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0501000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配套的法律法规,维护农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2.制定砚山县土壤改良、科学施肥、节水农业技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土肥水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4.承担新型肥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5.组织实施全县土壤资源、有机肥资源调查和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与评估、土壤培肥、改良和利用工作。
6.指导开展土壤肥力和土壤墒情动态监测等土、肥、水监测体系建设。
7.负责开展土肥水技术培训、咨询和技物配套,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
8.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肥料质量监测工作。
9.承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1)绿肥后效利用
计划13.5万亩,完成13.6万亩,占计划的100.74%。
秋播苕子计划5.80万亩,完成58000亩,占计划的100%;肥用马芽花计划2.2万亩,完成23000亩,占计划的100.45%;肥用蚕豆计划2万亩,完成20000亩,占计划的100%;肥用豌豆计划2万亩,完成20000亩,占计划的100%;肥用大豆计划1.5万亩,完成15000亩,占计划的100%。
(2)商品有机肥推广
计划39万亩,完成 39.1万亩,占计划的100.25%,分布在全县11个乡镇 105个村民委11521户。其中:水稻完成50000亩;玉米完成51000亩;蔬菜完成210000亩;烤烟完成30000亩;薯类完成30000亩;小麦计划完成20000亩。
(3)秸秆还田
在粮食主产区,推广秸秆还田技术。通过实施,增加土壤肥力,有效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化肥使用量。计划35万亩,完成35.2亩,占计划的100.57%。
(4)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测土配方肥大面积推广计划127.35万亩,完成 127.75万亩,占计划的100.31%,分布在全县11个乡镇105个民委(含5个农场)86250户。其中:水稻计划13.5万亩,完成135000亩;玉米计划50.85万亩,完成508500亩;小麦计划13.5万亩,完成135000亩;豆类计划4.5万亩,完成45000亩;薯类计划8.55万亩,完成85500亩;花生计划5.4万亩,完成54000亩;油菜计划1.35万亩,完成13500亩;烤烟计划11.25万亩,完成112500亩;蔬菜计划完成18万亩,完成184000亩;甘蔗计划0.45万亩,完成4500亩。
(5)水肥一体化
计划6.6万亩,完成 6.62万亩,占计划的100.30%,其中:水果滴灌计划完成1.3万亩,完成13000亩;蔬菜喷灌计划完成2.3万,完成23200亩;冬马铃薯滴灌计划完成3亩,完成30000亩。
2.耕地质量调查与等级评价工作
耕地质量调查与等级评价工作主要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样点布设、耕地质量等级野外调查与土样采集、土样制作与检测、等级评价四个工作,目前已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样点布设、耕地质量等级野外调查与土样采集工作,共进行样点野外调查和土样采集159个,分布于全县11个乡镇。至2021年5月21日采集耕地质量调查与等级评价土样159个,11月完成制样工作,样品已送州土肥站,等待上级下步工作安排。
完善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网络累计完成16个。按照平均每10万亩设置1个监测点的原则(按此原则设置的监测点数为基准数),构建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网络,砚山县应建监测点为16个,到目前为止已全部完成,其中:2019年完成2个州级监测点(维摩乡1个WS03、盘龙乡1个WS04、);2020年原计划建监测点4个,分别为:省级1个(平远),州级1个(江那WS16),县级2个(维摩、盘龙);新增10个县级监测点,分别为:阿舍1个、平远2个、维摩1个、江那1个、八嘎1个、者腊1个、阿猛2个、干河1个。2020年合计完成选建监测点14个,现已全面完成剖面观察、取样等工作。目前,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已纳入3个监测点的建设规划。
3.耕地轮作,2021年耕地轮作计划面积3万亩,实际落实30000亩,轮作模式为:水稻—豆类,水稻—绿肥,玉米—绿肥。
(1)资金落实情况
砚山县资金额度到位450万元,其中:物资采购234万元(绿肥160.2666万元,蚕豆73.7334万元);现金补助210万元,购买服务6万元正按《砚山县2021年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序组织开展,尚未支付。
(2)任务落实情况
水稻一豆类(蚕豆)轮作模式落实9453亩。目前已完成种植1000亩;水稻一绿肥轮作模式落实15000亩。目前已完成种植500亩;玉米一绿肥轮作模式落实5547亩。
(3)物资采购情况
绿肥种子采购103.73243吨;蚕豆种子采购82.2吨。
(4)物资发放情况
已全部就位,并发放到轮作区乡镇。具体情况为:绿肥种子发放103732.43公斤,分别是:平远镇10000亩50997.43公斤;稼依镇2000亩10000公斤;维摩乡5547亩27735公斤;干河乡3000亩15000公斤。蚕豆种子共发放82200公斤,分别是:稼依镇1000亩8700公斤;维摩乡1453亩12600公斤;盘龙乡5000亩43500公斤;者腊乡2000亩17400公斤。
4.田间试验
2021年计划实施的田间试验共7组,其中:2020年2组,1组玉米化肥减量增效、1组水稻化肥减量增效;2021年5组,1组玉米化肥减量增效、1组玉米肥料利用率、1组水稻肥料利用率、1组辣椒中微量元素肥料肥效、1组马铃薯肥料利用率试验。现已测产6组,严格安排试验方案进行,余下1组马铃薯肥料利用率试验计划12月开展。
5.肥料市场监管工作
今年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属地管理”的原则,联合工商、技术监督、供销部门对砚山县范围内农资市场重点对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苗床土壤调理剂及水溶肥料的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号,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检查,砚山土肥站结合“春雷行动”肥料市场专项检查,联合农科局法规股等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247人次,检查涉及全县11个乡镇,11个肥料销售市场,73个肥料销售网点和代办点,市场检查涉及率基本达到了100%
6.市场巡查(扫黑除恶专项整治)
