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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砚山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文件之十七
砚山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20日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砚山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砚山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增长、保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积极的财税政策,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圆满完成了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任务。
(一)地方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实现135256万元,同比增长3%,增收389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37万元,占年初预期目标86700万元的100.04%,同比增长3.1%,增收2571万元。从收入结构来看:税收收入53060万元,同比下降0.44%,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1.17%;非税收入33677万元,同比增长9.1%,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8.83%。从征收部门来看:税务部门77579万元,占年度计划的95.8%,同比下降0.5%,减收419万元;财政部门9158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60.7%,同比增长48.5%,增收2990万元。
经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公共预算支出计划444455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三保”支出、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收支增减因素影响,全县可用财力较年初预算发生变化,全年公共预算总支出实现452672万元,同比增长6.3%,增支2758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416万元,占年初预算406400万元的102%,占调整预算数398500万元的104%,同比增长4.3%,增支17066万元。
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109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655万元,上年结转607万元,调入资金45000万元,全年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53094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416万元,上解支出18952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9055万元,新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9万元,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5267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42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903万元,上级补助192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3926万元,上年结余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1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20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9885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5831万元,债务转贷支出4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1981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8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万元,调出资金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4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01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0%,同比下降8.34%,其中:社会保险缴费收入50284万元,利息收入2364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5308万元,其他收入281万元,转移收入6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21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685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8.54%,同比下降3.83%,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3374万元,其他支出1105万元,转移支出38万元,上解支出4233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746万元,上年结余5166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4914万元。
以上2020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数均为快报数,正式决算数待省、州财政审核批复后,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上级核定政府债务限额为535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16300万元、专项债务318800万元,比2019年限额增加228600万元。全年共向上级争取转贷债务收入2286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228000万元,分别用于江那农贸市场周边棚户区改造60000万元,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0000万元,砚山工业园区承接产业加工区标准化厂房六期建设项目6000万元,文山州砚山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12000万元。再融资债券22455万元,用于政府债务系统内2020年到期债券的偿还。
2020年共偿还本息33627万元,其中:本金23225万元、利息10402万元。2020年底,政府债务余额514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984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15700万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上级下达限额之内。
(六)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编制2020年预算时,在县级财力内安排预备费8000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单位支出需求调整安排8000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46万元、烟叶收购及市场管理工作经费214万元、疫情防控补助115万元、爱国卫生专项行动588万元、遗属抚恤金及丧葬费和安家费646万元、消防二中队建设缺口100万元、粮食储备库搬迁建设425万元、电商产业城建设项目300万元、人民警察执行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及执勤岗位津贴657万元、护河员队伍经费356万元等。
(七)调入资金情况
按调入资金管理规定,为保全县基本“三保”支出、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全年共筹集资金调入45000万元,比年初预算63000万元压减18000万元。
(八)超收收入使用情况
2020年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37万元,比年初预期目标86700万元超收37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超收收入全部用于弥补当年预算财力缺口形成的赤字,确保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0年与州初步结算,在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新增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9万元,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动用249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年初预算财力缺口。
(十)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为切实提高预算完整性,缩小预决算差异,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607万元,按原资金用途纳入2020年预算安排。
(十一)“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23.3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826.64万元,同比下降0.34%,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205.22万元,同比下降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8.14万元,同比增长2.56%。
(十二)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为确保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2020年清理收回各类财政存量资金45454万元,其中4495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保脱贫攻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基本民生领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十三)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县审计局对砚山县2019年度决算草案、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7个问题及整改情况。问题1:土地出让收入未上缴国库27873万元,整改情况:2020年12月27日,县财政局筹集资金11000万元分别返回县自然资源局和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其余资金将积极筹集资金分批退还;问题2:国有资产处置收益450万元未上缴国库,整改情况:2020年12月18日县财政局筹集资金450万元,已按程序缴库;问题3:退耕还林还草粮食补贴结余资金未统筹安排使用3.23万元,整改情况:2020年12月10日县财政局已将退耕还林还草粮食补贴结余资金3.23万元缴入国库;问题4:疫苗接种服务费未纳入预算管理84万元,整改情况: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已于2020年11月26日前将以上收费划到非税收入专户,财政部门已于2020年12月按规定入库;问题5:污水处理费收入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461万元,整改情况:砚山县污水处理中心已于2020年12月18日将以上资金缴入财政非税收专户,财政部门已规定入库,纳入预算管理;问题6:财政专户资金借出周转使用30966万元,整改情况:截至2020年12月25日,县财政局收回国持股公司50万元,收回七乡公司9350万元,收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3万元,收回财政预缴土地款专户1450万元,下步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加强财政国库资金管理,尽快清理或收回财政借垫款项,以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问题7:总预算账户收回预算单位资金代管未退回42313万元,整改情况:截至2020年12月25日,县财政局已筹集资金退回14008万元,其余未退还代管资金财政部门将按政府要求积极筹集资金退还。
