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公安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2-02-09 16:41:12     来源: 阅读次数: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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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公安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公安局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

2、掌握、分析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况和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全县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

4、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发性事件。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组织实施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辖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领导到本辖区及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9、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县武警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10、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联网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的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1、依法管理道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12、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13、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备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

14、指导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协调、指导森林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15、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落实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

16、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查处队伍内部违纪案件。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8、加强公安信息化和公安大情报系统建设工作。

19、加强反恐怖和维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共设有20个内设机构、9个派出所、2个监管场所。其中:政治处、交通警察一大队、砚山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平远分局规格为正科级,其余所、队、室为副科级。分别是:

1.砚山县公安局警察协会

2.砚山县公安局政治处

3.砚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4.砚山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5.砚山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6.砚山县公安局科信大队

7.砚山县公安局反恐大队

8.砚山县公安局技侦大队

9.砚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10.砚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11.砚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12.砚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13.砚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14.砚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15.砚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16.砚山县公安局信访大队

17.砚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18.砚山县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

19.砚山县公安局森警警察大队

20.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

21.砚山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

22.砚山县公安局维摩派出所

23.砚山县公安局者腊派出所

24.砚山县公安局八嘎派出所

25.砚山县公安局阿猛派出所

26.砚山县公安局盘龙派出所

27.砚山县公安局干河派出所

28.砚山县公安局蚌峨派出所

29.砚山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

30.砚山县看守所

31.砚山县拘留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以来,砚山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公安中心、重点任务工作,以开展建党100周年、COP15大会等重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不断强化政治安全,增强社会面治安防控能力,全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了全县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秩序持续良好。

1)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实党的政治建设。

①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一是最高站位抓部署,突出政治引领,宣传发动全覆盖,全力推动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全面铺开。二是最实载体抓教育,突出“三项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学习教育见成效。强化政治教育,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忠诚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抓实警示教育,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警观看6部警示教育片;突出英模教育,以砚山公安历史上涌现出来的一级英雄模范“陈建军、高文亮”的先进事迹为题材,自主编排了一台英模教育宣讲报告会,教育全警向英模学习;实现学习教育成果与工作成效“双推进”,出台便民利民措施40条,共为群众办理实事107件,全局各警种呈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氛围。

②坚持政治建警,抓实党的政治建设。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开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二是加强党委班子建设。坚持集体领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组织制度,进一步规范用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度。三是严格党内组织活动制度的执行力度。采取开展忠诚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356次,组织生活会2次,党课教育175次。

③强化忠诚教育,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加强公安机关宣传工作,抓好“阵地建设”。加强正面宣传,打造公安主流文化,巩固“红色阵地”。微信发布989条,阅读量122.30万人次;新浪微博359条,阅读量105.40万人次;被县级媒体采用60篇,被州级媒体采用30篇,被省级公安机关采用18篇,被州级公安机关采用53篇,被其他媒体采用54篇;被州级电视台采用15条。二是开展评优争先、立功创模等表彰奖励。66名民辅警在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工作中受到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其中三等功17名、嘉奖43名,通报表扬2名,先进个人4名,38名辅警收到通报表扬。对表现优秀的8名党员,5名党务工作者,3个优秀党支部进行表彰奖励。三是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做好职级晋升工作,开展晋升工作2次,职级晋升8人。严格执行民警慰问走访和民警健康体检制度,与县卫健部门协商建立民警救治医疗“绿色通道”。

