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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2.负责全县水旱灾害防御组织协调和保障。
3.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预防治理。
4.负责全县水利规划和建设。
5.负责全县小(1)型及以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指导小(2)型及以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6.负责全县农村供水保障。
7.负责全县水行政执法、水事纠纷调处、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审批、法制建设以及普法。
8.负责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
9.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政水资源水保股、规划建设监督股、防汛管理河长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一是稳步推进砚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和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建设收尾,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加快推进平远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岔路口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清水江砚山县者腊河段治理工程、蚂蚁河治理工程等项目前期工程,强化项目储备。三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计划开工建设居那革河、清水江砚山县者腊河段,力争一季度开工建设居那革河治理工程,有效扭转2023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严重不足局面。2024年计划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3.9亿元。
2.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常态化推进巡河(湖)、督察检查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党建+河湖长制”,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三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及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四是加快绿美河湖项目建设。完成迴龙水库、南利河(八嘎乡政府段)2件绿美河湖建设;圆满完成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并保持在全州前列。
3.防汛抗旱及水库管理工作。一是修编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加强隐患排查,汛情研判、值班值守及“1262”叫应机制等工作。二是强化水库调度管理,加强水雨情分析,采取引、调、提等方式增加水库蓄水。三是实施水库维修养护、农业水价改革、白蚁防治、山洪灾害防治等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安全度汛,汛期不出现库坝垮塌、因灾伤亡情况;力争完成13000万立方米蓄水,确保用水需求;完成稼依、回龙坝、差黑海水库标准化管理申报;完成全县60.88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并通过验收。
4.水资源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严控用水总量“三条红线”。二是严厉整治私自开采地下水清理整治。三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和水资源管理,严格依法依规行政审批。用水总量控制在1.66亿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5平方公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1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04.86万元,政府性基金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8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870.29万元对比增加341.37万元,增长39.22%,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砚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县级资本金、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委托技术审查服务费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04.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04.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870.29万元对比增加334.57万元,增长38.44%,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砚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县级资本金、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委托技术审查服务费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11.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0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43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714.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8万元,增长100.41%,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砚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县级资本金、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委托技术审查服务费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遗属补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等;
2.卫生健康支出35.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3.农林水支出1038.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护河员队伍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32.4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0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33万元,项目支出714.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0.14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20.00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
30101基本工资113.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及事业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30102津贴补贴93.01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艰苦地区津贴、工作性津贴;
30103奖金23.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础绩效考核奖及年终一次性奖金;
30107绩效工资58.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30113住房公积金32.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清洁人员工资;
30201办公费2.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等;
30205水费0.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用水费;
30206电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用电费;
30207邮电费1.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用网络通信费;
30211差旅费0.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出差差旅费;
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务接待费;
30226劳务费38.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委托技术审查服务费;
30228工会经费1.5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工会经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费等;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7.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共交通专项经费;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各项管理支出;
30302退休费53.6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
30305生活补助356.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护河员工资和保险、遗属补助;
30905基础设施建设3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级专项资金、砚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县级资本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36.3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6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25人次。
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68.69万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3.95万元,增长53.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委托技术审查服务费。其中:办公费2.76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94万元、差旅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劳务费38.6万元、工会经费1.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8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砚山县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12691.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2.27万元,固定资产32.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197.2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6089.8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65.97万元,增长18.33%,主要原因是结转公共基础设施。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3200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