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18 08:38:41     来源: 阅读次数: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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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坚定政治方向,自觉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把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入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召开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政协常委会4次、干部职工会13次、党员大会4次,组织政协常委、委员和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入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交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39篇;扎实开展新时代“西畴精神”学习实践活动,带动和引导机关党员、党员委员、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把“苦干实干、不等不靠”的作风和品质转化为共同的价值追求,争当“西畴精神”践行者、弘扬者、引领者、示范者。

二是立足职能定位,稳步推进政治协商活动。在九届四次全会上,组织全体委员围绕“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及计划、财政报告进行多方协商建言,全方位、多角度地共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出协商意见建议63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益参考。召开政协常委会4次,党组会12次,主席会议11次,就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绿色铝创新产业园项目建设等开展专题协商,提出意见建议85条,很多意见建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和采纳。

三是发挥政协优势,扎实开展调研视察工作。对民族团结示范州建设、新建高中学校推进、“七五”普法、疾病预防控制、畜牧业发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等课题进行专题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因疫情影响导致贫困群众收入不稳定,两所新建高中学校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普法工作重视不够、学法氛围不浓,防控队伍建设滞后、控制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畜牧产业不强,推进缓慢,集中供养能力弱,产业发展规划滞后等突出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建议39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县委、县政府供决策参考,引起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部分问题已得到解决。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管理区(农场)体制改革后发展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美丽县城建设、机构改革工作、平远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乡村振兴等课题进行视察,针对视察中发现的管理区(农场)体制改革后职权不明、债务不清、发展缓慢,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规划体系不健全、建设资金缺口大、村容村貌凌乱无序,美丽县城建设资金筹措困难、项目工程量大、工程进度缓慢,机构改革编制人事落实不到位,发达镇体制改革推进迟缓,乡村振兴政策标准不明等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31条,形成视察报告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馈监督结果,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大政策措施制定和资金投入力度,确保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四是自觉服务发展,不断完善民主监督形式。坚持把会议监督、提案监督、对口协商、视察调研监督等常规监督寓于政协日常工作中,增强民主监督意识,规范民主监督形式,提升民主监督实效。今年9月至10月,对县水务局工作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民主评议监督,通过座谈评议、网上评议、专题调研和集中评议,共收到意见建议 69条(其中:座谈评议 10 条、网上评议 7条、专题调研 42 条、集中评议 10 条),县政协评议组根据收集到的线索,进行梳理归纳,从工作创新、产业发展、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机构改革五个方面提出民主监督意见 37 条,形成民主评议监督专报,呈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时反馈县水务局进行限期整改,有效促进了全县水务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按期开展委员“建言献策月”活动,组织全体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政协机关各委室围绕“经济建设、基础建设、生态建设、社会建设、其他方面”等方面,深入开展调研,结合实际献计献策,共提出意见建议 98 条,委员参与率达90%以上;组织召开“建言献策月”协商议政座谈会,通过把政协委员和政府承办单位召集在一起面对面交流协商,增进了相互了解、达成了共识、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

五是聚焦重点工作,持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充分发挥提案在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在助推发展上积极作为。县政协九届四次全会以来,共收到提案192件,立案189件(不予立案1件,并案2件),为做好提案跟踪督办工作,在政协领导领衔督办的基础上,创新推出县级领导挂包督办重点提案制度,遴选出24件提案报请县级领导进行重点督办解决。县“三会”提案建议交办会后,及时把督办任务层层分解,明确每一件提案督办的县级领导和委室、部门和乡镇,对189件提案进行全程督办,所有提案均得到了有序有效办理。县政协领导班子按照县委安排,承担着疫情防控、精准扶贫督察、河长制督导、重点项目挂钩、烤烟生产、征地拆迁等工作,针对疫情防控、精准扶贫工作、重点项目挂钩等,多次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及时摸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措施,全力助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主席班子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抓好分管、联系、挂钩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平安建设工作,定期开展检查、督导、通报,确保安全生产、消防、平安建设工作平稳有序。今年来,政协机关共补助基层各类资金15.5万元,解决实际困难问题11个。支持政协委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对各项工作开展视察。注重把委员视察和社情民意反映结合起来,和法律监督、纪律监督、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统一起来,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衔接起来,适时进行监督,促进相关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全县16个政协委员之家共组织学习34场次,接待来信来访22人次,反映社情民意14条,开展视察调研活动11次,提出意见建议32条,协调解决群众诉求9件,做到了政协工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

