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0-18 16:56:18     来源: 阅读次数: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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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扶贫开发的法规,提出扶贫开发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落实。

3、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少数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负责整乡推进、整村推进、产业扶贫、信贷扶贫、贫困村互助资金、石漠化片区和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立项、审核、上报及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社会帮扶项目的规划、上报和下达社会帮扶项目实施计划、划拨社会帮扶项目资金及组织检查验收社会帮扶项目工作。

6、负责做好定点扶贫、对口协作、考核考评、经验交流和扶贫宣传、信息反馈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来,我局在认真抓好本部门业务工作的同时,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一并协调抓好全县的脱贫攻坚工作。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持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统筹疫情防控不懈怠,巩固成果不松劲,继续保持脱贫攻坚压力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全力抓实脱贫摘帽后续工作,建档立卡户人均纯收入达12464元。2020年末,全县贫困人口14822户64994人已全部脱贫退出,未出现返贫和新增致贫情况,脱贫成果持续巩固、脱贫质量持续提升。

(二)注重统筹协调,脱贫攻坚工作有效推进。县扶贫局班子分别有局长、2名副局长集中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综合协调处办公,在指挥部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的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扎实谋划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立足服务全县大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职能作用,草拟了《砚山县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一系列文件、制度,同时认真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推进情况,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认真筹备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加强与县委办、县政府办工作配合,严谨细致办会,召开了6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各个时间段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召开调度会研究相关工作。开展了7轮明察暗访,跟踪推进问题整改清零三是牵头抓整改落实。针对中央巡视回头看和中央对省2019年考核反馈问题,及时牵头草拟了《砚山县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砚山县关于中央对云南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至2020年10月底,认领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3类22个,中纪委对云南调研反馈问题6方面32个,国务院扶贫办调研督导反馈问题7个,省对州县成效考核涉及州共性问题5类24个、砚山个性问题2类8个,已全面细化措施完成整改。四是抓实派单督办补短板。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综合协调处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收集汇总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并形成问题清单,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于2020年5月25日对11个乡(镇)、12个县属部门进行了工作派单。五是探索建立防止返贫制度。印发了《关于建立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明确监测对象、监测方法、帮扶措施等重要举措,加强日常监测力度,特别是对自然灾害高发、意外事故伤残、大病重疾隐患、产业经营失败以及就业不稳定等易返贫的风险点,采取相应帮扶措施防止返贫发生。同时,县财政安排200万元设立防范贫困救助基金,在县、乡、村公告两不愁三保障反映电话,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渠道。

(三)抓好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工作。按照省、州项目库工作要求,为确保入库项目精准,2020年11月底完成了项目库第五次调整工作。砚山县项目库总投资184730.39万元,涉及12个方面267个项目,其中:产业项目38970.11万元,就业扶贫34.4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853.06 万元,公益性岗位5261.33元,教育扶贫4857.54万元,健康扶贫2365.82万元,危房改造51997.11万元,金融扶贫9411.69万元,生活条件改善12025.89万元,综合保障性扶贫12005.91万元,村基础设施46594.22万元,村公共服务353.30万元。年度投资计划上,2018年投资62112.38万元,2019年投资65563.13万元,2020年投资57054.87万元。资金来源:涉农财政整合资金127128.78万元,行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523.81万元,县级自筹12130.79万元,上海帮扶资金8738.60万元,其他资金10208.40万元。

(四)统筹整合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情况。一是认真编制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年初,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完成了《砚山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报备工作,方案共涉及31个项目,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总投资44110.89万元。二是做好年中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调整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文山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2020年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审核意见文件的通知》要求,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整合办协商,并报请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研究,结合我县2020年实际到位资金情况,2020年7月,对《砚山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共涉及28个项目,计划整合使用涉农资金22333.96万元。2020年8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砚山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的通知》(砚政发〔2020〕18号),随后,又到位资金659.7万元,已安排到砚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砚山县2020年度涉农整合资金累计整合总额为22993.66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为8039.25万元,占已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比例为34.96%。

