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0501000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平远镇现为砚山县最大的乡镇,全镇10万余人口,全镇20个村民委社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45所,其中高级中学1所(属县直管),初级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小学19所;公办幼儿园2所,民办幼儿园20所,在平远镇党委政府和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及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1.抓实学校党建工作,推进学校健康发展。
2.抓学校精细管理,促进育人质量稳步提升。以进一步强化学校精细化管理为主要抓手,确保学校工作高效运转,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强化管理育人效能。
3.抓学校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一是抓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二是加大督察力度,确保学校各项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狠抓教学常规,上好每一堂课。四是加强教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五是借助教育科研,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六是利用教育资源,整合学科教学。七是注重课余活动,丰富学生生活。八是加强家校联系,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4.抓学校安全工作,促美丽和谐校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安全应急演练,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安防体系。
5.教育扶贫与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加强教育扶贫政策宣传,打好脱贫攻坚战,二是规范贫困学生资助审批手续,确保扶贫经费专款专用,三是高度重视,政府协调,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服务教育提质为核心,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1)强化政治担当,夯实主体责任。我校党委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内,组织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议4次,每季度督促检查下属学校支部党建工不少于1次。派出季度党建责任清单93份,听取下属支部书记报告季度工作开展情况4次。
(2)强化政治引领,抓实思想教育。坚持把政治理论学 习摆在首位,做好“带学、领学、督学"”。一是持续推进“两学 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3)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研 读“四本书”,并作学习体会交流。
(4)强化组织建设,,筑牢战斗堡垒。一是优化组织设置。 今年9月,申请成立农场幼儿园党支部,12月,平远一中党支部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中共平远镇中心学校委员会整建制转移至中共砚山县委教育工委直属管理。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021年度接收预备党员9名,转正党员17名,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21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41名。年内,全镇有12名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评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平远二小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清廉示范学校",有力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向服务型党组织转变。
(6)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永葆患诚廉洁。年内,专题研 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与下属学校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工作2次,派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32份,开展集体 廉政谈话4次、上廉政党课4次,以良好的党风引领校风。
2.补齐党建设工作短板,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文山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健全学校党建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理清党建工作思路,构建运行顺畅的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抓实学校党建工作,引领全体教师充分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夯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委实施细则。加强学校公用经费和学生营养餐食堂财务管理,深化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本学期共对全镇辖区学校开展学校公用经费、学生营养餐账务、贫困学生资助金足额发放落实情况进行5次专项督察,组织对各村校财务账务管理员进行4次培训。
4.以《砚山县学校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为指导,强化学校管理,提升学校管理质量和水平。贯彻落实“学校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平远镇中心学校的《学校管理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和推进“学校管理年”工作进程。
5.抓学校安全,为学校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最关注的焦点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组织镇属各学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加强安全管理教育,注重师生安全演练。通过安全工作专题讲座,利用校园广播、团少队活动、黑板报等多形式全方位的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安全常规检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检查中对学校食品卫生、输电线路、疏散通道、防火措施、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师生乘坐农用车、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实验室以及学校在建工程等不留死角,对发现安全隐患提出具体改进措施,限期整改;三是建立档案资料,加强痕迹管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新冠疫情”预防监测,严格按照各级领导指示要求,认真制定学校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校园环境周边卫生消毒杀菌工作,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体温监测,认真做好一日“三检”和“四检”工作,有力保障学校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五是认真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要求,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清理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学校。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学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收入合计96,715,042.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705,042.06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收入合计98,691,623.06元对比减少1,976,581.00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2021年砚山县财政按收多少支多少原则,年末冲减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支出合计105,151,367.43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36,367.43元,占总支出的99.99%;项目支出15,000元,占总支出的0.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82,729,266.98元对比增加22,422,100.45元,增长27.10%,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上年多发放了3个月的属于县级财力支付的奖励性绩效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136,367.43元。与上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729,266.98元对比增加22,407,100.45元。增长27.08%,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上年多发放了3个月的属于县级财力支付的奖励性绩效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195,208.33元,占基本支出的89.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41,159.1元,占基本支出的10.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00元。与上年0元对比增加15,0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彩票公益金资金列为项目支出。具体用于购买砚山县平远镇第二小学少年宫用品支出10,193.80元及少年宫线路维修等4,806.2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97,684.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66,549.17元对比增加22,431,135.06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上年多发放了3个月的属于县级财力支付的奖励性绩效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80,672,9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9,709,564.60元(其中基本工资24,470,043.00元、津贴补贴30,044,382.20元、奖金1,752,939.00元、绩效工资13,442,200.4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50,539.9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863.4元(独生子女费4,945.00元、抚恤金39,918.40元、生活补助16,000.00元);资本性支出1,051,936.00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87,05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21,029.84元,死亡抚恤266,027.0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947,38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3,415,041.5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75,771.4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6,568.49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890,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单位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490.49元,支出决算为31,290.49元,完成预算的9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72.49元,完成预算的9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18元,完成预算的99.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7,103.49元,下降1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993.49元,下降5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890元,增长65.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学校严控公务用车支出,本年度因环境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公务接待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72.49元,占36.03%;公务接待费支出20,018元,占63.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72.4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72.4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砚山开会、交材料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01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01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财务检查、疫情防控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学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支出0元对比无增减变动,原因是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平远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37,010,379.94元,其中,流动资产1,081,972.44元,固定资产35,925,407.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952,273.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5,82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375,2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2,5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5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2,5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教育支出。
(六)特殊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七)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