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249901000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宣传。
2.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精准扶贫,实施乡 村振兴的服务工作。
3.负责扶贫对象的建档立卡、动态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
4.负责全国精准扶贫信息系统贫困对象数据维护、更新和数据问题监测。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动态管理工作。一是2020年4月,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防止返贫及时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通知》(云开办处〔2020〕69号)要求,及时组织各乡(镇)开展工作。新识别边缘户5户13人,新标注脱贫监测户18户62人,截至10月20日,全县共有边缘户383户1397人、脱贫监测户1067户4319人,已消除致贫风险边缘户223户794人、脱贫监测户759户3073人,全县建档立卡人口14831户64855人;二是2020年9月底,按照省、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组织开展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各乡(镇)按照县级方案要求,经动员部署、培训、召开贫情分析会后,正在开展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工作、规范程序等工作。
2.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为及时、有效掌握全县农业户籍居民的家庭贫困状况变化,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2019年10月,制定下发《砚山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关于开展农业户籍家庭贫困状况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便签〔2019〕—40),为进一步完善监测和帮扶机制,2020年6月1日,重新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砚贫开办发〔2020〕21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监测对象内容、帮扶机制、工作要求等,每月对有致贫和返贫风险的对象进行动态监测跟踪管理,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给予帮扶解决。
3.加强数据管理,扎实开展“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扶贫数据管理,提高数据质量,一是按照《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扶贫数据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工作的通知>》(云开组〔2020〕6号)要求,于 2020年4月,组织各行业部门、各乡(镇)经数据信息核实比对及数据信息的修订完善等,扎实有效开展“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工作。二是开展脱贫攻坚普查过录数据清洗工作,制定下发了《砚山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综合协调处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普查过录数据专项清洗工作的通知》(便签〔2020〕—10)。三是根据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各级各类检查发现和省办系统反馈问题数据及时组织各乡镇进村入户核实核准各项数据信息,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完善。
4.全面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聚焦上级巡视巡查督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各类问题逐一“对账销号”整改位。截至目前,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中央纪委专项治理调研反馈涉及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加强防止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和进一步提升扶贫数据信息质量、确保扶贫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问题,通过建立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扎实开展“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已完成问题整改。
二、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8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9年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收入70.53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收入增加18.25万元,增长25.88%,增加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于2019年4月新成立,6月才有财政追加预算,故今年比去年增加额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支出58.38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增加16.82万元,增长28.81%。主要原因: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于2019年4月新成立,6月才有财政追加预算,故今年比去年增加额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5%。2019年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支出58.38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增加16.82万元,增长28.81%。主要原因: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于2019年4月新成立,6月才有财政追加预算,故今年比去年增加额大。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9年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支出58.38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增加16.82万元,增长28.81%。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于2019年4月新成立,6月才有财政追加预算,故今年比去年增加额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4.1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7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接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9.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52万元,固定资产10.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9年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4.07万元,流动资产12.07万元,固定资产12万元,与上年相比,2020年资产总额增加5.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45万元,增长61.72%,固定资产减少1.57万元,减少13.0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无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4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