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服务全县体育事业,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全县综合性运动会以及参加州级以上各体育运动项目的竞赛及负责指导《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学校、机关、部门、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农村中开展青少年、职工、农民、少数民族、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工作,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做好爱国卫生运动
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指导精神,体育服务中心结合自身实际,一是完善卫生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全员参与,一个不少,以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每天对场馆卫生进行打扫,每周开展1次卫生大清扫活动,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无卫生死角,裸露垃圾全消除,保持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二是认真做好馆内消毒工作,做到馆内一日一消毒,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勤通风”的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干部职工及健身群众的卫生意识。三是做到洗手设施全配套,目前墨山体育馆、综合体育馆、体育运动场设有洗手台、水龙头一百多个。力争以清洁、优美、安全的环境全力维护健身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积极做好新冠病毒防控工作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体育服务中心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体育场馆能够正常开放,体育服务中心根据省、州、县相关要求,及时制定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一是强化防控物资保障。购买红外线体温枪2个,电动喷雾器1台;口罩、一次性手套各1盒;消毒液、酒精、洗涤剂约30瓶。二是加强宣传和舆情引导,利用场地宣传栏粘贴卫生保健知识和疫情防控常识,对进入馆内健身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教育宣传,加强自我保护,坚持扫码入馆、体温检测,发现异常体温一律禁止入馆。三是强化值班值守。坚持节假日期间主要领导、值班人员在岗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单位遇到紧急突发疫情时能及时妥善处置并报指挥部,形成防控工作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置机制。
3、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发挥体育服务中心职能,积极开展、承办各类赛事。
一年来,砚山县开展全民健身活动6 场(次),即6月开展了砚山县水泥厂系统职工气排球比赛,参赛人数100余人;7月开展了砚山县WAY三人制篮球赛,参赛人数200余人;8月8日开展了砚山县羽协第四届羽毛球混合团体赛,参赛人数140人;8月14日开展了砚山县税务系统职工气排球比赛,参赛人数120人;9月4日开展了砚山县金融系统职工气排球比赛,参赛人数160人;9月10日开展了砚山县第十三届三人篮球赛,参赛人数160人。
(2)做好场馆服务工作,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关于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体育服务中心做好综合体育馆、体育运动场、室外篮球场面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工作。2020年由于受疫情影响,截至12月31日,共开放260天(含节假日),综合馆健身人次累计约58750人次,体育运动场健身人次累计约12750人次,室外篮球场健身人次累计约78500人次。
(3)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认真完成国民体质监测培训、统计、上报工作
为做好我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体育服务中心不断完善我县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和“大健康”数据库建设,应用数据库平台统计分析我县各族人民体质及体育活动现状和变化规律;加快我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指导站)向社会体育公共服务机构转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科学健身服务需求;夯实和推进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服务工作常态化,为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和社会发展服务;加强宣传,扩大体质监测服务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加强监控,规范操作,确保数据质量;累计完成监测上报数据3000余份。
(4)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扎实有效的开展。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体育服务中心一是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活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宣传、动员和引导。二是脱贫入户调查,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帮扶干部职工及时深入挂钩农户家中,及时准确掌握帮扶户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帮助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方向、选准致富产业、制定增收措施。截至目前,每名干部入户均在10次以上;干部入户对接率100%。三是找准增收路子,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帮扶干部为帮扶户制定了年度增收计划,重点围绕设施种植、设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找准帮扶户的立足点和切入点,提出了合理化发展建议意见。四是落实帮扶措施,切实帮弱助困。逢年过节送温暖,对生病的卡户及时了解他们的病情和生活情况,鼓励他们战胜病魔早日康复。春节组织帮扶干部走访慰问帮扶户家庭。了解他们存在的困难和要求,向他们送上新春的祝福和节日的问候,并送去了米、面、油等慰问品。真正做到真心为民,真情帮扶。
(5)其他工作
1、加强安全管理,保障中心和谐稳定。
按照及时消除全隐患、美化场馆建设的思路,体育中心加强场馆维护维修力度,逐步消除安全隐患。有计划的推进场馆维护维修。一是坚持每周三上午及节假日前后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各配电房线路进行清查、体育馆消防安全、室外篮球场篮架和围网安全、网球场围网安全进行排查整改;二是每天值班人员闭馆前检查门窗、灯光线路是否关闭,确保中心用电安全。三是狠抓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充分营造安全和谐的浓厚氛围,一年来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积极做好材料上报工作。
积极做好有关报表、材料、请示、信息、总结、提案和培训等数据上报工作,促使各项体育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XX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10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合计114.12万元对比,减少了6.33万元,下降5.54%,减少原因:2020年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辞职一人,生均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8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93.50万元对比,减少了11.88万元,下降12.70%,减少原因:部分公用经费未形成实际支付,单位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未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63万元。与上年支出合计93.50万元对比,减少了11.88万元,下降12.70%,减少原因:部分公用经费未形成实际支付,单位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未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8%。与上年支出合计93.50万元对比,减少了11.88万元,下降12.70%,减少原因:部分公用经费未形成实际支付,单位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主要用于体育馆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6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1%。 主要用于体育馆日常支出、教师工资、各类保险。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体育馆日常支出,教师绩效工资。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遗嘱补助及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教师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主要用于教师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一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19万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检查学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7.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27万元,固定资产7.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6.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教育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