服务事项、调整本年度难以支付事项等方式压减支出。二是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三保”不出问题。持续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民生保障、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支持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不断织密扎牢民生兜底安全网。三是强化预算约束,除疫情防控、自然灾害防治等应急处置外,严控新增支出。四是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合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用好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三)规范金融监督,促进健康发展。切实加强金融监督管理,完善预警监测,强化重点领域风险排查,督促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夯实金融信用建设,引导金融机构之间加强数据共享,推动资源配置优化,构建良好金融生态。

(四)强化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一是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投后管理,完善项目建设和运营全周期、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快专项债券使用进度,持续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带动扩大社会投资,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二是推动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细化年度债务化解任务目标,积极申报隐性债务化债试点县,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

(五)强化项目储备,争取上级支持。认真研究各类政策支持导向,结合实际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对储备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分清优先等次,整合包装优质项目,积极争取专项补助支持。用好《支持云南砚山产业园区打造千亿级园区政策措施》(云发改地区〔2023〕364号)中各项资金支持政策,争取省预算内资金和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六)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监督问责。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清源”等专项行动,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把支出关口。对落实中央及省、州要求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压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整改结果向全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各项财政改革事项,为新时代砚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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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砚山县政府决算公开目录20231009025255129.xlsx

1、砚山县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附表20231009025255565.xls

2、2022年砚山县政府决算公开表20231009024955916.xls

3、2022年砚山县政府决算说明20231009025253740.pdf

4、2022年砚山县上级转移支付决算说明20231009025254255.pdf

5、2022年砚山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决算说明20231009025254489.pdf

6、2022年砚山县“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20231009025254707.pdf

7、2022年砚山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231009025254817.pdf

8、2022年砚山县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2023100902525497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