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问题编号 | 问题 | 整改方案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整改进度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5 | 55-46 | 55-46乡镇垃圾一体化治理水平不高 | 砚山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2024年11月30日,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均达到90%、70%以上,完成报告指出具体问题的整改销号 | 1.2023年12月31日前,砚山县斗南村至斗南锰业尾矿库道路两侧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完善砚山县斗南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2024年6月30日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将垃圾收集转运纳入村规民约,加大对随意倾倒垃圾的处罚力度。(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牵头,县综合执法局,阿舍乡党委) 2. 2024年11月30日前,县城终端设施不断扩大垃圾收集转运范围,全县乡(镇)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到90%,乡(镇)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配合〕 | 2024年11月30日 | 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 达序时进度 | 砚山县综合执法局 | 砚山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砚山县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