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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项目工程建设法人职责;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规划,负责水源工程、农村水利、大中型灌区配套工程、防汛抗旱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生态治理工程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建设资金使用及监管工作。
2.开展水土流水普查、检测工作;开展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推广水土保持先进技术;配合查处水土保持案件。
3.履行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法人职责。
4.组织推广应用抗旱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供防汛抗旱技术支撑保障。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加挂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牌子。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财务室、建设管理办公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未完项目进度建设
持续推进云南绿色铝通水保障项目,砚山县店房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砚山县五谷冲水库工程,砚山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砚山县抗旱应急水利提升工程,砚山县阿香水库工程新增水处理设备项目,砚山县红舍克下坝、科北水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项目的扫尾工作。
2.做好新开工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做好县委、县政府、州水务局、县水务局安排的新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按程序完成项目招投标、开工备案等工作。
3.做好上报统计相关工作
做好各个管理系统数据的更新上报,同时按时按质完善其他临时要求的上报材料。
4.持续认真开展其他重点工作
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卫创卫、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等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5.0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506.28万元对比减少151.2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5.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5.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506.28万元对比减少151.2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5.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04万元,与上年506.28万元对比减少151.2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减少;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复抚恤等。
2.卫生健康支出22.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3.农林水支出204.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21.6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36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30101基本工资83.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30102津贴补贴 10.35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艰苦地区津贴、改革性补贴;30103奖金6.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年终一次性奖金;30107绩效工资85.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30113住房公积金21.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30201办公费2.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等;30207邮电费1.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用网络通信费;30217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务接待费;30211差旅费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下乡出差费用;30239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共交通专项经费;30216培训费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培训费;30228工会经费3.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工会经费;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各项管理支出;30302退休费73.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30305生活补助0.6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万元,较上年0.5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0.5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84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目标绩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资产总额223.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5.53万元,固定资产43.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14万元,其中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四)其他说明
1.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没有部门项目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项目预算安排的支出,故《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无数据。
2.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没有另文下达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故《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
3.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4.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
5.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
6.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
7.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没有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
8.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砚山县水务局整体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无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3200500111
2022年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表20220210123102274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