二、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强化增收节支,全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一是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大对土地资产、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确保全年收支目标顺利完成。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兜牢“三保”支出底线,通过调入资金的方式弥补财力缺口,超额完成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400万元的目标,同比增长4.3%,收支预算实现平衡,“三保”等重点支出得于保障。
(二)调整支出结构,提高民生支出保障水平。一是支持“三农”协调发展。2020年各级财政下达各项惠农资金13592万元,持续加大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2020年全县教育支出9617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及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支出、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等。三是全力支持社会保障协调发展。2020年全县社会保障资金支出64396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等支出,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四是支持文体事业协调发展。2020年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67万元,有力推动了我县文体事业的健康发展。五是全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31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医疗救助、基本药物及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支出。
(三)加大资金投入,助推脱贫攻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战略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结合县情制定了《砚山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紧紧围绕2020年实现脱贫、巩固提升、增收三个主要目标,全县2020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516万元,截至2020年底,全县实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5516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与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相关的项目。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6029万元;二是农业生产发展9239万元;三是教育“雨露计划”项目248万元。为全县79个贫困村稳定出列,14840户64777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坚决夺取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提供资金保障。
(四)强化资金保障,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坚决贯彻落实省、州、县防控工作部署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开辟财政资金“快速通道”,全县安排用于应对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1477万元,有力保障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发挥财政职能,支持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加大产业资金投入,促进增产农民增收。2020年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安排9239万元产业扶贫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贴息518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投入750万元。二是加大城乡建设力度。2020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4240万元,用于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老年公寓综合楼、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县拟采用PPP模式建设项目8个,计划总投资703400万元,涉及文化、市政、水利、社会福利等基础设施民生福祉项目。截至2020年底,补佐水库等四件水利工程、供排水及管网设施项目已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完成政府采购,成立SPV公司,进入执行阶段,项目已开工建设,部分供排水管网已移交SPV公司并进入运营阶段;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垃圾收储运输项目和三岔河水库等六件水利工程已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完成一方案两报告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采购工作。海绵城市地下管廊建设项目处于项目采购阶段。砚山县民族体育场馆及附属设施存量资产项目和砚山县殡仪馆及附属设施存量资产项目已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正在进行采购程序,民族体育场馆项目预计2021年3月底前资金可到账21600万元,有望加快和恢复项目建设。
(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扎实推进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顺序,重点对人员工资、民生配套及民生兜底项目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二是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将全县政府所有收支100%纳入预算管理,编实编细“四本预算”。三是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力度。对全县政府预决算及64个部门预决算实行双公开。在云南省财政厅网站集中公开县政府预决算,在砚山县政府网站统一公开政府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信息。2020年全县共66个部门,除2个涉密部门外,全县政府预决算、64个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覆盖率达100%。四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税费缓交等政策,全年减免税费41303万元,其中税收减免21673万元;社保费降费559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降费3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政策降费864万元,地方收费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降费12798万元。五是认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020年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3797万元,截至2020年底共偿还23797万元,偿还率100%。六是加强国库管理。继续做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规范单位支付行为,缓解了财政库款调度的压力。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防范财政资金风险;七是全力做好资金调度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八是继续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健全完善县级收入核算管理方式,提升财政收入核算准确性。九是推进国有企业管理改革。积极筹备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推进国有平台公司、经营性资产、资源整合。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等,为砚山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助力。
(七)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规范运行。一是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和审查意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决算,落实有关决议及审议意见。切实做好审计配合工作,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二是组织开展全县国有资产(不动产)清查工作。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乡镇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监督等专项监督检查、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等,切实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府采购人员业务水平。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计划采购金额15453万元,实际采购项目金额14770万元,节约资金683万元,资金节约率4.42%。五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砚山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时组建砚山县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制定《砚山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砚山县本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砚山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砚山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办法》等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县财政局按照“代表性强、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选取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等部门对2019年度预算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及再评价工作,共涉及资金47643万元。通过绩效评价,让各部门提高对项目绩效工作重视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六是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盘活和管理好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2020年,为切实解决全县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建设缺口资金和项目资本金问题,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县国资局积极盘活现有国有资产,年内完成了平远镇计生办、新驻昆办等国有资产的处置;完成了融媒体中心、教育体育局等38个门面出租工作。
