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1 11:33:57     来源: 阅读次数: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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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抓实学校党建工作,推进学校健康发展。

2.抓学校精细管理,促进育人质量稳步提升。以进一步强化学校精细化管理为主要抓手,确保学校工作高效运转,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强化管理育人效能。

3.抓学校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一是抓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二是加大督察力度,确保学校各项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狠抓教学常规,上好每一堂课。四是加强教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五是借助教育科研,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六是利用教育资源,整合学科教学。七是注重课余活动,丰富学生生活。八是加强家校联系,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4.抓学校安全工作,促美丽和谐校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安全应急演练,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安防体系。

5.教育扶贫与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加强教育扶贫政策宣传,打好脱贫攻坚战,二是规范贫困学生资助审批手续,确保扶贫经费专款专用,三是高度重视,政府协调,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善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有力地推动学校稳步发展。

首先,我校在领导班子建设中,认真分析学校现状,按照“双培养”工作原则,把优秀的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中层干部,同时又坚持从教师中来、到教师中去,通过听取教师意见,个人自愿、组织考察的方式,吸收优秀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到学校领导班子中来,组建了新的领导班子,并把支委委员列入行政班子中,坚持在党的领导开展学校的各项工作。在班子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以德治校”理念,在广大教师中树立能上能下的思想,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在工作中,学校定期每周一早上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集中学习和讨论学校具体工作,全体班子成员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养,共同把学校管理得更好。

2.狠抓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

我校高度重视教师业务素质提升和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提高,要求教师严格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教师自己的业务水平。同时,学校不定时召开教师会议,组织学习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和进行纪律作风教育,如《砚山县教育系统关于酒驾处罚实施细则》,学习典型案例、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即上级通报的违反师德师风、酒驾醉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杜绝学校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和纪律作风的现象,更不能有违法的行为。通过不断的学习,师德师风较为良好,我校至今没有出现违纪违反的行为。

3.突出党建工作核心。

  党建是学校的核心,我校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本学年,我校开展的工作有:第一,每月按时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即8月份“疫情防控不放松,七城同创众参与”、9月份“中秋月圆人心齐、推陈出新喜相迎”、10月份“学史不忘来时路,砥砺前行志愈坚”、11月份“以史为鉴、开创未来”、12月份“继往开来铸百年辉煌、承前启后谱世纪华章”,活动结束后及时录入云岭先锋后台,每一次主题党日活动都具有深刻的意义;第二、积极收缴党费,并按时上交;第三、督促教师及时填报党员积分;第四、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第五、党组织教师开展各种活动,如教师篮球比赛,党员教师到街上打扫卫生,教学比赛等等,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第六、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第七、为准备申报“州级党建示范校”作准备。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校不断加强教师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学校的精细化管理,坚持自觉维护和执行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增强党员教师的党性观念,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使教师们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外,学校积极组织教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及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纪律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全面”、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格局,使教师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纪律,牢记砚山县教育系统教师“十禁止”、校长“十禁止”和反“四风”的具体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按照新时期教育系统师德师风纪律要求自己,坚持有错必改、有违必究的工作态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外,学校积极申报州级“清廉学校”,认真做好档案收集及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5.高度重视立德树人和学校安全工作。

认真领会党的教育方针中立德树人的要求,把立德树人工作和我校安全工作相结合,为学校和谐、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学校要求德育处要把安全工作做到宣传到位、演练到位、落实到位,从教师到学生,从校内到校外,师生皆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基本的逃生知识。一是积极主动联系公安、司法、消防等部门对师生进行专题讲座和技能传授;二是以开展主题班会和学校活动(年级组篮球赛、班级足球赛、学校运动会、元旦晚会、五.四活动等)和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学生作文为载体,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礼仪教育,加强教师交流和学习;三是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号检查建议”森林防火落实“五个一”等具体工作。四是专门邀请州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到我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五是细化德育教育和安全管理,建制度抓落实,常检查抓整改,各负其责,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6.狠抓以“教学质量为中心”不放松,严格执行“““双减””政策。

