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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行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5、研究指导政法部门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的考察管理。
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砚山县委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与反邪教工作股、综治督导与基层治理股、砚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将全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科学预判新风险新挑战,扎实做好全国以及省、州、县“两会”,护航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确保万无一失。二是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平安砚山、法治砚山建设,深化基层平安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从压发案、减事故入手,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件侦破、社会稳定为总目标,把破大案、多破案作为工作重点,针对可防性案件发案实际,实施精准防范、精确管控、全力遏制我县案件高发态势,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安全。三是总结以“七城创建”高位推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经验,广泛动员,发扬砚山“创卫”精神,狠抓落实,全力争取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双提升”稳步提升。四是稳步推进基层治理“一网兜”工作。树牢“全州一盘棋”思想,抓牢抓实基层社会治理源头工作;聚焦专项普法宣传工作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重点工作,补齐短板弱项。五是积极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巩固教育整顿成果,锻造过硬政法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抓好学习教育,坚定干警政治站位,确保党委、政府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5.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425.33万元对比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5.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5.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25.33万元对比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5.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33万元,与上年307.23万元对比增加11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调入2人,增加强边固防人员;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没有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131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07.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41.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5.67万元。
2.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65.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及退休人员安家补助。
3.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1.34万元。
4.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支边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支出。
5.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0.01万元。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24万元。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17万元。
8.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74万元。
9.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2.6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9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2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般公用经费37.85万元(其中:差旅费1.8万元;邮电费1万元;办公费35.05万元)。
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共交通补贴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休费2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5万元,较上年5.63万元增加1.87万元,增长33.2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1.43万元减少0.43万元,下降30.06%,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0万元,较上年4.2万元增加2.3万元,增长54.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较上年4.2万元增加2.3万元,增长54.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老化,加之2023年基层治理“一网兜”、“专项普法”等工作任务重,为确保公务用车使用安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增加预算。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5.88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5.88万元持平,其中:办公费35.05万元、差旅费1.8万元、邮电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3.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473.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473.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7.06万元,增加固定资产为“雪亮工程”项目建设。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07.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没有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故《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无数据。
2.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另文下达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故《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
3.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4.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支出,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
5.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
6.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绩效,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支出绩效,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
7.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没有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支出,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