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2101000
砚山县康复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康复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康复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康复院负责康复院入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其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麻风病畸残康复服务,现症麻风病患者医疗服务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现康复院有1名医生、2名护士负责院内基本医疗工作,8名临时工负责院内居住人员的衣食住行及后勤保障工作。核定编制7名,目前已到位2名护士、1名财务人员和2名医生、检验1名。康复院居住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居民医保由康复院工作人员帮康复者在手机上缴费后,医保局后返缴费的250元给康复者,住院医药费用居民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县民政局“一站式救助”报销;享受国家农转城和城镇低保政策,所有居住人员的农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康复者在院内居住,一日三餐,桌式就餐,有专人帮洗衣服,在院内门诊看病不花钱。2021年每月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从2019年每月为480元再次提高为510元。目前康复院正常运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康复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砚山县康复院。砚山县康复院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康复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一、砚山县康复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砚山县康复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康复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390,269.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0,269.5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3144.89元,减少了2%,减少原因是在编人员经费减少,人员基本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康复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563,233.19元。其中:基本支出1,563,233.19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2700.89元,增加了14%,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清算2020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康复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3,233.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2700.89元,增加了14%,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清算2020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7,388.48元,占基本支出的93.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844.71元,占基本支出的6.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康复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2020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无增减变动情况。无项目支出,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康复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3,233.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2700.89元,增加了14%,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清算2020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93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57,629.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4%。主要用于麻风病人日常生活保障和半供养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
3.住房保障(类)支出42,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康复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元,支出决算为24,252.07元,完成预算的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252.07元,完成预算的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696.63元,增长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96.63元,增长7.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久,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52.07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52.0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252.0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麻风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康复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康复院资产总额3243541.26元,其中,流动资产88677.15元,固定资产3123489.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137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2410.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康复院无其他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