(五)持续加大帮扶力度助推巩固提升。一是挂联工作持续推进。坚持脱贫不脱钩,建立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责任机制,草拟了《砚山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定点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责任的通知》。省、州、县117家单位7706名领导干部持续挂钩到村到户真情帮扶。2020年,中央和省、州、县帮扶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共2813.03万元,协调引进项目资金共13072.29万。二是驻村工作扎实开展。配合做好驻村工作队选派工作,注重加强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关心、关爱,引导干部向脱贫攻坚聚焦聚力。全县共选派驻村工作队79支,工作队员255名,积极为贫困对象想办法、出主意、跑项目、筹资金、做调研、搞规划,全面抓实脱贫攻坚帮扶相关工作。三是结对帮扶不断深化。加强结对帮扶工作请示汇报,主动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单位的对接,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实施了基础设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民生扶贫等帮扶项目,进一步助力砚山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2020年,上海对口帮扶方面,实施帮扶计划内项目10个,投入3784.9万元;实施上海对口帮扶携手奔小康百企结百村项目27个,投入资金600.68万元;实施人才支援和劳务协作项目,选派1名干部到静安区挂职锻炼,组织53人到北京、上海学习培训,沪文劳务协作转移就业231人,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1495人。中央定点帮扶方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定点帮扶实施项目17个,投入资金2105万元。

(六)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扎实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村内道路建设。为巩固我县脱贫退出成果,进一步补齐两不愁三保障指标短板,按照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安排部署,组织编制上报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补短板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涉及11个乡(镇)2751户,资金总投入436.72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涉农资金补助207.08万元,乡(镇)和农户自筹229.64万元。项目于2020年4月启动实施,2020年6月底已全部实施完成。

(七)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一是畅通诉求渠道,做好信访工作。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要求信访接待、处理人员均要仔细倾听群众的诉求,认真核实群众反映情况,耐心做好扶贫政策宣传和疏导工作。2020年,接待来信、来访,办理各级转办信访案件1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核实、答复、上报办理情况,结案率为100%,答复满意率为91%,没有越级上访情况。二是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共发放扶贫小额信贷5439.7万元,1259户(其中:新增721户2751.7万元,续贷538户2688万元),涉及10个乡(镇)63个村委会。三是做好雨露计划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县雨露计划共资助1332人,发放资金199.8万元。

(八)扎实开展挂包帮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入户走访帮扶工作。加强扶贫惠民政策宣传,要求帮扶责任人每人每月至少一次到农户家进行走访,同时力所能及帮助帮扶对象解决脱贫退出巩固提升中面临的物资、资金、智力、志气问题,确保问题清零,脱贫成果得到持续巩固。二是认真落实包村帮扶责任。经常深入阿吉村与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干部共商发展之策,听取工作意见建议,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分管副局长先后4次深入包村点阿吉村委会了解村集体经济收入、产业、就业、饮水安全、人居环境整治等情况。三是开展自强诚信感党恩教育活动。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与阿吉村委会联合开展了补短板抓长效,强弱项勇争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开展义务植树、扶贫政策宣传活动,助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四是注重关爱本单位驻村干部,让其安心驻村工作。帮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020年落实驻村经费、生活补助1.8万元。

(九)做好上级各类巡视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抓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和各级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至2020年10月底,我局牵头负责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5个、中纪委对云南调研反馈问题6个、中央对云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19个、省对州县成效考核问题10个,已全面细化措施并完成整改。

(十)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是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经常性查改违背初心使命问题的长效机制,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后续整改落实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支委会会议学习15次,全体党员学习14次,领导干部上党课4次。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新时代西畴精神活动。于2020年11月20日组织召开了新时代西畴精神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根据会前查找的问题以及会上相互批评的意见建议,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干部根据会前查找的问题以及会上相互批评的意见建议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结合职能职责开展为民办实事承诺践诺,着力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揪心事、烦心事。三是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结合两学一做月提示相关内容,将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党员志愿服务等各项工作融入主题党日活动中。2020年来,共开展以疫情防控、党员先行”“弘扬西畴精神,凝聚奋进力量等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12次。2020年收取党费5198元,组织党员干部抗疫捐款3000元。四是推广运用智慧党建,提高党建信息化水平。强化云岭先锋手机APP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等便捷党务功能模块的运用,使云岭先锋手机APP运用形成常态化。全面加强电子台账录入工作,共录入党务公开信息24条,党费收缴情况240条,三会一课信息36条,民情速递信息24条。五是扎实推进砚山模范机关创建。根据《砚山县开展创建砚山模范机关实施方案》(砚办通〔2020〕46号)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对照创建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制定了《砚山县扶贫开发局开展创建砚山模范机关实施方案》(砚扶贫发〔2020〕6号),明确每个阶段任务及时间节点,抓实贯彻落实。结合开展创卫工作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承诺践诺等活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六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领导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各自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定期进行分析研判,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用爱国、爱家的主流思想和先进文化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打牢意识形态政治基石,有效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十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融合到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中,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良性互动。一是提高主体责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印发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同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2份。有24名同志公开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共派单70项,并已全部完成。二是认真抓好民情恳谈,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执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廉政谈话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年来,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次,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阶段督促检查工作2次、纪律作风督察14次。三是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州、县纪委全会及其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相关党纪法规,学习中央和省、州、县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等典型案例。组织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片,学习《问责进行时》《扶贫领域违法案件警示录》等。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召开了家风教育座谈会并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一年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讲党课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党员干部上党课4次。四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认真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负责清单》中7个方面113项具体表现形式,查找出本局存在2条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五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充分利用会议室、办公室和办公走廊等场所通过悬挂廉政格言警句、开辟党务政务公示栏等办法建设廉政文化阵地和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作用。六是扎实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0年度工作方案,强化学习宣传和监督检查,经查,我局没有发现相关违纪违规的现象。七是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通过县政务网信息平台和公开栏公开党务政务信息70条,其中:县政务网公开59条,局公开栏公开11条。

