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23 16:50:26     来源:砚山县政务服务局 阅读次数:1894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49700000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21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因2021年本单位未对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另文下达05-3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七张表做预算,所以,公开表无数据。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制度;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监管;负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投资项目集中审批过程的相关投诉和举报,协助调查并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3.负责县级部门划入的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和垂直管理部门实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和办理。

4.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负责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监管。

6.负责协调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全县中介代理机构和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管。

7.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与各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等基本程序和环节,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责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负责制定审批标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等),并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县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

1.承担县级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等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

2.承担收集、存储和发布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工作;

3.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

4.管理和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设施;

5.承担本单位日常规范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6.承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职能:

1.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县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2.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3.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4.承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砚办发〔2019〕39 号),单位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务服务股、经济审批股、建设审批股、社会审批股、综合审批股、交易监督股、信息技术股。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所属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3个内设机构,为综合服务股、受理服务股、交易服务股。

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机构规格为不定级,所属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二是继续推进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

2.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是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和“应划尽划”的原则,做好行政许可权力划转工作,理顺行政审批局与业务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的权责关,明确审批和监管,部门的职能界定与划分,建立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向各类组织和自然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二是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推广“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和“ems快递”统一送达的服务机制。三是按照“颗粒化”管理要求,编制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进一步丰富完善县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

3.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线上“一网通办”。全面推广应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推动更多事项“零跑腿”和“最多跑一次'。二是持续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最大限度实现群众办事不出门,事项“掌上办”。三是持续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数据监管力度。四是规范中心窗口管理,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树立窗口形象。

4.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一是加速推进各类项目招投标电子化进程。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效能。三是多部门联动,净化交易市场。

5.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一是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政采云”电子卖场高效运行。二是用好电子交易系统,积极与系统开发商沟通,完善系统功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财务总收入466.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6.4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571.93万元对比减少105.53万元,下降18.45%。主要原因分析:1.社会购买服务人员较上年减少至11人,工资及社会保险较上年减少93.21万元;2.人员调出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12.3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466.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6.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6.40万元(本级财力466.4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571.93万元对比减少105.53万元,下降18.45%。主要原因分析:1.社会购买服务人员较上年减少至11人,工资及社会保险较上年减少93.21万元;2.人员调出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12.3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总支出 466.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40万元,与上年571.93万元对比减少105.53万元,下降18.45%。主要原因分析:1.社会购买服务人员较上年减少至11人,工资及社会保险较上年减少93.21万元;2.人员调出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12.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组支出466.40万元,分别列:

1.“2010301”行政运行378.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工资保障、一般公用支出及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五险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29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局本级及下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55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局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3.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组支出46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6.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保障支出及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公用支出,分别列:

1.工资福利支出368.3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8.66万元、津贴补贴102.58万元、奖金69.79万元、绩效工资19.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6万元、工伤保险0.68万元、大病保险0.88万元、住房公积金23.1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97万元。其中:办公费3.25万元、印刷费2.06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3.7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培训费0.31万元、公务接待费1.89万元、劳务费0.5万元、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6万元、工会经费3.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82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1.4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1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9.10万元,用于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1年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1年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16万元,较上年7.16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1万元,较上年2.91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公务接待预算数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5万元,较上年4.25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较上年4.25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97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27万元减少1.30万元,下降2.59%,减少原因主要是2021年人员调出1人,导致运行经费减少。其中:办公费3.25万元、印刷费2.06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3.7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培训费0.31万元、公务接待费1.89万元、劳务费0.5万元、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6万元、工会经费3.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82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1.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49700111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