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1401000
砚山县江那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江那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江那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避孕技术和生殖保健综合服务。
2.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承担辖区内计划免疫,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对育龄人群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开展孕情、环情监测。
4.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随访、康复等工作;承担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及使用效果随访工作。
5.承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普及疾病预防和卫健知识,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6.承担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的科学知识宣传工作。
7.承担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8.承担县卫生健康局及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概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全镇共有9个社区、5个村民委、63个自然村,107个村(居)民小组,总户数36179户,总人口数119665人。为全面提高我镇卫生工作水平,确保2021年度卫生计生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根据砚山县卫生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现将江那镇2021年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1年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541份,累计建档率达到55.31%;管理高血压病人6922人,管理糖尿病人2566人,管理重性精神病293人,管理老年人5538人,管理肿瘤病人378人。全部适龄儿童免费接种10种疫苗,一类疫苗的接种率达到95%以上,二类疫苗接种4103针次。二是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搞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三是继续搞好计划免疫信息化管理工作。四是坚持搞好网络直报工作,2021年共上报传染病155例。五是继续搞好结防工作,做好登记、报告、转诊工作,搞好宣教工作。积极动员孕产妇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并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工作,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统计管理,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定期召开村医生例会,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认真做好孕妇服叶酸工作;2021年更换宣传栏84期,发放宣传资料108796余份,举办健康讲座84期。组建46个签约服务团队,签约8606人,履约8606人,履约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江那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砚山县江那卫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预防接种门诊、基公科、院办、后勤科、财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江那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1.砚山县江那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砚山县江那卫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砚山县江那卫生院无财政资金支付“三公”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江那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9,290,459.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32,211.39元,占总收入的89.6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958,247.97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10.31%;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2021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332,211.39元,较上年9481446.08元减少1149234.69元,下降13.89%,下降原因主要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资金及医疗保险费单位部分为在当年支付;
2021年事业收入合计958,247.97元,较上年625402.24元增加332845.73元,增长率53.22%,增长原因主要为:门诊门诊人次数增加,医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江那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9,494,439.05元。其中:基本支出5,688,945.24元,占总支出的59.92%;项目支出3,805,493.81元,占总支出的40.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0%。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440009.79元,其中基本支出4634515.98元,项目支出3,805,493.81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总支出8032413.7元增加407596.09元,增长率5.07%。
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较上年4487484.25元相比,增加147031.73元,增加率3.28%,财政允许清算2019-2020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款;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3544929.45元相比,增加260564.36元,增长率7.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加大专项工作的开展,致使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2021年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054429.26元,较上年181143.74元减少873285.52元,下降率17.18%,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合理控制人员及运行经费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江那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88,945.24元。较上年4668627.99元增加1020317.25元,增加原因:财政允许清算2019-2020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38,606.76元,占基本支出的76.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0,338.48元,占基本支出的23.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江那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05,493.81元较上年3544929.45元,增加260564.36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加大专项工作的开展,致使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100399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87366.27元,2100401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40136元,21004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187292.04元,2100409项重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0699.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江那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40,009.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89%。较上年8032413.7元,增加407596.09元,增长率5.07%。增加原因:财政允许清算2019-2020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款及2021年加大专项工作的开展,致使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59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支付职人员养老保险66596.48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910590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50075.28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绩效工资等;商品及服务支出5150232.29元,主要包括卫生院日常办公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临聘人员劳务费等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3219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321935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江那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75.92元,其中因公出国的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475.92元,公务接待费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我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开展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工作6475.92元,公务接待工作0元,合计6475.92元与实际支出数相差6475.92元,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及公务接待费均是使用我单位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财政资金支付,故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数存在差异。我院2021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合计6475.92元;支付公务接待费合计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江那卫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较上年0增长,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江那卫生院资产总额2818176元,其中,流动资产456369.26元,固定资产2255756.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605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8749527.87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31351.87元,下降率67.7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100元,财政收回额度5080344.73元,流动资产减少860107.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818176.00 | 456369.26 | 2255756.74 | 597014.00 | 303800.00 |
| 1354942.74 |
|
| 10605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5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8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