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10101000
砚山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人大常委会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砚山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砚山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对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对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对本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的工作。督促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联系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依法监督工作有新突破。始终坚持把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按照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一年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4次、主任会议11次、常委会会议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5项,作出决议决定16项,提出审议意见42条。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2次、工作视察9次、调查视察10次。
二是人事任免工作有新进展。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原则,为人民把好选任干部关,严格执行任前法律考试、供职报告、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任职承诺等制度,对“一府一委两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任免。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人次,其中:选举产生10人次、任命16人次、免职13人次、接受辞职8人次。
三是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有新探索。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重大事项,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适时作出决议,促进全县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法治化。对“一府一委两院”提请的17个议案依法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决议,批准了财政预算调整、2020年新增特别国债预算调整、财政决算等议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真正为人民管好“钱袋子”;批准砚山县处置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实施方案的议案,有效遏制全县新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促进土地、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批准县人民政府将砚山县供排水及管网设施PPP项目政府运营补贴支出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确保全县供排水及管网正常运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别是山东魏桥创业集团与省政府合作共建的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项目启动以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有关议案进行审议,作出了批准将砚山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决定,助推2020年9月17日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绿色铝顺利投产。
四是代表工作有新成效。严格按照“两个必建”的目标和“四个规范”的标准,全面完成了121个人大代表工作站、联络室规范化建设,并持续抓好巩固提升完善工作。蚌峨乡六掌村、维摩乡长岭街村、江那镇书院社区三个联络室和江那镇工作站被州人大列入州代表活动阵地制度建设实践创新联系点。通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代表履职活动平台,畅通和拓宽了代表服务选民和群众的渠道。结合“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共抽调人员组成8个培训工作组,分别深入全县各乡(镇)、村(社)开展“走基层、抓培训、强能力”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工作,对全县1008名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全覆盖培训。认真做好代表服务工作,组织30余名州人大代表开展了以促进“六稳”、“六保”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为主题的州代表小组调研活动。组织了36名县、乡人大代表赴省内开展学习考察活动。举办了砚山县人大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班,对常驻砚山的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干部共390余人进行了培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共50人赴广州中山大学干部培训基地开展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外出考察,进一步提升了代表素质,激发了代表活力。及时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的290件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类,转交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目前,办理答复290件,办复率100%,其中:A类108件,解决率37.2%;B类17件,占5.9%;C类165件,占56.9%。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砚山县人大常委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人大常委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13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1.85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52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1158.58万元减少26.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只交到4月份,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交到7月份,人员绩效工资只拨到3月份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99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42万元,占总支出的94%;项目支出57.88万元,占总支出的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067.17万元对比减少69.8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行厉行节约原则。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9.42万元。与上年919.04万元对比减少20.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3.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6.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大常委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8万元。与上年148.13万元对比减少122.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领导工作经费支出减少、重点项目督察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例会、代表活动经费、领导工作经费、重点项目督察、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7.3万元的99%。与上年1067.17万元对比减少76.2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行厉行节约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07.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28万元用于日常办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76.81万元、抚恤金43.6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1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医疗支出0.4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3万元,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预算的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预算的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确保不超过年初财政部批复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4.33万元减少0.24万元,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9万元,增长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确保不超过年初财政部批复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砚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98万元,与上年170.74万元对比增加了39.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调整变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人大常委会资产总额880.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5.82万元,固定资产439.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70.0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80.34 | 215.82 | 439.52 | 68.86 | 69.85 | 300.81 | 22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砚山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相关制度及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统一全局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财政预算收支的平衡,严格管理好项目资金,保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砚山县人大常委会当年财政拨入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拨款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无法按原计划完成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人民代表大会相关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10101111
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018101308534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