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0 09:48:09     来源: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阅读次数: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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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接待县团级以上到砚山检查或调研工作的领导和宾客、由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到砚参观学习和指导工作的团体、重要外来投资者;负责做好全县性大型会议和活动的接待工作;负责制定和修改全县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方案;负责对全县的接待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统筹管理;承担全县跨区域出差、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综合执法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用车服务;负责中心车辆管理、维修保养及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工作。参与县党政主要领导带领的考察团(组)赴外地参观考察的联络和服务工作;参与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会场布置和相关会务工作;负责与上级单位及兄弟县市接待部门的联络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规范管理,严把公务用车审核关

一是公务用车管理,今年以来,局机关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办法〔2018〕34号)文件要求,共审核批复公务用车处置、购置、变更登记车辆36辆。二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全县事业单位车改上报公务用车17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7辆、业务用车86辆,实际安装140辆,还未安装北斗定位终端的有卫健局新购置急救车、疫苗运输车13辆和农科局9辆拖拉机、6辆沼气清料车。

2、狠抓落实,节能工作初显成效

一是积极参与,结合节能宣传周积极参与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节能视频4次,参与答题活动1次。二是加强宣传,精心制作了节能宣传周宣传单和宣传画报,以微信推广、QQ办公群转发、政务网站及等新兴媒体和电子屏等宣传形式为主,派发节能宣传单和宣传画报等形式,在公共机构中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宣传周向公共机构派发宣传单200余份,宣传画报40余份。倡导绿色办公、绿色出行和低碳生活方式。三是推进垃圾分类,2020年2月底开始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到2020年6月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各单位有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存放体系,比较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大力宣传使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到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创新措施,合理调剂办公用房。

我局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划、调剂、使用监管、清理规范及大中型维修等工作。2020年收到急需调剂办公用房的来函单位共7家,已调剂完毕的有4家,还有3家未调剂的单位因现有闲置办公用房用房满足不了目前的工作需求,调剂工作暂缓推进。

4、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创卫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安排,每周开展一次责任网格片区环境卫生清扫维护。同时每星期一开展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清扫维护活动,加强与挂包的同心社区沟通互动,利用开展主题党日等时机,积极参与挂包社区环境卫生清扫和基层群众宣传工作;二是推进健康教育。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干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100%;三是强化控烟工作。在单位办公区域张贴无烟草广告、设置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四是组织开展工间操运动。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群众身体素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对推广普及广播体操的要求,工作日早上8:00开展不少于20分钟的工间操,累计参加健身人数220人。

5、节俭高效,务实办会

把会议服务保障工作作为对自身长期抓作风建设成效最全面、最集中的检验。坚持会务保障服务硬件软件双促进,加强与主办单位的协调沟通,对每次会务保障服务工作任务进行精细划分,对“会前、会中、会后”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把控,明确工作任务到人,落实工作到项,逐一狠抓对应落实,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会议服务水平。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抓好会务消杀和防疫,每天会前会后对会场进行消毒,参会人员量体温、戴口罩方能进入,会议座次每人必须隔至一米以上。高效优质完成每场/次会议保障服务工作,得到参会领导一致好评。2020年,共完成会议451场次,总人数54397人,其中,有正式通知文件和会议室使用申请单的有324次,无正式通知文件、无会议室使用申请单的有8次。

6、注重细节,狠抓会务接待各个环节。积极做好接待服务工作,逐步规范接待程序,细化接待内容,要求工作人员平时认真搜集各方面的资料,熟悉来客基本情况,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情况,在节约经费、热情服务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接待服务水平。严格按照制定的接待规定办事,严格履行审报批制度,不越级上报。每月底按时完成月报表给相关领导,与定点接待酒店发生的费用无一差错。2020年1月到12月,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接待各级领导到砚考察检查、调研交流及客商共接待宾客270批/次,共计4543余人。其中,接待省部级领导6批/次177人;重要会议活动11批/次1942人;接待外县市到砚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共批7/次135人,接待省州领导到砚检查、督察、督导、巡视等206批/次1637人,客商40批/652人。

7、抓实扶贫工作,巩固扶贫成果。按照年初扶贫工作计划,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入户走访,同时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继续围绕“二不愁三保障”,动态掌握各项指标有无大的波动,以免出现致贫返贫现象,同时督促挂勾户做好饮水卫生安全,室内外及厨房物件摆放整齐,经常清扫房前屋后卫生,提升整体人居环境,按照扶贫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材料,已按要求及时上报一、二、三季度“三顺一倒查”表及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县、乡、村三公开”情况统计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工作作风,梳理本单位“本清单”,对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并认真总结。根据脱贫攻坚总指挥部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向行政事业单位食堂推介扶贫产品并统计销售情况,截至至2020年9月20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食堂共采购扶贫产品29101.5公斤,采购金额12.43万元,惠及档卡户43户,惠及档卡户金额4.01万元,带动档卡户就业岗位20个。

8、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稳安全。不断健全完善公车平台管理制度,用好“全省一张网”公务用车智能管理系统,定期对公务用车出行轨迹进行监控。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规范中心车辆维修管理,车辆维修小组严把维修关,并做好车辆维修记录,为平台车辆安全出行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同时杜绝了车辆的过渡维修保养。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与驾驶员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邀请保险公司人员为驾驶员授课;每季度向交警部门查询驾驶员的违章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和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工作做到零投诉,零事故。2020年1月至10月平台共派车3298次,出车天数4894天,服务人数15137人,行驶里程580419公里,最远保障距离899公里,最长派出天数21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1辆,在编实有车辆4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GK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69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18万元,占总收入的95.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2.47万元,占总收入的5.00%。本年收入与上年收入654.84万元对比,减少了36.81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部分年初预算拨入经费未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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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66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59万元,占总支出的69.00%;项目支出202.98万元,占总支出的31.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与上年支出701.59万元对比,减少了37.02万元,下降5.28%。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部分工资福利支出未执行到位,公用经费支出未安排资金清算,项目资金善未支付,造成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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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8.13万元。与上年459.81万元对比增加31.68万元,比上年增长6.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增加1名在职人员,及增加部分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0.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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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98万元。与上年241.78万元对比减少38.80万元,下降16.05%。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造成项目资金善未支付,故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为保障砚山县民族文化中心一号楼的会务及大型活动正常进行,共支付25.16万元用于日常运转维护;保障全县跨区域出差、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综合执法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用车服务,共支付车辆管理、维修保养等147.65万元;负责接待县团级以上到砚山检查或调研工作的领导和宾客、由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到砚参观学习和指导工作的团体、重要外来投资者,共支付公务接待费30.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7%。与上年701.59万元对比减少70.47万元,下降10.04%。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造成项目资金善未支付,故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4.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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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2万元,完成预算的6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66万元,完成预算的73.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16万元,完成预算的31.4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使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比年初预算数下降39.93%。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82.52万元减少4.7万元,下降2.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123.01万元增加24.65万元,增长2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59.22万元减少29.06万元,下降49.0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增加,且部分车辆维护费用高,公务接待费因财政资金困难,未进行清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66万元,占83.04%;公务接待费支出30.16万元,占16.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7.6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派车3298次,出车天数4894天,服务人数15137人,行驶里程580419公里,最远保障距离899公里,最长派出天数21天。

3.公务接待费30.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其中,接待省部级领导6批/次177人;重要会议活动11批/次1942人;接待外县市到砚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共批7/次135人,接待省州领导到砚检查、督察、督导、巡视等206批/次1637人,客商40批/652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402.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24万元,固定资产1315.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6.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8.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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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001111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