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业机械化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2.参与制定全县农机化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机化新成果、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3.组织农机化技术推广培训,开展农机化科普宣传和技术交流工作,提供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4.参与编制砚山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各乡(镇)进行落实。
5.制定农机作业服务规范,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
6.定期统计、汇总、上报全县农机化推广工作情况。
7.承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机化推广工作完成情况。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带动下,全县广大农户购机用机的积极性较高,全年完成农机总动力达47.83万千瓦,占计划任务的103.5%;农机作业面积219.65万亩(其中:机耕含机耙及深松作业117.54万亩、机播12.33万亩、机收27.47万亩、机械植保23.97万亩、机电灌溉38.34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8%。其中完成推广深松深翻整地作业面积2.53万亩;完成推广烟草地机械化打塘作业5.26万亩。全县农机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0.1%,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农机化作业领域进一步拓宽, 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2、农机补贴政策落实及教育培训工作完成情况。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今年上级部门再次将我县列为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县,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41.6万元,其中:第一批639万元,第二批扣减16万元,2019年度结余资金18.6万元。我站严格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砚山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全年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41.545万元,结余资金550元,兑付补贴资金641.545万元,完成任务的99.99%;购买各类补贴机具1142台(套),有1045户农户和农机合作社享受到了国家补贴政策带来的实惠。
(2)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试点补助项目落实情况。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试点补助项目资金76万元,实施方案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同意报州级备案,确定今年深松整地作业每亩补助30元,折合作业面积25334亩,补助对象为全县广大农机深松深翻作业大户及作业服务组织。经全县各乡镇政策宣传发动及地块落实,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深松深翻整地作业13500余亩,占任务面积的53.29%。由于拖拉机下地作业于11月初开始,目前还未开始发放作业补助资金,将于2021年大春季实施完成全年任务。
(3)农机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创新农机培训,务实服务群众。将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农机技术培训结合农机推广试验、示范进行农机手教育培训,全年完成农机操作手教育培训3500人次。农机人员利用开办试验示范的有利条件进行现场技术培训,组织广大机手和群众集中学习使用某一款机具机型,从教学到现场作业示范,让群众亲力亲为,以点带面,为全县农机化推广工作做好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会用农机,用好农机。
3、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在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统一安排部署下,我站一是挂钩阿猛镇迷法村委会、蚌峨乡两个乡镇六个村委会农业产业扶贫帮扶工作;二是全站干部职工分别帮扶维摩乡海子边村委会及阿猛镇阿基村委会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年工作中10余次深入乡镇村委会完成了两个乡镇六个村委会产业扶贫指导工作;三是经常性进行建档立卡贫困户“转走访”挂包帮工作,动员全站人员深入贫困户家中100余次,同吃同劳动,在个人挂钩帮扶工作中实现18户建档立卡户全部实现脱贫摘帽。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全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精心安排全站各项工作,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做到岗位明确,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全年召开各类站务会议16次,在农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带动下,分别利用站务会议、网络传达及谈心谈话等方式传达学习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精神,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加强全站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教育引导,激发了全站团结干事、热情服务的激情,全站纪律作风建设得到了实质性提升。
5、其它工作完成情况。2020年度参与县主管局及各部门分别承担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卫生县城创建网格化管理包干、全国人口普查、厕所革命验收、柴油货车治理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工作,全站认真负责,如期完成了相关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全部为事业人员8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4.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20年收入减少15.1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减少21.32万元,主要原因其他收入减少导致的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财政预算收入缩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减少14.2万元,本年度无项目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财政预算收入缩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工伤、大病保险、死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9.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年终一次性奖励、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会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主要用于财政补助的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此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6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的6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4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和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形成的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28万元,下降-21.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下降-2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59.5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和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形成的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3万元,占81.58%;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18.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砚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检查指导和业务交流,相关业务工作的接洽等事项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20年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资产总额110.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78万元,固定资产71.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