六是拓展协商形式,“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务实有效。根据省、州政协的安排,今年砚山被确定为“协商在基层”试点县,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及时印发实施方案、搭建协商平台、建立制度机制、开展动员培训、有序组织协商,目前,全县8个试点村社已累计开展协商活动14次,议题涉及基层矛盾、公共管理、产业发展、环境整治、乡风文明等诸多方面。大稼社区“四管六到位”工作法,通过“协商在基层”让服务更加完善、工作更加规范、决策更加民主、群众更加满意,打通了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郊址社区听群众说、向群众访、带群众议、领群众干、让群众享的“五群”工作法,破解了基层社会治理缺乏抓手的难题,实现了对护城河的成功治理;羊街社区“五个一”做法,推动了城郊接合部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保证了协商平台的正常运行;江那镇兴秀南路安置区协商达成的“六条共识”,为全县开放式小区规范管理积累了经验。一次次协商议事活动的开展,一件件群众堵点问题的解决,为砚山“协商在基层”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七是勇于担当作为,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支持广大政协委员全面参与。自觉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履职重点,组织委员开展“六个助推、九个一活动”,全年共开展遍访500余次,开展产业扶贫帮扶5个;为贫困户产品销售提供销售渠道6次,提供就业岗位30个;为贫困地区开展教育扶贫2件,捐助了16名贫困学子,开展健康扶贫义诊活动2次,受益群众800余人;为贫困村开展义务送春联及义务植树活动各1次。将任务细化到每一位干部身上,6名处级领导分别挂钩1个乡镇、12个村委会,50名干部职工挂钩174户建档立卡户,增派6名科级干部驻村全程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先后开展转走访工作320人次。

八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力加强政协自身建设。一年来,共上廉政党课6次,开展纪律教育监督检查42次,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5次,党组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各位副主席、各委室主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干部职工上廉政谈话15次,以中央及省州县通报的典型案例为素材开展教育6次。以开展“七.一建党节”活动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云南省一大会址开展主题教育、到路德开展义务植树。在巩固州级文明单位成果的同时,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以“致敬抗疫英雄,展现政协风采”为主题,举行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讲堂”活动,庆祝建党99周年,颂歌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为政协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不断扩大政协社会影响力。主动配合省、州政协在砚山开展视察调研10次,接待山西、广西及省内州外政协系统到砚山开展交流考察6次50余人。积极参与地方志《砚山县志》资料的收集并及时进行了总结修改和提炼上报;认真做好《砚山政协年鉴》(2019)编撰工作并完成了初稿收集整理工作;共报送视察调研报告13份,协商意见反馈5期,信息78期,《政协工作动态》8期,为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及广大政协委员了解政协工作提供了重要渠道和窗口。一批高质量的调研视察报告集中反映了砚山政协履职情况,展示了政协委员风采,交流了政协工作经验,为宣传砚山、展示砚山,讲好砚山故事积极作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12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8.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9年度收入1,118.8万元相比,收入增加了9.94万元,增加了0.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去年1108.9万元相比,增加了19.84万元,其他收入与去年9.9万元相比,减少9.9万元,收入总体比2019年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财政拔入的死亡抚恤及养老保险比2019年拨入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96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88万元,占总支出的96.03%;项目支出38.16万元,占总支出的3.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去年总支出1121.64万元相比,减少161.60万元,下降了14.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自4月份起未给予支付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单位承担部分,加之自4月份起,暂停发放基础奖,基础奖一项减少9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1.88万元。与上年1,020.48万元对比,减少了98.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自4月份起未给予支付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单位承担部分,加之自4月份起,暂停发放基础奖,仅基础奖一项减少9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1.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0.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16万——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5.21万元,资本性支出12.9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81万元。与上年支出101.16万元,减少了6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领导工作经费34万元在2020年没列入项目支出,未开展委员专题培训,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资金也比2019年减少支出20余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召开全委会、常委例会等会议费8.36万元,用州调研经费、委员活动经费支付调研差旅费1.18万元,用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资金制作协商在基层专题片、制度牌等办公费3.86万元,补助城区6个委员小组视察、调研经费3.81万元,补助江那镇、稼依镇、小稼依、大稼依、路德、书院、羊街、效址等协商议事室资金8万元,用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购买视频会议设备等资本性支出12.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与上年1081.9万元对比,减少128.04万元,下降了11.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自4月份起未给予支付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单位承担部分,加之自4月份起,暂停发放基础奖,基础奖一项减少9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5.6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9.6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8万元;资本性支出12.9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主要用于离退休费1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45万元,抚恤43.38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4万元,工伤、生育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6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6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预算的38.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完成预算的7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6.0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公务接待的发生难予把控、掌握,导致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大。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42万元,下降1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8万元,下降15.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7.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巩固阶段,用车频率减少,车辆维护费用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万元,占75.44%;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占24.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协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政协机关履行公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41万元与上年157.6万元对比,增加16.81万元,增加了10.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领导工作经费列入了日常公用经费,未列入项目工作经费,政协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政协机关发挥工作职能所发生的办公经费、水电费、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转支出,其中办公费17.99万元,电费1.37万元,水费0.55万元;差旅费24.61万元,维修维护费2.3万元,劳务费19.85万元,其他交通费51.4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5万元,培训费、工会经费、职工体检费等费用18.8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委员会资产总额690.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3.47万元,固定资产243.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3.6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610.7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6.5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1.91万元,无形资产减少4.49万元,捐赠资产3项,账面原值0.2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90.96

273.47

243.86

172.15

0.74


70.97



173.6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帐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当年财政拨入的资金。

2.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拨款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无法按原计划完成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13101111


2021101810332194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