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401000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配合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4、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确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制度加强管理。
5、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8、落实医疗保障行业扶贫政策,推进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砚山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州级统一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与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 。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砚山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与砚山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 。
砚山县民政局与砚山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砚山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砚山县医疗保障局,砚山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与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砚山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城镇职工参保情况
全县医疗保险参统单位601户,全县参保人数25464人。全县基本医疗保险费总收入5156.3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492.02万元,其中住院支出743.93万元,门诊统筹支出1535.02万元,生育医疗费用支出105.66万元,生育津贴支出102.22万元,转移支出5.1万元,实行州级统筹后,部分患者住院费用报销已有州级直接直付。
2、城乡居民参保情况
全县累计有488951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109.35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109.35万元,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4028.63万元,其中住院支出11188.69万元,门诊统筹支出2839.94万元。
3、医疗保障健康扶贫工作情况
根据指挥部2020年4月30日止提供数据,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4855人,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个人自缴70元,财政代缴18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参保人员已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
(1)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类15种”待遇享受工作。截至2020年5月底,9类15种大病住院就诊168人次,总费用53.41万元,统筹支出48.22万元,实际报销比例93.39%。
(2)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待遇享受工作。截至2020年5月底,28种疾病门诊就诊5822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244.6万元,统筹支出216.6万元,大病支出4.91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0.56%。
(3)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重保障”待遇享受工作。为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兜底,稳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增强群众获得感。有效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重保障”报销比例达到90%。
截至2019年5月底,“四重保障”符合转诊转院情况就诊6673人次,总费用2646.55万元,四重保障报销2414.39万元,(其中:基本医疗支付2127.2万元,大病保险支付80.11万元,医疗救助154.38万元,政府兜底52.7万元),实际报销比例91.38%。
4、档卡户慢特病的办理情况
根据卫健部门提供的总名单5699人中,符合办理慢特病的档卡人员有5243人(其中:不符合办理慢性病的高血压、糖尿病的而办理两病明白卡的4550人;精神病人692人;肺结核病人1人。),现已全部办理结束。
5、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局积极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征缓缴工作。一是及时联系医保系统工程师,调整医保系统核定数据。二是积极联系税务部门,及时核对应征实征清册数据,对2月3月减征期已核定征缴了的职工医保费,经我局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准确确定减征部分的金额后,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直接按程序依职权发起退费,无需缴费人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确保减征部分的费款及时退还到账。截至目前有236家参保企业享受减半征收,2-6月减征共计590.87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4.2万元,占总收入的96.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的3.15%。与上年对比减少839.43万元,下降57.75%,其原因是:本年度一般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比上年减少839.43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度收到中央专项补助建档立卡户基本医疗保障财政配套资金488.9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9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55万元,占总支出的94.96%;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5.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81.2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876.1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6.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为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1.2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兜底保障386.73万元,建档立卡户基本医疗保障财政配套项目资金488.97万元。项目开支为兵装集团定点帮扶项目资金用于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6%,与上年对比减少5.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6.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2.5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的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的1.6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已清算3800元,伙食费冲减3600元,累计支付200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力争只减不增。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39万元,下降95.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95.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已清算3800元,伙食费冲减3600元,累计支付200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力争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打击欺诈骗保交叉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医保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巡查医药机构次数明显增多,差旅费增加,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38万元,手续费0.029万元,邮电费2.36万元,差旅费4.87万元,租赁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劳务费0.18万元,工会经费3.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砚山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269.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6.42万元,固定资产23.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0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5.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401111
砚财发〔2020〕47号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表样12020102305374295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