2)深化社会治安综合管控,严格依法履职,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

①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力做好反恐维稳工作。反恐情报信息搜集,共组织开展情报会商研判100余次,整理上报涉恐敏感信息12条。反恐防范专项行动滚动排查反恐重点目标和行业单位2715次,发现问题隐患11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9份,现场整改涉恐隐患75个,对违反反恐法的9家重点目标给予警告处罚、对未按规定实名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平远“东南方宾馆”开出了10万元的罚单;通过大数据平台核查涉恐线索1条、核查涉恐信息预警20条,排除并劝反具有到边境探路意向的疆籍关注人员1人。完成了对辖区137家易受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按照调查、评估、审核、确定、告知和备案工作。开展反恐防范演练14次,出动反恐处突力量4000余人次、出动反恐处突车辆400余车次进行24小时街面巡逻,确保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②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一是完善立体化“打防控”和公安信息化精准打击的工作模式。构建中心警务亭辐射覆盖县城区,全天候动态武装巡逻和蹲点守候的“点线面”联勤防控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屯警街面,共出动警力9500余人次,车辆2500余辆次,现场处理各类事故100余起,救助、服务群众24人,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53,查获被盗摩托车14辆。在重大节日、敏感节点期间,结合砚山县社会维稳工作实际,全面启动武装联勤巡逻防控机制,共开展军警武装联勤巡逻90天,出动警力2100余人次(武警810人次),现场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16起。二是加大毒品违法犯罪力度。以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为契机,深化禁毒宣传“六进”活动,共开展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9万余人。加强隐性吸毒人员排查工作。组织全县1.2万在职公职人员开展吸毒检测工作,有效防范公职人员吸毒问题的发生。狠抓禁种铲毒工作,花费6.6万元购买第三方无人机航测服务对全县重点乡(镇)进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情况航测,发现非法种植点21个,共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624株。三是积极开展经济犯罪案件查破。紧紧围绕“云端”主战模式开展工作,为各地公安机关办理协查35件,协助取证40余份,发起云端数据协同1件。四是强化治安案件查处力度。共受理治安案件2321起,查处2236起,结案1180起(上年同期共受理2137起,查处631起,结案429起),查处违法人员1300人(其中罚款处罚584人、拘留661人、警告处罚4人、其他处罚51人)。与去年同比(2020年受理治安案件1778起,查处512起,结案378起)受案率上升8%,查处率上升104%,结案率上升208%。五是开展道路交通整治。交警部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这一中心,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计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82020起,其中醉酒驾驶101起、酒后驾驶637起、无牌无证3532起、超员392起、超载1041起、超速334起、其他75983起,扣证1430本,扣车4558辆,予以行政拘留12人。完成机动车业务65428次,办理驾驶人业务23890次。六是严厉打击食药环及涉林违法犯罪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共立刑事案件30起,破案19起(其中失火案立2013,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立54,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立21,盗伐林木案立20,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立11)。收缴白腹锦鸡皮张2张,豹猫皮张1张;豹猫活体1只,红面猴活体2只。严厉打击食药环犯罪,受理相关部门移交越界开采案件立刑事案件2起,案件已移送起诉;受理环境污染行政案件8起,查处8起,查处5人,3人待处。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共出动警力100余人次,车辆54台次,深入辖区、乡镇开展宣传活动。

③强化职能转型升级,创新服务管理。一是规范落实户籍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群众服务,认真完善和巩固居民身份证办理便民措施。全县实有人口539390,137087户,受理身份证31730份,身份证自助申领2196份,临时身份证2467份、出生落户4415人、补录遗漏32人、养子女户口登记16人、恢复被注销户口67人、注销户口2867人、迁入1425人、省外迁入218人、迁出2113人;登记流动人口9823人。全县一标三实采集标准地址信息158196条、实有房屋信息146405条、实有单位信息5281条、实有人口信息615791条。二是抓好行业场所、重点单位安全管理。开展行业场所专项清查行动15次,出动警力3310余人次,检查宾馆509家、KTV 175家、洗浴场所132家、废旧金属收购业29家、物流寄递260家、民爆企业及库房23家、烟花爆竹销售点34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1家、天然气液化气销售10家、出租房648家、加油站115家、变电站1家、酒吧58家、学校219家、网吧70家、五金店25家、超市63家、烧烤摊点38家、台球室2家、机动车修理业17家、银行8家、居民小区16个、医院28家、砖厂52家、石厂6家、蔬菜厂8家、游乐场2家、木材厂1家、临时工地4处,检查重点单位21家、行业场所93家、企业96家、商铺3家,发现隐患139处当场整改12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处罚不按规定如实登记旅客信息旅店14家、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出租房主7人。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摸排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7起,治安调解案件197起,积极建立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完善派出所“公调对接”模式,整合社会资源开展联动调解,充分发挥基层调解会、治保会等调解组织作用,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努力消除引发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小区、“无发案”小区(村社)、“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四是深化出入境“放管服”。把“只跑一次”作为推动跨越式发展的载体,免费照相服务40余人次,免费寄递服务40人次。开通绿色通道服务1人次,赢得办证群众赞誉。共受理出入境证件108人次,其中护照40人次,往来港澳通行证66人次,往来台湾通行证 2人次。清理登记备案,对我县登记备案的86家单位,2057条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数据进行集中清理,录入法定不准出境人员206人。五是加大科技信息化投入。“雪亮工程”一期工程新建465路高清摄像机,投资610余万元,已完成建设任务。二期拟投入1400万余元,建设466个高清监控,预计11月份完成建设任务。推进重点部位技防设施建设,目前建设582套卡口,密切掌控违法犯罪嫌疑人行车轨迹。推进公安350兆数字集群(PDT)指挥通讯系统和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开展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通过推进平台升级改造、信息采集录入、信息研判应用等工作,完善视频监控系统、PDT、地理信息、指挥调度、情报研判分析等系统平台建设,逐步推进以PGIS平台与警务指挥调度平台、PDT系统筹重点项目相互结合应用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不断提高信息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提升公安整体效能。加强零散数据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并上传各类社会信息数据24类,共30万余条。加强公安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无“一机两用”和失泄密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④优化综合服务和保障,切实为基层减负。一是情指勤督舆工作。2021530日,砚山县公安局“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实战化警务模式正式启动,设有值班长、110接处警组、图侦组、案件研判组、内勤组等,“情指勤督舆”工作模式形成了情指部门、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两级贯通的警务运行体系。对现行作案和重大警情及时推送情指中心开展研判分析,指挥调度,视频巡查等工作,以情报信息服务实战。自启动以来,破获案件30起、抓获作案人员31人。年内,受理各类报警57102起,其中有效警情15114起,已回访14657起,回访率达96.98%,总体满意达99.84%。接收预警528条,签收反馈528条。收到红色预警14条,抓获在逃人员4人。发布人员布控5条,车辆布控154条,接收到人员布控预警380条。二是文秘工作。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健全办文办会制度,提升工作质量,共编发文件226份、请示27份、公函264份、各类工作情况上报及汇报材料536份,编报公安简报3期,公安信息152期,公安信息快报41份,新闻速递219期,维稳信息52期,情报信息研判39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简报25期。接收处理文件4857份,其中纸质文件566份(密件343份)、县委、县政府等县属部门电子公文3161份、州局文件通知明传电报238份。三是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开展工业园区派出所、稼依派出所及交警中队、蚌峨派出所、平远派出所业务用房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及项目申报工作;做好砚山县拘留所、砚山县公安局八嘎派出所业务用房、砚山县公安局公租房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完成固定资产200余万元。四是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为公安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并积极争取各级经费扶持力度,为基层争取经费,较大地缓解了公安机关经费压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2人,其中:行政编制26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2人。

