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1601000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履行维护稳定社会治理,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等职能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全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二是探索创新,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三是强化监督,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35.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5.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8年524.41万元增加10.74万元,主要原因是范防和邪教领导小组单位并入,扫黑办办公费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4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23万元,占总支出的99.07%;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0.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8年484.6万元增加50.63万元,防范和邪教领导小组单位6月份并入,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5.23万元。与2018年484.6万元增加50.63万元,主要原因是防范和邪教领导小组单位6月份并入,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与2018年比增加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7%。与上年471.74万元增加19.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防范和邪教领导小组和扫黑办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1.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工伤生育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3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9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预算的8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25.8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实行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59万元,增长9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89万元,增长14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万元,下降45.0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人员增加和扫黑办的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占92.85%;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占7.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15万元,与上年54.34万元,增加56.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82.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53万元,固定资产127.49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00.5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3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17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1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6.1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1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县委政法委按照财政主管局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认真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相关制度及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统一全委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财政预算收支的平衡,严把财政资金出入关、三公经费的控制和项目资金使用,保证政法委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州本级收入和中央、省对我州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以下政府上解收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包括州本级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州对下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及就业和其他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附件:2019年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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