(十二)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十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9月28日至11月10日对县扶贫开发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工作联络组,制定了配合巡察工作方案,并于9月27日召开进驻动员会。在巡察期间,积极配合做好会议筹备、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组织座谈、走访了解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3,863.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4.79万元,占总收入的99.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98万元,占总收入的0.49%。比2019年收入5025.07万元下降23.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0.51万元下降23.27%,其他收入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压缩行政支出及退休1人造成,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我局监管的部分涉农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造成涉农资金安排减少(根据云财脱贫组﹝2019﹞6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加强扶贫资金支出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程序中“所有专项资金预算必须细化到具体项目,并将财政扶贫资金直接细化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避免资金二次分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66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3万元,占总支出的13.25%;项目支出3,183.69万元,占总支出的86.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实际支出5599.13万元,下降34.45%,其中:基本支出637.27万元,下降23.69%,项目支出4961.86万元,减下降35.84%,主要原因:一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压缩行政支出及退休1人造成,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行政运行(单位欠外债逐年增加)财政不予清算。二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原由我局监管的部分涉农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造成涉农资金安排减少(根据云财脱贫组﹝2019﹞6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加强扶贫资金支出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程序中“所有专项资金预算必须细化到具体项目,并将财政扶贫资金直接细化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避免资金二次分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6.3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637.27万元,下降23.69%,主要原因分析: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行政运行(单位欠外债逐年增加)财政不予清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8.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7.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61%。(公用经费187.75万元,包含了全县扶贫系统半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费117.37万元,作为劳务费决算,造成人均公用经费过大的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83.69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项目支出4961.86万元,下降35.84%,主要原因分析:因为我局监管的部分涉农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造成涉农资金安排减少(根据云财脱贫组﹝2019﹞6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加强扶贫资金支出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程序中“所有专项资金预算必须细化到具体项目,并将财政扶贫资金直接细化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避免资金二次分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1.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比2019年5559.57万元下降41.51%,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压缩行政支出及退休1人造成,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行政运行(单位欠外债逐年增加)财政不予清算,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原由我局监管的部分涉农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造成涉农资金安排减少(根据云财脱贫组﹝2019﹞6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加强扶贫资金支出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程序中“所有专项资金预算必须细化到具体项目,并将财政扶贫资金直接细化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避免资金二次分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12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0.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1万元,及死亡抚恤费1.88万元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17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2%。主要用于涉农资金整合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25万元,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完成预算的14.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预算的17.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0.7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压缩经费开支,公务接待缩减,部分车辆维修费财政未及时清算等。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04万元,下降4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4万元,下降3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1万元,下降79.0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压缩经费开支,公务接待缩减,部分车辆维修费财政未及时清算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万元,占83.97%;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占16.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77万元,比2019年244.85万元下降了31.07%,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压缩行政支出及退休1人造成,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行政运行(单位欠外债逐年增加)财政不予清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林水行政运行及扶贫行政运行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扶贫开发局资产总额2074.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73.01万元,固定资产101.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74.47

1973.01

101.28

 

28.51

 

72.77

 

 

0.1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特+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脱贫攻坚: 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贫困发生率:指贫困人口占全部总人口的比率。


附表:砚山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格202201261718452623.xls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