车辆编制43辆,实有车辆4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37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77.8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4009.97万元对比减少了3632.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公开内容包含了砚山县平远公安分局,本年预算公开只公开砚山县公安局本级,因此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幅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377.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77.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77.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4009.97万元对比减少了3632.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公开内容包含了砚山县平远公安分局,本年预算公开只公开砚山县公安局本级,因此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幅较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77.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37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7.83万元,与上年14009.97万元对比减少了3632.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公开内容包含了砚山县平远公安分局,本年预算公开只公开砚山县公安局本级,因此与上年对比部门预算总支出减幅较大;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无增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4 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公安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公安辅警工资、办公经费,主要分:2040201行政运行、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219信息化建设、2040220执法办案、2040221特别业务、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022年预算安排公共安全支出8332.09万元。

2208 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及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遗属人员补助、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保障支出,2022年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4.83万元。

3210 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2年预算卫生健康支出556.31万元。

4221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022年预算支出344.6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377.83万元,项目支出为0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8612.33万元,占基本支出82.99%,包括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264.11万元占基本支出12.18%,主要安排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0.75万元,占支出的2.61%,主要用于离退休费、遗嘱人员生活补助以及在监管人员生活费等支出,资本性支出230.64万元,占支出的2.22%,主要用于公安装备、办公设备的购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4.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公安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3.40万元,较上年249.43万元减少76.03万元,下降30.48%,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公开内容包含了砚山县平远公安分局,本年预算公开只公开砚山县公安局本级,因此与上年对比“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幅较大。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公安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公安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50万元,较上年29.33万元减少5.83万元,下降19.8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2次,共计接待748人次。与上年相比,下降的原因是2021年预算公开内容包含了砚山县平远公安分局,本年预算公开只公开砚山县公安局本级,因此与上年对比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公安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9.90万元,较上年220.10万元减少70.20万元,下降31.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元,较上年25万元增加15万元,增长6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9万元,较上年195.10万元减少85.2万元,下降43.67%。预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3辆。

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的原因是因案件高发执勤执法用车频率高,使车辆损耗大,部分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年限已到,需要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预算公开内容包含了砚山县平远公安分局,本年预算公开只公开砚山县公安局本级,因此与上年对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71.71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87.77万元减少416.06万元,下降23.2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预算公开内容包含了砚山县平远公安分局,本年预算公开只公开砚山县公安局本级,因此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减幅较大。其中:其中:办公费50.22万元、印刷费10.00万元,水费18.00万元,电费57.00万元,邮电费10.00万元,差旅费90.00万元,维修维护费32.44万元,租赁费100.00万元,培训费8.00万元,公务接待费21.40万元,专用材料费46.46万元,劳务费58.86万元,细化福利费30.00万元,委托业务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64万元,工会经费57.43万元,其他细化支出330.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12.42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砚山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8904.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16.76万元,固定资产12190.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139.48万元,无形资产257.6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7.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2.46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95.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因本单位无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故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本单位无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故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本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本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因本单位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200111

砚山县公安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21111311209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