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5 15:39:55     来源: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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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项目工程建设法人职责;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规划,负责水源工程、农村水利、大中型灌区配套工程、防汛抗旱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生态治理工程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建设资金使用及监管工作。

2.开展水土流水普查、检测工作;开展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推广水土保持先进技术;配合查处水土保持案件。

3.履行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法人职责。

4.组织推广应用抗旱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供防汛抗旱技术支撑保障。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建设管理办公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持续发力,确保2024年8月底前完成收尾工作。

2.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完成初设审查、报批工作,完成要素保障申报审批,实现实质性开工。

3.五谷冲水库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4.补佐水库PPP项目。完成盘龙高效、五谷冲管网工程的移交代管工作;完成阿三龙高效收尾工作;完成补佐水库用地手续办理,力争10月底大坝动工建设。

5.2023年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4件病险水库)。完成病险水库全部建设任务。

6.砚山县朵甲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7.砚山县新农村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24年2月底完成设计招标工作,4月底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报审,7月获批,9月完成施工招投标,10月动工建设,2024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及80%以上投资,2025年6月前完成项目合同完工验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8.1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减少自有资金(五谷冲水库项目建设贷款资金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8.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8.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8.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减少自有资金(五谷冲水库项目建设贷款资金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8.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福利调整;项目支出2.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死亡抚恤金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遗属补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等;

农林水支出237.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卫生健康支出30.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26.7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9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1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2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6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死亡抚恤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7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具体如下:复印纸30件0.6万元,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5750升4.60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2份0.5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4次1.93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根据工作情况不再安排公务接待。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根据工作情况不安排公务接待,无此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此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属事业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资产总额238.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2.02万元,固定资产1.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14.5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本单位2024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0》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3200500111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