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3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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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砚山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第二部分砚山县2023年砚山县地方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
砚山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砚山县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砚山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查,并请县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拼经济拼发展为主线,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分析研判,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多渠道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安定和谐。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055万元(税收收入62286万元、非税收入12769万元),占年初预期目标52000万元的144%,占预算调整数的100%,同比增长62.5%,增收28859万元,主要是铝产品销量、水泥销量提高拉动税收增加。加上级补助收入34642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80873万元,上年结转7167万元,调入资金650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696万元,收入总计742716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125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5%,占预算调整数的103%,同比增长12.1%,增支42314万元,主要是整改教育系统社保费缴纳12560万元、支付上级专项补助的一次性支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补助资金15823万元、支付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产业园基础设施三期配套项目10000万元;加债务转贷支出28095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649万元,调出资金11598万元,新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0万元,支出总计71145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1259万元,其中:结转年末上级下达的国债资金22750万元、直达资金850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496万元,占年初预期目标78000万元的76%,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3%,减收1396万元;加上级补助4767万元,上年结余517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0369万元,调入资金11598万元,收入总计29140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4082万元,占年初预期目标45512万元的426%,占调整预算的106%,同比增长82.8%,增支87890万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对应支出85000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5762万元,债务转贷支出80369万元,调出资金5641万元,支出总计28585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支出554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3万元,占年初预期目标75万元的1071%,较上年下降97%,减收26263万元,主要是上年度取得民族体育运动场馆经营权转让收入26975万元,本年度只有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803万元;加转移支付收入18万元,收入总计821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万元,占年初预期目标78万元的23%,较上年下降78.8%,减支67万元;加调出资金803万元,支出总计821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145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9.9%,同比增长22.9%,增收3564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和回补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社会保险缴费收入103387万元,利息收入945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3534万元,委托投资收益714万元,其他收入110万元,转移收入11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162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86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8.6%,同比增长14.7%,增支22962万元,主要是享受待遇人数增加及待遇标准提高,待遇支出增加,同时收入增加后,上解上级支出相应增加。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8073万元,其他支出108万元,转移支出2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020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2834万元,上年结余5229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5130万元,主要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0118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83031万元,2023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491242万元,同比增加410800万元,增长510.7%,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135000万元,新增发行再融资债券356242万元;当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55330万元,2023年末地方政府余额1118943万元,占债务总额比例79.94%,其中:一般债务435611万元,专项债务683332万元(详见附表15)。
1.一般债务情况。2022年末地方一般债务余额199693万元,2023年全县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80873万元,同比增加251331万元,增长851%,2023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435611万元。
2.专项债务情况。2022年末地方专项债务余额483338万元;2023年全县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0369万元,同比增加159469万元,增长313.3%,当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10375万元,2023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683332万元。
(六)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23年在县级财力内安排预备费4000万元,动用预备费93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水源地污染防治、地质灾害治理等方面。未使用的预备费306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用于下年度预算支出。
(七)调入、调出资金情况。一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50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304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5641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803万元,其他资金调入60万元(烟草公司定向捐赠收入)。二是从公共预算调出11598万元到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是专债收入不足以支付对应的专债支出,需从一般公共预算中调出至政府性基金用于平衡基金预算,支付2023年到期的专项债券利息。
(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上年决算,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696万元,年度执行为弥补年初预算“三保”财力缺口,将26696万元全部作调入处理。
(九)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7167万元,按原资金用途纳入2023年预算安排支出7167万元。
(十)“三公”经费执行情况。2023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68万元,同比下降1.6%,减支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6万元,同比下降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2万元,同比下降1.6%。
(十一)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23年清理收回各类财政资金41353万元,全年安排存量资金41353万元,年末无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化解债务、安排以前年度未形成实际支出的项目等。
(十二)“三保”保障情况。2023年砚山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明确的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年末“三保”支出25430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85795万元、保工资163898万元、保运转4616万元。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2023年砚山县地方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我县2023年决算后,部分数据将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动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加强重点领域投入,为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支持。围绕打造“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目标,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1350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支持10450万元、上级补助2250万元,有序推进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作用,实行担保费“零费率”政策以来,担保贷款847笔70657万元,其中:支持18家企业担保金额16224万元;支持3家合作社担保金额1050万元;支持蔬菜、三七、辣椒、生姜种植户、肉牛养殖户和相关农产品经营户810户担保金额53383万元。精准发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机制,着力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全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100%,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通过“832平台”完成交易305万元用于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提升城乡生活条件,投入4414万元用于城市维护费用于城市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垃圾焚烧等支出,安排老旧小区改造资金579万元、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282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714万元,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激发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有效改善居住环境和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问题。
