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15 16:37:42     来源:县监察委员会 阅读次数: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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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对监察对象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追赃防逃、反贪反渎等工作;承担巡察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事宜;向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和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调配、监督和管理;督促检查上级巡视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管理和使用巡察工作专项经费,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后勤保障;督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县委巡察办。所属单位0个。

其中16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组织部(派出机构管理办公室);(3)宣传部;(4)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5)信访室(加挂信访举报中心牌子);(6)案件监督管理室;(7)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8)第一纪检监察室;(9)第二纪检监察室;(10)第三纪检监察室;(11)第四纪检监察室;(12)第五纪检监察室;(13)第六纪检监察室;(14)第七纪检监察室;(15)第八纪检监察室;(16)干部监督室。

其中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包括:(1)派驻县委纪检监察组;(2)派驻县政府纪检监察组;(3)派驻县人大纪检监察组;(4)派驻县政协纪检监察组;(5)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6)派驻县农科局纪检监察组;(7)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8)派驻县市管局纪检监察组;(9)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10)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11)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12)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13)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14)派驻县交运局纪检监察组;(15)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其中2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包括:(1)派出县直机关纪工委;(2)派出云南砚山产业园区纪工委;

其中1县委巡察办公室包括:(1)办公室(含信息中心);(2)第一巡察组;(3)第二巡察组;(4)第三巡察组;(5)第四巡察组;(6)第五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调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3)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4)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政务处分决定;对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6)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机关给予处置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7)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纪律的宣传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

(8)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调查全县党的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监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县有关监察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地方性规则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10)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11)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12)领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纪检机构领导班子和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3)承办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县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宜。

(14)负责全县巡察工作的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指导全县各巡察组开展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制2023年预算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全额供给行政单位,截至2022年12月统计,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 106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08人, 财政全额保障108人。

退休人员 25人,无离休人员。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6辆。

三、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财务总收入2225.1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25.10万元,无其他预算收入。与上年2030.71万元对增加194.39万元,增长9.57%;增长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上缴额度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 2225.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25.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5.10万元,无其他预算收入。

与上年2030.71万元对比增加194.39万元,增长9.57%;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上缴额度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预算总支出 2225.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2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4.41万元,与上年2030.71万元对比增加193.70万元,增长9.54%;增长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上缴额度比上年增加。

项目支出0.69万元,与上年的0万元增加0.69万元,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把死亡抚恤金纳入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2.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务用车正常运行等相关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失业保险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132.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其他医疗保障缴费等支出。

  4. 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131.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行政基本工资432.79万元;事业基本工资20.54万元;行政津贴补贴569.66万元;事业津贴补贴2.32万元;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34.89万元;事业人员上年度12月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奖金1.71万元;基础绩效奖(行政)120.70万元;基础绩效奖(事业)7.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6.20万元,基础性绩效工资5.98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2.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费175.24万元;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98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73万元;工伤保险缴费3.18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缴费4.49万元;失业保险缴费0.34万元;住房公积金131.43万元;行政办公费122万元(包含办公设备购置40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6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劳务费1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39万元;事业办公费17.94万元;工会经费21.17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92.04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75万元;退休费141.5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万元,较上年22.60万元增加19.40万元,增长85.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和上年一样,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规定、厉行节约。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较上年9.20减少1.2万元,下降13.04%,国内公务接待预算100批次1000人次,比上年的115批次1150人次减少15批次150人次。较上年减少接待批次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万元,较上年13.40万元增加28.60万元,增长213.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一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较上年13.40万元增加28.6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案件查办支出增加;二是由于县级财政困难,上年度的部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未及时清算;三是预算新增1辆执法执勤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1.1万元,较上年362.24万元减少21.14万元,下降5.84%,下降主要原因分析:培训费用、印刷费减少。

其中:办公费122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6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劳务费10.50万元、事业办公费17.94万元、工会经费21.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65.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9万元,固定资产559.60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69万元,流动资产增加4.81万元,无处置报损报废出租等其他情况。

(四)其他说明

 附件中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无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无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均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2200111

砚山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