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5001000
砚山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投资促进和开放合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拟定全县投资促进、经济合作相关政策;负责开展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营造、宣传、推介砚山投资环境;负责发布投资促进政策及重要招商引资信息。
(2)拟定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落实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订年度投资促进指导性意见及引资目标责任;协调督导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等开展投资促进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负责经济合作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投资促进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3)负责策划、组织和承办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的重大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承办县级领导外出开展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交往等重要活动相关事宜;承办国内外企业来砚考察投资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性的中介招商、网络招商、媒体招商工作;组织招商引资合作项目推介的洽谈、签约活动。
(4)负责开展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并协调处理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工作。
(5)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工作。
(6)协调推进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7)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
(8)会同县乡镇、直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等策划推出县级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管理县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
(9)负责指导、协调和服务外省驻砚商会投资促进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砚山县投资促进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州委州政府七县工作专题会议、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六大战役”、十项重点工作要求。以党建为统领,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十四五”时期开新局的良好局面。
1.主要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党建引领工作情况。深入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召开党员大会4次,讲授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每月党费日完成党费交纳工作。围绕五个基本深入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实施党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工作实践的政治自觉。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紧紧围绕1目标8内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不断提高全局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源头上筑牢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思想防线,时刻保持亲清政商关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努力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筑牢意识形态领域防线,每季度开展工作研究和工作部署,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步调一致,始终做到工作不能移、方向不能偏、思想不能滑、初心不能改。四是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2021年,我县共实施国内合作项目63个,协议投资总额309.0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00.34亿元,占州下达任务100亿元的100.34%,比上年同期80.88亿元增长24.06%。其中:上年结转项目20个,协议投资总额211.56亿元,实际到位资金55.22亿元(省外到位资金55.22亿元)。新增项目43个,协议投资总额97.52亿元,实际到位资金45.12亿元(省外到位资金39.07亿元,省内州外到位资金6.0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00万美元,占州下达任务40万美元的750%。
2.主要做法措施。一是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认真领悟三个必然要求和六个突出重点,通过学习教育,努力提升政治意识高标准化、提升政治学习高质量化、提升为民服务高水平化、提升全局治理高效能化。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4次,党员集中学习6次,主要领导专题宣讲1次,班子集中学习2次,从源头上提升了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自身的政治自觉。充分汲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通过民生实事计划、领导调研排查、为民办实事、党员服务群众、短板弱项“一计划四清单”解决27个实际问题。围绕五个基本,深入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了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和服务群众的职责。使党的建设始终在六大战役、十项重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事业发展保驾护航。紧紧围绕党要管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突出主体责任、指导责任、监督责任和自律责任,探索出1目标和8板块的工作主线,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为办实事、开新局的可靠保障。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保障单位全体人员在党组织的带领下做到先进和纯洁。时刻做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扛实“三个责任清单”,派出主体责任清单4次8条,第一责任人清单2次3条已全部完成。细化工作任务分解,先后3次进行研究部署,20个层次任务分解工作已落实完成。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做到“第一议题”不缺位,“第一课题”不落位,重点工作相补位。开展季度派单,实施季度派单和三单合一派单涉及43条已全部完成。抓好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涉及38条清单以10月底全部落实。紧盯半年度和年度考核问题销号,涉及的9个问题清单归零,确保短板弱项、缺项问题能够及时落实。做好季度检查和研究部署,建立定期回头看长效机制,对巡察反馈、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双重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暴露出的问题、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等,坚持问题为导向,汇总销号整改。深入推进九个专项整治,整治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严管厚爱净化干部职工思想。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建设让全局上下步调一致向前进。围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会、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落实到位,杜绝“中梗阻”现象,努力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观,学懂弄通科学社会主义理念,确保在工作中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四是努力推进主责业务为全县经济发展作贡献。充分发挥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积极筹备、协调县党政主要领导带队招商,不定期听取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报,安排布置招商引资工作。今年以来,累计接待到砚考察企业150余批次,其中:党政主要领导接待92批次。先后与8家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协议总额51.08亿元。聚焦绿色发展“三张牌”和全县四大产业,紧紧抓住绿色铝创新园区建设历史性机遇,开展重点招商、以商招商,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2021年以来,对接邀请铝产业关联企业到砚考察洽谈65户,至目前,绿色铝园区引进企业签约9家,在砚注册企业19家,计划实施项目22个(已签约11个),计划总投资406亿元。同时,围绕全县产业布局、优势资源,相继策划、包装、推介了一批全行业具有投资价值的招商项目。2021年共策划包装重点招商引资项目16个,计划总投资202.87亿元。其中:省级重点包装项目1个(砚山县铝材精深加工项目,总投资50亿元,重点发展高附加值工业型材和铝合金板带箔材,建设铝导体、铝导线、铝家具等生产线),州级重点包装项目2个(砚山县三合民族文化乡村旅游区项目,总投资10亿元,打造文旅产业园、乡村博物馆,建设民宿、特色养老民俗客栈、乡村度假酒店及以农业观光园区、休闲农业园、采摘农业园、生态农业园、民俗观光园、保健农业园、教育农业园为支撑点的休闲农业综合体;砚山县平远镇乡村振兴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总投资41.07亿元,规划区域120000亩,建设种植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园区、农旅融合发展田园综合体等功能区,涉及一、二、三产业,共有18个子项目)。同时,主动开展定向、上门、精准、专题招商活动,积极寻求实力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坚持《云南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服务办法》,围绕《砚山县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协调处理机制(试行)》《砚山县贯彻落实文山州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十条措施》,始终把服务意识融入招商人的“骨髓”,让“服务好客商”成为一种本能,力促外来投资企业尽快签约落地和竣工投产。从洽谈、协议拟定、签约、项目备案、项目审批、注册登记、开户、用地保障、场平等环节,全程提供“妈妈式”“店小二”服务,着力推动签约项目早落地投产。五是协调推进其它相关工作。围绕年初工作计划和上级要求,深入实施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民族团结、法制砚山、乡村振兴等工作,确保年度综合考评不缺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砚山县投资促进局,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投资一股、投资二股、项目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投资促进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投资促进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003,237.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03,237.2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00,255,447.80元对比减少87,252,210.52元,下降87.0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收入兑现减少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奖95,826,443.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3,004,357.19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244.54元,占总支出的9.34%;项目支出11,789,112.65元,占总支出的90.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00,474,602.07元对比减少87,470,244.88元,下降87.0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支出兑现减少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奖95,826,443.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投资促进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5,244.54元。与上年1,051,756.51元对比增加163,488.03元,增长15.5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未发生养老保险支出,21年度养老保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2,299.98元,占基本支出的94.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944.56元,占基本支出的5.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投资促进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89,112.65元。与上年99,422,845.56元对比减少87,633,732.91元,下降88.14%,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奖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兑现文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费8995300元;
(2)兑现2020年垫付聚森实业有限公司入园补贴项目经费2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00,497.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1,929,004.80元对比增加11,071,492.39元,增长573.95%,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本年项目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00,71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9%。主要用于:2010350事业运行911,599.56元,2011308招商引资11,613,772.80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339.85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75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759.36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74,75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001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3,743.3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483.2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524.04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82,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82,27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元,支出决算为16,442.74元,完成预算的1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42.74元,完成预算的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外出招商引资较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1,374.26元,下降6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355.26元,下降6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9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砚山县投资促进局商务接待支出较多,故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42.74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42.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442.7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投资促进局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投资促进局资产总额362,738.11元,其中,流动资产10,846.69元,固定资产351,891.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7085.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175.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 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2.上缴上级支出: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5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