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江那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0-20 11:26:49     来源: 阅读次数: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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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江那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江那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江那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全镇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执行本行下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及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激发经村发展活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

5.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

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服务便民化改革,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增强乡村治理能力,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7.承担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实施三大攻坚战,坚决守住发展底线。

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风险防控力度,健全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机制,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推动金融机构将更多的信贷资源投向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组织开展新一轮突出问题排查,集中力量补齐各方面短板弱项,确保脱贫成效真正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加大临时社会救助力度,建立完善防返贫和消除相对贫困机制,严防因病、因学、因突发事件等返贫致贫。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稳脱贫、促振兴的根本之策,推动优势特色产业覆盖贫困村,加快形成“一村一品”“多村一品”发展格局,争取实现所有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强化订单定向培训,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园区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抓好中央和省州县巡视巡察考核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深入推进行业扶贫和定点帮扶,凝聚全社会力量,坚决打赢这场消除绝对贫困的历史性战役。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全面实施“七个标志性战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巩固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以燃煤锅炉、施工扬尘、餐饮油烟及“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为主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确保全年县城区空气质量保持优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全面完成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实施农业生产土壤环境安全保障行动,逐步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切实改善土壤质量。

2.全面推进产业强镇战略,着力提升发展效能。

用好用活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子马核心区“国字招牌”,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积极配合发展以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为主导的新型工业。加快发展以康体养生和民族文化为特色的旅游服务业。深入挖掘镇域旅游资源,推动农旅、康旅、文旅融合发展。依托“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镇域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不断提升尝新节、火把节等传统民族文化节庆活动水平。大力推进听湖片区等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加大玛瑙地质公园打造力度。积极搭建电商云平台,健全物流配送体系。

3.突出抓好“五网”基础建设,全面夯实发展基础。

做深做实项目谋划储备。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着力在项目谋划和争取上下功夫,聚焦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精心谋划推进一批具有带动性、影响力的优质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县计划盘子。以项目储备率和转化落地率为标准,制定出台项目谋划储备激励机制,强化项目储备库动态管理。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大力实施宽带、光纤网络等互联网基础设施项目,推动光纤宽带、4G网络向自然村全覆盖,加快5G网络试点建设。

强化项目要素保障。集中精力破解土地、资金等瓶颈制约,抓实项目研判、精准调度。加大向上争取项目用地指标力度,用足用活城乡增减挂钩、林地政策,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低效用地,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4.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不断激发展活力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着力盘活农村资产资源。配合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统筹推进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让改革红利更加普惠于民。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产业发展的第一抓手,按照全产业链发展思路,重点围绕绿色铝精深加工产业、旅游文化产业等。进一步强化落实招商引资派单责任制,实行“全方位、保姆式”精准服务,以最优的政策、最优的服务、最优的环境,提高项目落地率和资金到位率。

优化营商服务环境。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意识,坚决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要素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继续落实党政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持之以恒帮助企业解难题、拓市场、增效益、谋转型。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突破,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能力,打造便捷高效、稳定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5.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开创城乡融合新局面

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和国土空间规划,深入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深入开展“美丽城镇”创建,力争实现所有公共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综合性开发项目建设。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力整治“两违”建筑等城市乱象,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启动全镇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推动各类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补齐农村交通、供水、能源、信息基础设施短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4G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家庭卫生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加快实施乡村环卫一体化、一水两污等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制村污水有效治理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实现全覆盖;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1142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0%以上。大力实施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将污染防治、卫生整治、乡风文明、扫黑除恶等事项纳入纪委督察内容和、编入村规民约,加快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美丽乡村“内外兼修”。积极探索践行具有江那特色的乡村振兴发展路径,努力打造乡村振兴战略先行示范区。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政班子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环境损害“一票否决”、约谈问责、终身追究责任制链条,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2000亩、封山育林1600亩,实现森林覆盖率达34%以上。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促进绿色发展的制度体系,构建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绿色建材、节能家电,深入推进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城镇。

6.回应群众所需所盼,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倾力办好社会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幼儿园4所,扩大农村“一村一幼”覆盖面,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以上。坚持不懈抓好控辍保学,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深入实施健康江那行动,增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持续推进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织密扎牢保障网络。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就业创业,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质量,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孤儿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持续实施养老、就业、社保、安居、帮困等民生工程,坚决兜住民生底线。完善社保运行机制,扩大社保覆盖面,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有效发挥社会保障的托底功能。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工伤预防机制,推动工伤预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全面创新社会治理。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严厉打击涉枪涉爆、个人极端暴力、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健全完善社会治安和信访问题风险排查预警,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全力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实现重特大事故“零控制”、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进一步减少,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大局持续稳定。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7.汇集全民智慧,科学谋划“十四五”各项工作

