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4 11:22:42     来源: 阅读次数:2537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73401000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对全县事业单位实施“十定”管理的通知》(砚机编办〔201686号)精神,为规范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加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适应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发展需要,特制定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编制“十定”方案,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在全系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决定。

2)负责全县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系统改革与发展,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3)指导和帮助农民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牵头组织县级示范社评选,以及州以上示范社申报和县级合作社项目评审,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示范化建设。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对农资、烟花爆竹等重要商品的市场管理。

5)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产权制度改革,总结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制度;指导和帮助系统生产经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6)指导系统内科技开发、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技术创新和推广运用工作,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7)定期做好全系统会计、统计、人事劳动、社办工业等各种统计报表的综合上报。

8)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指导全县系统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9)抓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指导各下属企业开展好改革改制工作;协调系统内相互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参与市场竞争。

10)组织开展对系统干部职工、农民合作社管理人员、农民经纪人、庄稼医生等的培训,提高广大乡村干部素质,培育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农产品经纪人队伍。

11)负责代表砚山县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活动,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开展经济、贸易、人才技术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政治建设突出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抓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完成县委巡察“回头看”反馈的23个问题整改并建章立制。年内,单位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问题,“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得到压缩和控制。

2)着力巩固供销综合改革成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改革内容。2021年建立健全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充分发挥各机构职能作用,推动联合社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年内,全县全资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社有企业资产总额达6074万元,所有者权益达3455万元。

3)持续深化服务“三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各层级示范社创建工作。全力打造一批运行较为规范、经营服务比较齐全、带动农民增收较多、社会影响较好的大社强社,开展党建+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入乡村振兴发展。年内全县共有738个合作社,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个,省级示范社31个,州级示范社35个,县级示范社76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名称为: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合作指导股、经济发展股、财务股、监事会办公室。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收入合计2,576,757.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6,757.1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068,986.99元对比减少492,229.8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有调动人员和在职转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和一般公用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支出合计2,789,369.19元。其中:基本支出2,589,369.19元,占总支出的92.83%;项目支出2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7.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493,783.02元对比增加29,586.17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200,000元比上年度38,000.00元增加162,000.00元,增长426.32%,有调动人员和在职转退休人员,一般公用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9,369.19元。与上年2,455,783.02元对比增加133,586.17,增长5.44%,主要原因是有职级和档次晋升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47,652.33元,占基本支出的90.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1,716.86元,占基本支出的9.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企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0.00元。与上年380,000.00元对比增加162,000.00元,增长426.32%,主要原因是砚财企〔2019122019年供销综合发展专项资金支付稼依供销社财务挂账资金20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项目支出数为200000元,用于支付砚山县稼依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资金,砚财企〔2019122019年供销综合发展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9,369.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493,783.02元对比增加29,586.17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有职级职务和档次晋升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9,28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5%。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5,885.28元;死亡抚恤163,099.20;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4,28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8,251.4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3,015.5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17.85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1,737,46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其他交通费;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主要用于砚财企〔2019122019年供销综合发展专项资金支付稼依供销社财务挂账资金200,000;

  5.住房保障(类)支出148,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00元,支出决算为3,996元,完成预算的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96元,完成预算的8.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创建节约型机关”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精简和压缩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880元,增长28.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80元,增长28.2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州供销社开展蹲点式调研工作,公务接待费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996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9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9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供销工作和合作社发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716.86元,与上年270,544.38元对比减少28,827.52,下降10.6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20,989,383.88元,其中,流动资产20,977,283.57元,固定资产12100.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1,786,366.4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6,982.55元,其中固定资产95,020,与上年相等。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989,383.88 

20,977,283.57 

12100.31 




12100.3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其他费用。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73401111

2022110815525787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