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4 09:54:04     来源: 阅读次数:2437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2301000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  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规范预防接种服务,执行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列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列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22-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承担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医疗业务:院内自行组织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责规程、常规规范的学习、三基操作培训各种业务学习共十余次,根据业务需要,邀请省级专家到院培训1次,根据科室特点,派出人员到各种培训机构短期培训3次,根据医院发展规划,派出进修人员六人。通过各项措施的积极开展和有效实施,使我中心医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业务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2021年,门诊就诊患者73200人次,住院就诊患者6954人次,医疗收入1074.04万元,(药品收入179.52万元),医疗支出1147.60万元。

2.护理工作:每月由护理部质控组进行全院护理质量检查,内容包括基础护理、特、一级护理、消毒隔离、急救物品、普通病区管理、病区护理安全管理、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护理技术操作等。坚持每月召开护士长例会,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查找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消除护理不良事件隐患。认真落实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对全院护理质量存在问题进行汇总,进行分析,寻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和调整护理质量管理方法。

3.医院感染管理:2021年医院感染监测常规监测标本258份,合格数250份,合格率为96.90%。

临床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分类,及时交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规范管理,交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处置,资料规范保存;每季度采处理后的污水培养,培养结果符合GB15982-2012国家标准,按照标准排放。

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集中到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供应一体化管理。

遵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级标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与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措施。按紫外线消毒灯的要求及工作计划,每半年对全院所有使用中紫外线消毒灯进行强度监测,发现不合格及时更换,使其合格率达100%。

4.健康扶贫

建档立卡户607户2367人,按照云南省4548疾病分类,目前36种大病35人(含阿基王开连),其他大病28人,慢性病110人,其他疾病326人,36种大病患者均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方案集中管理,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每季度入户随访一次服务。2021年本院住院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746人次,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46人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入院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

2021年建档立卡人口签约1023人,其中高血压管理375人,签约375人;糖尿病管理94人,签约94人;重性精神病管理51人,签约49人(舍木那余加兵,羊街曹桂海);肺结核管理1人,签约1人(2021.4.22已结案)。

全镇42名乡村医生自2021年1月至今,仍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上,每日为居家隔离人员测体温。2021年居家隔离体温检测2236人,监测体温服务62608人次;累计跟踪管理626人监测体温和跟踪随访服务4382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后勤科、财务科、中医科、门急诊、综合一科、综合二科、儿科、妇科、体检科、药剂科、功能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1.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未使用财政资金支付“三公”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4,306,873.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4,772.76元,占总收入的23.9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0,882,100.51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76.06%;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2021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24,772.76元,较上年3148243.55元增加276529.21元,增加8.78%,增长原因主要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资金拨入的增加;

2021年事业收入合计10882100.51元,较上年12364489.76元减少1482389.25元,下降率11.99%,下降原因主要为:因疫情暴发,病人量减少医疗收入增加;

2021年其他收入0元,较上年0元减少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4,303,454.75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2,887.26元,占总支出的93.21%;项目支出970,567.49元,占总支出的6.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303,454.75元,较上年15670669.71元,减少1367214.96元,下降率8.72%,减少原因合理控制各项运行成本支出。

2021年度基本支出13,332,887.26元,较上年15137093.25元,减少1804205.99元,下降率11.92%,下降原因控制临聘人员数,控制各项成本支出。

2021年度项目支出970,567.49元,较上年330927.11元,增长639640.38元,增长率193.28%,增加原因2021年加大专项工作的开展,致使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32,887.26元。较上年15137093.25元,减少1804205.99元,下降原因控制临聘人员数,控制各项成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57,809.36元,占基本支出的32.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75,077.9元,占基本支出的67.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0,567.4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100399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52673.89元,21004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6293.6元,21007999项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600元。增加原因2021年加大专项工作的开展,致使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4,593.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77%。较上年2765457.44元,增加1349136.21元,财政允许清算2019-2020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款及2021年加大专项工作的开展,致使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567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支付职人员养老保险66596.48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3433267.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87555.52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绩效工资等;商品及服务支出9847535.39元,主要包括卫生院日常办公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临聘人员劳务费等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84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84511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未支出的原因是我院接待费均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财政资金。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元比2020年0元减少0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0元比2020年0元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用单位自有资金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较上年0增长,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2904699.76元,其中,流动资产7795824.63元,固定资产4816099.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0000元,无形资产192775.1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5117178.4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2478.68元,下降率15%;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8110元,财政收回额度1162331.34元,在建工程减少100000元,流动资产减少1148257.34元,在建工程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904699.76

7795824.63

4816099.97

1480705.07

266000


3169394.9


100000

192775.1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0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03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2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