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力,是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具体体现,因此,学校进一步细化教学评价机制,以《维摩一中教学常规管理细则》为准绳、进一步完善教学常规制度,对每个班子成员下达提高教学质量任务,让班子成员挂钩到年级到班级,每班设立相应跟班教师,采集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培优补差工作,深入教学课堂听课评课,与教师互动交流,组织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和课堂教学改革。切实寻求提高课堂效率,不断探索高效课堂的方法。同时,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外校交流,加强教师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本学年,根据教体局的要求,吴清华副校长参加“万名校长”培训,先后派出教师到文山、砚山参加学科培训,积极参加维摩一中、二中共同开展“同课异构”教学知识竞赛;不断更新我校教育理念,提高教学质量。目前,我校全体教师主动参与教学管理工作,形成和谐文明的良好局面,有效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学校严格执行“““双减””政策,我校要求教师尽量减少学生作业、考试,晚自习不允许教师讲课,特别是第一节晚自习要求放“新闻联播”给学生看,学校多开展活动,要让学生感觉到校园里的快乐,留得住学生。

7.扎实开展教育扶贫工作,带动控辍保学工作效率逐步提升。

我校每学期开学,都积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按班年级的安排教师下乡做不稳定生的工作,防止学生辍学,同时借助党委政府、派出所的力量,学校领导班子走在控辍保学第一线,走村下寨,先后到扭克、拉角、老梁箐等流失率较高的村寨走访,了解学生情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督促学生家长完成义务教育监管职责,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另外,监督好班主任每天打好学生的考勤并按时上报。一年来,我校控辍保学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果。

8.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

我校按照上级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每学期开学做好开学准备,学生、教师入校戴口罩,测体温,扫两码,对行李进行消毒;上课期间做好学生的一日四检,校园内每天按时在各个点消毒,校内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随时要有充足的准备,进行了疫情防控演练,要求师生到边境县、出州要做核酸检测、做好报备等,总之,我校对疫情防控工作是积极高度重视,没有出现半点马虎之处。

9.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创卫工作。

首先,我校积极打造校园环境,卫生不留死角,清理杂物,花 10万左右进行绿化打造,建盖杂物间,本学期我校的校园环境质量有了大幅度提升。其次,我校多次组织学生到校园外学校周边进行清扫,带动群众积极爱护卫生,养成讲究卫生的好习惯。第三,向学生宣传爱卫知识,校园内外不能乱丢垃圾,有垃圾要扔到固定的垃圾箱里,同时,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利用降旗仪式进行宣传爱卫活动,要求学生回家要向父母宣传,并同父母共同打扫家里的卫生,带动家长共同养成经常打扫家庭卫生的好习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2021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2021年度收入合计18,949,763.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39,763.00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收入合计17,462,949.05元对比增加1,486,813.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77,834.66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上年多发放了3个月的属于县级财力支付的奖励性绩效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2021年度支出合计19,511,473.94元。其中:基本支出19,511,473.9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3,646,268.58元对比增加5,865,205.36元,增长42.98%。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上年多发放了3个月的属于县级财力支付的奖励性绩效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511,473.94元。与上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46,268.58元对比增加5,865,205.36元,增长42.98%。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上年多发放了3个月的属于县级财力支付的奖励性绩效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55,057.5元,占基本支出的88.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56,416.44元,占基本支出的11.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支出0元对比无增减变动,原因是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本年财政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经费,项目统一在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实施,2021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01,473.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37,670.53对比增加5,863,803.41元,增长43.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上年多发放了3个月的属于县级财力支付的奖励性绩效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5,309,700.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055,214.40元(其中基本工资4,834,651.80元、津贴补贴5,281,338.20元、奖金348,930.00元、绩效工资2,590,294.4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4,066.4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70.00元(主要是独生子女费1,470.00元、生活补助6,600.00元);资本性支出42,350.00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7,3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33,225.6元,死亡抚恤24,132.0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883,0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646,382.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8,949.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681.5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51,4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主要用于单位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22.00元,支出决算为6,922元,完成预算的98.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22元,完成预算的98.5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941元,增长38.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41元,增长38.9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本年度因疫情防控等工作,公务接待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6,922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2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2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支出0元对比无增减变动,原因是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维摩乡第一中学部门资产总额7,224,062.71元,其中,流动资产443,722.68元,固定资产6,744,060.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6,28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33,740.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3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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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教育支出。
(六)特殊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七)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2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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