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0201000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是全县唯一的皮肤病、性病防治专业机构,是发现麻风病人的重要窗口,同时也是全县的皮肤病、性病规范化专科门诊,具有较强的专业医生,以艾滋病咨询、性病检测、激光治疗、检验等,承担着全县繁重的麻风病防治工作任务。主要设有门诊、麻性科、行政后勤科三个科室,主要工作是,麻风病防治、性病诊疗、MSM干预。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政府重视,多部门协作。我县的消除麻风工作一直得到县委、县政府、卫健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和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于2021年4月29日组织召开了砚山县2021年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联席会议,参会人员有县长、分管副县长、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及卫生院院长参加会议。会议强调各部门各乡镇要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治措施,强化宣传培训,规范开展麻风病诊治及判愈工作,充分利用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继续加强疫情监测,并在现场与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砚山县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责任目标书(2021-2025年)》。
2.社会关爱指标开展情况。砚山县康复院现有康复者76人,其中69名康复者每人每月领取低保金510元,7个特困康复者每人每月领取低保金832元,69名康复者每人每月领取临时补贴43元/月,其他三个麻风村22人,享受城镇低保22人;康复村内康复者城镇医保或新农合参保率100%,民政代缴率100%;2级畸残以上《残疾人证》应办248人,实办248人,办证率达100%;麻风病人适龄子女入学率100%,康复手术筛查8人。
3.技术骨干培训。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的目标,我站高度重视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于2021年3月5日在县卫健局六楼会议室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平远疾控分中心)、私立医院、县皮防站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为期半天的麻风病工作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人员80余人参加,培训有通知、签到、照片、培训前后测试和小结。
4.麻风病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州卫健委“整乡推进、全面覆盖、巡回扫荡、不留空白”的要求开展消除麻风运动,各项任务指标均按要求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设有办公室、麻性科、健康教育、皮肤病性病专科门诊和住院部、艾滋病防治科、医务科等七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一、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6,603,125.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8,416.4元,占总收入的70.5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922,592.33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29.12%;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117元,占总收入的0.33%。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20382.7元,增长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0347.27元,增长7.14%,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财政收回额度,在2021年初拨回;事业收入减少108255.17元,下降5.33%,减少的原因是因2021年疫情影响,事业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7,156,587.68元。其中:基本支出5,709,591.15元,占总支出的79.78%;项目支出1,446,996.53元,占总支出的20.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较上年5,734,671.15元增加了1421916.53元,增加了24.8%,增加的原因是因我单位2021年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增加,临聘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09,591.15元。较上年5,042,170.08元增加了667421.07,主要原因本年支付以前年度职工保险欠费较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67,690.43元,占基本支出的67.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41,900.72元,占基本支出的32.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6,996.53元。较上年692501.07元增加了754495.46,主要原因分析因我单位2021年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增加,导致项目经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327268.51元,其中办公费15108元,印刷费86419.35元,水费18397.04元,差率费58134.4元,劳务费1149209.72元,全部用于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麻风病防治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因砚山县消除麻风依然严峻,存在经费不够的情况;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119728.02元,其中劳务费111938.02元,培训费7790元,用于开展艾滋病专项防治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得到有效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8,989.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34%。较上年3512273.66元增加1736715.7,增长原因是本年支付以前年度职工保险欠费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8,66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
2.卫生健康(类)支出4,632,0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5%。主要用于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2976482.1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专项项目支出1327268.51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艾滋病项目支出119728.02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2294.59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866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659.38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48,2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4822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100元,支出决算为24,034.61元,完成预算的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034.61元,完成预算的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412.39元,下降9.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2.39元,下降1.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90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用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34.61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34.6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034.6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0元相比,无变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资产总额5662874.81元,其中,流动资产175596.06元,固定资产3191160.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265000元,无形资产31117.8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10080.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60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0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60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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