(二)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助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3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867万元,占年中调整方案计划整合资金11797万元的109%,比计划数增加1070万元,农村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支持稳定粮食生产,统筹安排资金27720万元,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稳步发展,安排2137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57万亩,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520万元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615万元,安排1940万元聚焦耕地流出整改,保障工作经费205万元。支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教育资金123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5%,保持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第一位;积极争取项目资金18574万元,为3549名(次)学生免除学费,107557名(次)学生获得各类生活、助学、奖学资助。支持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3912万元、基本药物制度保障资金793万元、计划生育补助资金262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568万元、中央疫情防控补助资金4203万元,使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救治能力、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发展。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257万元,发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825万元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0637万元。
(三)筑牢安全发展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善财政风险处置机制,打好防风化债主动战,全力化解债务风险,确保债务风险等级不升红,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保障财政安全运行,积极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4642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8721万元,新增财力性补助优先用于弥补“三保”缺口,进一步兜牢“三保”底线。规范财政资金收入和支付运行机制,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清理消化暂付款25631万元。
(四)深化改革创新,推动财政业务流程融会贯通。全面启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全县42个执收单位实现非税收入收缴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收缴管理工作步入快车道,开创全电子化管理新模式,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从“被动处理”到“主动服务”转变。扎实推进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有效衔接总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增强财政部门对预算收支、资产负债管理的统筹能力,提升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推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质增效。
回顾过去的一年,总结成绩的同时,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收入受制于减税降费、能耗“双控”等政策,要实现预期收入目标还有一个过程;县级财力增长不能满足“三保”、刚性支出需求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实际需求,重大产业项目投入筹资极为困难;偿还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巨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上级对基层各类检查、巡视巡察、督察、审计事项增多,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冲刺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结合我县财政承载能力情况,坚持尽力而为和量入为出相结合的原则安排预算支出,提出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3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6%;加上级补助收入313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25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0万元,调入资金15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230万元,收入总计449989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99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加上解上级支出3159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390万元,支出总计449989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8%;加债务转贷收入6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5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548万元,收入总计69849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36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7.2%;加债务还本支出730万元,上解支出4389万元,调出资金1130万元,支出总计69849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72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12.7%;加上级补助收入18万元,收入总计5741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3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9739%,主要是安排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4800万元;加调出资金370万元,支出总计5741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4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205512万元,同比增长7.3%,增收14055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10838万元,利息收入1404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4322万元,委托投资收益875万元,其他收入3192万元,转移收入11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72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5130万元,收入总计270642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89178万元,同比增长5.9%,增支10555万元,其中: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14264万元,其他支出31万元,转移支出27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4605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81464万元。
(五)其他需要向大会说明的事项
1.政府债务预算编制情况。目前省州尚未下达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下达后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是2024年债务到期情况。2024年全县应偿还政府债务本息54987万元,其中:本金20035万元,利息34949万元,应付手续费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再融资债券17880万元,预算内资金安排偿还37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5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1606万元)。二是2024年新增债券情况。由于地方债务率较高,2024年发债项目暂未确定,重点积极申报绿色铝产业园区三期未发17000万元,其余将做好项目储备,尽可能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
2.预备费设立情况。县级预备费安排4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
3.提前安排支出情况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县人大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以及2024年人代会前必需的基本支出、部分债务付息支出、部分特需保运转支出提前将指标下达拨付,正式批复待县人大会批复后再统一下达。
4.调入资金情况说明。为强化“四本预算”统筹,弥补预算内财力缺口,实现年初预算收支平衡,2024年计划调入资金15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11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70万元。
5.“三保”预算编制情况说明。2024年砚山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明确保障范围和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全年编制“三保”预算27229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01742万元、保工资164600万元、保运转5949万元(详见附表十二)。
6.“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2024年“三公”预算安排25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6万元,同比下降0.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同比下降0.4%;公务接待费91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同比下降1.1%。
四、2024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力统筹资源,做好税源培植。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主动作为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加强收入组织分析研判,促进收入平稳、协调、可持续增长。
(二)强化重点领域,集中财力办大事。遵循“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完善基层“三保”保障工作机制,强化对支出效益的动态评估,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加快直达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重点项目资金等执行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乘数效应、放大效应和杠杆作用。
(三)加强民生保障,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把保基本民生、工作放在首位,抓好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农民稳定增收,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切实办好民生实事。
(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维护经济运行安全。建立范围清晰、标准明确的保障清单制度,健全动态监控机制,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处置存量债务,坚决遏制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严格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和县属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快建立兼顾公平与效率、激励与约束、稳定与灵活的财政资金支付体系。
(六)强化财经纪律约束,提升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财政,强化财政政策落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持续完善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财政法治体系建设。
2024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围绕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保障服务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盘活各类资产资源,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奋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和各项财政改革发展任务。
监督索引号532622030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