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维摩乡第二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第二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维摩乡第二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义务教育。在县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内进行统一招生,为上一级学校输送更多优秀的学生,培养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较高创新能力的新时代好少年。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 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9) 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广大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10)在县教育局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11)在县教育局政府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办学目标: 规范、高效、提质、创新,建设高质量、现代化、有特色的一流学校。
办学思路: 立足砚山,辐射周边,面向省州,走向全国
工作抓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项目建设为抓手,
重点任务:
1、用高尚的精神引领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结合砚山县干部召回管理工作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师能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教学观念新,师德高尚,专业水平、教学质量高的教师队伍。确保教职工中无体罚等重大违纪和违法行为。让教师感受到仁慈、宽容的敬业力量和幸福职业感。
2、 进一步深入推进扁平化管理制度,今年为学校扁平化管理实施开展的第二年,继续在学校全面铺开扁平化管理制度,规范年级管理,落实管理人员职责,结合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全员聘用方案制定学校年级扁平化聘用制度并完成聘用工作,修改并完善相应的考核制度和绩效工资方案、学校考核年级细则,制定公平公正的教师评价体系。提高年级团队意识及工作创新能力,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3、德育工作力求务实,力求具有针对性,时代性和实效性。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工作积极开展,养成教育常规进一步完善。努力做好学困生的帮扶转化工作。确保学生中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坚持“全面育人”的教育理念。注重特长教育,抓好体、卫、艺工作。进一步拓展时空,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保证综合教育时间,力争让每一个学生都有一项感兴趣的活动。
5、贯彻均衡发展,平等对待,推进学校“高效课堂”课程改革,坚持分层教学原则。坚持培优辅差,好差并举,面向全体。确保教学质量稳步上升。中考奋力完成教育局下达指标,各科成绩平均分在全县前茅,七、八年级期中期末在全县统测中力争第一,保住第二。
6、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收流止辍”常抓不懈,力争让每一个学生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在校学生的巩固率,确保学校的生存发展。
7、充分发挥现有装备的作用,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的作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最大限度地让远程教育为全校师生的学习、工作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努力实现远程教育班班通。利用录播教室大力开展微课录制,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8、进一步加强卫生、安全教育管理,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推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加强食堂食品和饮水的卫生检查工作,确保无流行性传染疾病发生。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9、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维修教学楼、兴建食堂,努力改善后勤服务,充分利用新建食堂的优势,不断提高餐饮质量,让师生满意,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维摩乡第二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第二中学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第二中学2020年度收入合计1,22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0.2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8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收入合计1,178.04万元对比,增加了42.26万元,增长3.59%,主要增加原因是完善教师队伍配置,教师人员增加,工资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乡第二中学2020年度支出合计96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3.0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172.74万元对比,减少了209.68万元,下降17.88%,主要减少原因是2020年4月起,属于县级财力支付的奖励性绩效补贴暂缓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乡第二中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3.05万元。与上年支出合计1,172.74万元对比,减少了209.68万元,下降17.88%,主要减少原因是2020年4月起,属于县级财力支付的奖励性绩效补贴暂缓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乡第二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第二中学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3.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1,166.76万元对比减少203.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4月起,属于县级财力支付的奖励性绩效补贴暂缓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8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4%。主要用于初中教育支出、退休老师支出、特殊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第二中学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2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预算的5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使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12万元,下降94.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94.3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使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教学相关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第二中学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维摩乡第二中学资产总额471.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7.60万元,固定资产143.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教育支出。
(六)特殊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七)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