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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干河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干河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干河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承担义务教育中学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2.促进基础教育和社会公益服务事业的发展。
3.负责对学校进行管理,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合理布局,对学校的布局结构进行调整,科学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确保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5.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义务教育。在县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内进行统一招生,为上一级学校输送更多优秀的学生,培养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较高创新能力的新时代好少年。
6.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7.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8.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砚山县干河中学2021年度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头并进,较好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纪律作风教育,促进教风的根本好转。
2.抓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学校德育工作。
3.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和义务教育均发展材料收集工作。
4.抓好教学教研工作,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5.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管理,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6.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各项经费的安全运行。
7.继续抓好文体卫生、校园建设及绿化美化工作。
8.认真抓好教育扶贫工作,确保教育扶贫取得实效。
9.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与战斗堡垒作用,广泛关注学校各个层面教师的学习活动,努力构建学习型党组织,注重青年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爱岗敬业,安心本职工作,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干河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砚山县干河中学。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干河中学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1.砚山县干河中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砚山县干河中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砚山县干河中学无项目支出,故《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干河中学2021年度收入合计12,931,406.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31,406.4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3,718,355.95元对比减少786,949.54元,下降5.74%。主要原因根据砚政复〔2021〕810号,财政收回年末结转和结余及本年未形成支出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干河中学2021年度支出合计13,105,862.65元。其中:基本支出13,105,862.65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3,317,245.74元对比减少211,383.09元,下降1.59%。主要原因:属于县级部分公用经费未形成实际支付,单位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未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干河中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05,862.65元。与上年13,317,245.74元对比减少211,383.09元,下降1.59%,主要原因属于县级部分公用经费未形成实际支付,单位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未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79,588.34元,占基本支出的89.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26,274.31元,占基本支出的10.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干河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0元相比无增减变动,原因是砚山县干河中学2021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干河中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05,862.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3,317,245.74元对比减少211,383.09元,下降1.59%,主要原因属于县级部分公用经费未形成实际支付,单位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1,371,55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7%。主要用于学校日常支出、教师工资、各类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32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遗嘱补助及抚恤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684,12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教师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885,8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教师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干河中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99.00元,支出决算为599.00元,完成预算的8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9.00元,完成预算的85.6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使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56.00元,下降6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156.00元,下降65.8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各项检查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99.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各校点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1批次,7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干河中学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支出0元对比无增减变动,原因是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干河中学资产总额7,498,988.51元,其中,流动资产171,641.07元,固定资7,327,347.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9,665,609.4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66,620.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