2021年以来,我站利用召开土肥培训会议,下乡开展土壤肥料调研、扶贫、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与农户座谈以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20次,累计出动业务人员247人次,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指导541人次,发放扫黑除恶资料386份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有关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农民种植合作社社员以及肥料经销企业有关人员的知识面,积极引导他们自觉投身并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在全行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1,116,70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9,702.6元,占总收入的96.6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7,000元,占总收入的3.31%。与上年对比增加44,816.44元,增长4.18%,主要原因上级职能部门安排实验项目。文山州土壤肥料工作站拨2021年耕保项目试验经费26,500.00元和2021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试验经费10,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1,117,805.6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805.6元,占总支出的96.69%;项目支出37,000元,占总支出的3.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1,148.29元,增长28.98%,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人员经费增加和上级职能部门安排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0,80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4,148.29元,增长24.71%,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9,250.64元,占基本支出的96.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554.96元,占基本支出的3.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文山州土壤肥料工作站拨2021年耕保项目试验经费26,500元和2021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试验经费10,500元。具体项目开支差旅费15,840元、租赁费10,300元、专用材料费580元、劳务费10,280元。开展完成田间试验5组。即水稻化肥减量增效试验1组、玉米化肥减量增效试验1组、玉米化肥利用率试验1组、辣椒中微量元素试验1组、马铃薯肥料利用率试验1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805.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9%。与上年对比增加214,148.29元,增长24.71%,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10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5%,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
2.卫生健康(类)支出63,63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补助、大病保险等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778,49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3%,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行业业务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9,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700元,支出决算为6,030.43元,完成预算的32.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80.43元,完成预算的43.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0元,完成预算的12.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715.82元,下降38.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18.82元,下降3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7元,下降45.0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80.43元,占85.9%;公务接待费支出850元,占1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80.4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80.4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耕地质量调查与等级评价工作等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型肥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等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隶属于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资产总额580,172.95元,其中,流动资产183,788.78元,固定资产396,384.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3,943.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他固定资产其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80,172.95 | 183,788.78 | 396,384.17 | 141,800 | 0 | 254,584.17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社会保障缴费】: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专用材料费】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