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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务用车计划的编制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办公用房管理和调配使用工作。承担全县跨区域出差、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综合执法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用车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节能与公务用车管理股、物业管理股、会务与接待股、财务财。所属单位1个:砚山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开展公务接待规范性整治
把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作为当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出成效。通过对全县各级各部门2022年以来发生的公务接待餐饮浪费问题和违规公款吃喝公务接待开展飞行点穴式检查,发现问题限期完成整改。
2.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保留用车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办法》《砚山县公务出行车辆租赁管理办法》等规则制度,按照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迹可查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平台报备制度。二是建议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促使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切实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52辆,实有车辆3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7.4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486.90万元对比增加350.53万元,增长71.9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将项目支出预算纳入预算,而本年度已将县委、县政府公务接待费60.00万元、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万元、民族剧院管理工作经费100.00万元、其他补助人员资金71.96万元纳入本年预算,故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7.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7.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86.90万元对比增加350.53万元,增长71.9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将项目支出预算纳入预算,而本年度已将县委、县政府公务接待费60.00万元、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万元、民族剧院管理工作经费100.00万元、其他补助人员资金71.96万元纳入本年预算,故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7.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47万元,与上年486.90万元对比减少31.43万元,下降6.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已将部分其他补助人员资金预算纳入到项目支出,而上年度基本支出中包括了其他补助人员资金,故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381.96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381.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将项目支出预算纳入预算,而本年度已将县委、县政府公务接待费60.00万元、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万元、民族剧院管理工作经费100.00万元、其他补助人员资金71.96万元纳入本年预算,故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以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775.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75.15万元,公用经费18.68万元,项目支出381.96万元。用于保障人员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工资和工资福利等支出,及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8.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8.53万元,公用经费0.03万元。用于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6.4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6.40万元,用于保障缴纳单位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6.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6.68万元,用于保障缴纳本部门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55.47万元,项目支出381.9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5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7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1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0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6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万元,项目支出150.0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7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1.96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4.20万元,较上年291.00万元减少76.80万元,下降26.3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10万元,较上年91.00万元减少30.90万元,下降33.9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80次,共计接待6000人次。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简化公务接待,让公务接待费做到逐年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4.10万元,较上年 200.00万元减少45.90万元,下降22.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10万元,较上年 200.00万元减少45.90万元,下降22.9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
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现有部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久,车况差,故此部分车辆派车次数减少,减少维修和运行频率。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继续认真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相关制度及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预算收支的平衡,严格管理好项目资金,争取在厉行节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95.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9万元,固定资产280.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6.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7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因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故《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0》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