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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
2.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3.负责农村经济情况调查统计。
4.负责农经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
5.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监督减轻农民负担,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砚山县按照省、州、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要求,采取“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于2017年12月底开展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共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418户、1887人,量化集体资金203.6375万元,确定股东1887人,发放股权证418本。在试点基础上,2018年全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县于2021年7月全面完成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量化与管理、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任务。共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100个村委会(社区)、1180个村(居)民小组,共查清集体总资产19.41亿元,经营性资产1.07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8.34亿元,查清集体资源560.43万亩。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0.57万户,农户47.85万人。共完成集体资产折股量化99个村委会(社区),1117个村(居)民小组,量化资产总额1.32亿元(其中:成员股1.06亿元,集体股0.26亿元),量化经营性资源总面积为0.2万亩。参与改革的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完成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选举、章程制定、赋码登记等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成立工作。全县实际成立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1216个(其中:村委会社区99个、村居民小组1117个)。初步建立起产权明晰、保护严格、管理顺畅的集体经济制度,最终实现农村集体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户户有资本、人人有股份、年年有分红”的目标和赋予农户更高收益分配权。
2.强化指导,有效推进土地适度规模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县挂牌成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土流转服务中心,并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切实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截至2021年10月,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15.6万亩,占二轮承包合同面积215.65万亩的7.24%。涉及农户28734户,涉及流转金额7312万元。
3.强化监督、扎实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为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县减负办于2021年3月印发了《砚山县2020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砚农负担〔2021〕1号)文件,对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作了统一安排部署,文件要求各部门各乡(镇)每年例行开展一次涉农收费自检自查工作,县级进行重点抽查检查。通过各部门各乡(镇)自检自查,县重点抽查,我县农民负担监管“四项制度”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4.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强化监督管理职能,扎实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是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2021年3月组织开展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进一步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状况。二是扎实做好资金调度,强化监管。加强监管职能,积极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强化业务指导及管理,及时调度资金使用及存量,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三是根据清产核资发现的问题,认真修订出台了《砚山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堵住财务管理中随意性支出等漏洞。
5.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砚山县人民政府印制下发《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规划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县农经站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认真抓好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审批调度制度、台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宅基地。截至目前,县、乡(镇)、村共开展宣传培训21场次860余人。2020年7月3日以后,目前全县共收到农户宅基地申请1579起,已审批584起。
6.加强农村经济调查统计,真实反映农村基层经营现状。认真开展农村经济统计年报、半年报、入户调查、农业基点调查等工作,真实反映农民生产经营活动和收入水平情况,客观分析、判断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切实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政策性依据。截至目前,共完成农村经济情况统计半年报2期;完成省市场信息处物价信息采集半月报20期,形成分析材料2期。
7.强化服务指导,切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休规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文山州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实施方案》(文农联〔2020〕9号 )及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强化服务,努力培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加快推进新型农业主体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截至目前,全县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作社738个,国家级示范社5个,省级示范社 31个,州级示范社35个,县级示范社76个,已注册商标147个。三品认证2个,已注册商标2个。拥有社员 32598户,带动农户59418户,入股资金13.8亿元。今年新增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7个。共发展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335家,其中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家庭64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州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
8.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效化解基层矛盾,我县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机制,构建乡村村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2021年全县累计土地纠纷136件,其中:乡(镇)调解纠纷134件,县仲裁办受理5件,仲裁裁决2件,目前有3件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率达100%。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9.扎实抓好“七城”创建包网格包店包户和盘龙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洁提升工作。按照县级统一要求,认真组织抓好“七城”创建包网格包店包户环境卫生整治和盘龙乡农村环境整洁提升督促检查指导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内设机构: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1,815,849.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3,849.76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00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收入减少715,425.54元,下降71.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1个乡镇村级会计人员的工资不在本单位支付,分别由各乡镇发放,形成的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1,829,184.76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739.71元,占总支出的99.81%;项目支出3,445.05元,占总支出的0.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21年支出减少735,356.12元,下降28.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1个乡镇的村级会计人员工资不在本单位支付,形成的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5,739.71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基本支出减少730,765.85元,下降28.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1个乡镇的村级会计人员工资不在本单位支付,形成的支出比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08,954.43元,占基本支出的9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785.28元,占基本支出的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45.05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项目支出减少4,590.27元,下降57.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项目在主管单位实施。具体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水电费支出3,445.0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9,184.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021年减少717,425.54元,下降28.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1个乡镇的村级会计人员工资不在本单位支付,形成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4,16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1%。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大病保险、死亡抚恤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79,27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279,82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年终一次性奖励、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5,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主要用于财政补助的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655元,支出决算为11,952.35元,完成预算的28.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77.35元,完成预算的46.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75元,完成预算的14.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履行节约减少开支形成的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473.06元,下降10.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8.94元,增长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62元,下降31.0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履行节约减少开支形成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77.35元,占70.93%;公务接待费支出3,475元,占29.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77.3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477.3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7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7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村经济情况调查统计年报培训、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上级业务部门督察检查指导工作等事项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1,172,194.2元,其中,流动资产30,548.52元,固定资产1,141,645.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5,791.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5,800元(划给11个乡镇村级会计电脑形成的固定资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00 | 1,172,194.2 | 30,548.52 | 1,141,645.68 | 0.00 | 93,800.00 | 0.00 | 1,047,845.68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社会保障缴费】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专用材料费】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