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经验,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未来发展面临的形势,深入研究吃透国家政策,按照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对标与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找准规划功能定位,做深做实影响全镇“十四五”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认真谋划“十四五”期间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任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一批重点专项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江那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江那镇人大

2.江那镇党委

3.江那镇人民政府

4.江那镇妇女联合会

5.江那镇财政所

6.江那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江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江那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江那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江那镇应急服务中心

11.江那镇综合执法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江那镇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202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其中:在职在编公务车辆4辆;特种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江那镇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但有结转上年度(2019年)的结余80元,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内结余为80元。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江那镇2020年度收入合计3,33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4.87万元,占总收入的88.77%;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分别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75.1万元,占总收入的11.23%。

与上年对比年度收入较上年3964.54万元减少624.57万元,下降15.7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4.87万元,较上年3435.07万元减少470.2万元,下降13.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375.1万元,较上年529.47万元减少154.37万元,下降29.16%。其主要原因为:一是减少调出、退休人员经费;二是减少绩效考核奖励随月发放部分资金;三是减少特色烤烟生产补助资金;四是增加民族团结示范项目款、人口普查经费、换届经费、护林员劳务费、涉农整合林产业扶贫项目等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江那镇2020年度支出合计3,03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8.22万元,占总支出的85.03%;项目支出454.03万元,占总支出的14.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年度支出较上年3,781.67万元减少749.42万元,下降19.82%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2,991.28万元减少413.06万元,下降13.81%;项目支出较上年790.4万元减少336.37万元,下降42.56%。其主要原因为:一是减少调出、退休人员经费;二是减少绩效考核奖励随月发放部分资金;三是减少特色烤烟生产补助资金;四是增加民族团结示范项目款、人口普查经费、换届经费、护林员劳务费、涉农整合林产业扶贫项目等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江那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8.22万元。较上年2,991.28万元减少413.06万元,下降13.81%,其下降主要原因为:一是减少调出、退休人员经费;二是减少绩效考核奖励随月发放部分资金;三是减少特色烤烟生产补助资金是财政资金困难未清算部分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39.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9.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江那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4.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6.37万元,下降42.56%,下降主要原因为减少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文财农〔2019〕58号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省级补助资金93.6万元,已完工决算,资金已补助到户;2.砚财整合〔2020〕8号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49万元,已完工决算,资金已补助到户;3.砚财整合〔2020〕1号2020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206.23万元,已完工决算,资金已补助到户;4.文财农〔2020〕15号上海帮扶卫生清扫员专项资金25.2万元,已完工决算,资金已补助到人;5.文财综〔2018〕39号州下达路德和大外革村活动场所建设款80万元,已完工决算,资金已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江那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1.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7%。与上年对比减少664.16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为:一是减少调出、退休人员经费;二是减少绩效考核奖励随月发放部分资金;三是减少部分危房改造资金;四是财政资金困难未清算部分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人员经费1,458.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44.01万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人员经费75.1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31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机构正常运转经费支出(人员经费152.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24万元);

  5.卫生健康(类)支出6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人员经费31.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7.00万元);

  6.节能环保(类)支出4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支出(人员经费11.0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0.46万元);

  7.城乡社区(类)支出1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人员经费11.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0.46万元);

  8.农林水(类)支出38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支出和危房改造专项支出(人员经费14.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0.01万元、项目支出374.03万元);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人员经费11.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0.49万元);

  10.住房保障(类)支出10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人员经费104.92万元);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人员经费17.0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0.5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江那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4万元,支出决算为14.55万元,完成预算的28.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37万元,完成预算的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厉行节约规定,从严控制支出和财政资金困难部分资金未清算,所以相比预算数“三公”经费大幅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74万元,增长65.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43万元,增长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9万元,下降36.9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因精准扶贫、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村(社)换届等工作,公务用车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二是县财政资金困难清算不及时,用其他补助款列支接待费,导致接待费支出比上年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7万元,占91.88%;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占8.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脱贫攻坚、森林防火、烤烟生产、村(社)换届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同城外预算单位业务指导、检查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江那镇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05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本年清算2019年部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那镇部门资产总额5022.5万,其中,流动资产3403.36万,固定资产1616.05万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无形资产3.09万,其他资产0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车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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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惊诧、公案、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惊诧等人员工资待遇及机关行政事务经费。

 (八)教育支出: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五)交通运输支出:指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等支出。

 (十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十九)其他支出:指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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