(八)强化金融监管,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撑作用。一是做好金融协调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政银企合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全力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建立长期稳定的政银企沟通合作机制,解决全县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专项行动政银企对接工作,为县内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7户民营企业、2户国有企业融资合作牵线搭桥。2020年底,全县普惠口径民营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1亿元,贷款户数6690户,比年初新增4.1亿元,同比增加3.7亿元;2020年累计申请贷款18.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8.4亿元,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稳步推进“稳企业”“保就业”工作落实落地见成效。三是防范金融风险。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积极落实监测预警措施,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四是加大金融精准扶贫。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依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扶贫小额贷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等,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龙头企业,切实提高金融业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
2020年,在县委的科学决策、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砚山县经受住经济下行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严峻考验和挑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实现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预期目标,圆满完成任务!但在财政预算收支执行中仍存在较多的困难和问题: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稳企促发展、产业税源正在培植,财政增收压力巨大;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平衡压力加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巨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从当前财政形势来看,2021年全县财政收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抓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大量资金需求,导致全县筹集资金任务重,财政收支压力将前所未有。
三、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财税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的重要指示为指引,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支出顺序,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加强资金整合统筹,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原则,集中财力,重点投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结合砚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县级财力情况,提出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93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加上级补助收入3125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9万元,调入资金4500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0560万元,收入总计488060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285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上解上级支出1845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1110万元,支出总计48806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一、二、三)
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28500万元,分项目情况:人员工资170070万元;半供养人员工资16618万元,保运转支出782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617万元;基本民生县级配套支出8134万元;县级必保项目支出12149万元;预备费80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支出196324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42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基金预算收入157677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90.2%,增长主要原因2021预计处置土地指标,增加其他土地出让收入8875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46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0658万元、上年结余3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231178万元。全县政府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609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33.5%,支出减少主要是2020年新增专项债务收入228000万元,而本年度此项收入减少,加上解支出2500万元,调出资金20000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支出合计23117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四、五)。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1万元,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61万元,股利、股息收入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1万元(详见附表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1441万元,同比增长42.73%,其中:保费收入72000万元,利息收入664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829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457万元,其他收入26万元,转移收入5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448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6290万元,同比增长31.08%,其中: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8770万元,转移支出79万元,其他支出35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7090万元。当年基金预算收入171441万元,加上年结余44914万元,收入来源合计216355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50064万元(详见附表六)。
(五)其他需要向大会说明的事项
1.政府债务预算编制情况说明。2021年,省州尚未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下达后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按债务预算编制要求,将省州提前下达的新增债券限额及当年需偿还的债务还本支出编入债务预算。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0560万元,主要是争取再融资债券置换2021年到期一般债务本金;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58万元,为再融资债券置换2021年到期专项债务本金658万元。
再融资一般债务支出41110万元,为偿还到期一般债务本金支出;再融资专项债务支出2588万元,用于偿还2021年到期专项债务本金。
2021年全县共应偿还本息60999万元,其中:本金43698万元,利息1730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再融资债券41218万元,预算内资金安排偿还债务利息17301万元、债务本金2480万元。
2.提前安排支出情况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县级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422万元以及2021年人民代表大会前必需的基本支出、部分债务付息支出、部分特需保运转支出提前通过一体化指标管理系统下达拨付,正式批复待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复后再统一下达。
3.调入资金情况说明。由于县级财力增长受限,财力增长满足不了巩固保脱贫攻坚成果、教育、卫生等基本民生领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在编制年初预算时结合全县实际,需要加大对土地及国有资产的处置力度,强化四本预算统筹,通过增强入库土地出让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来增加调入,弥补预算内财力缺口。为确保年初预算收支平衡,2021年共需调入资金45000万元,其中:计划政府性基金调入20000万元,其他调入250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算草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县人大批准后,批复经办机构具体执行。在预算执行中,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强化财政、税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的协商配合,建立覆盖基金收支全过程的内控监管制度,实行社保基金封闭式管理,做到专款专存专用。对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在留足全年支付结余的情况下,由经办机构提出定期转存计划,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转存定期存款,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5.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纳入预算编制情况说明。2021年州财政局通过文财基层〔2020〕34号文件,提前下达砚山县部分转移支付资金54340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49541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849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950万元。在年度预算编制中,县财政局结合全县财力情况,已将州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全额纳入本级预算编制,确保全县“三保”政策落实到位。
6.“三保”预算编制情况说明。2021年砚山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明确的保障范围和标准编制全县“三保”预算256287万元。一是按照纳入“保工资”范围的政策标准及财政供养人员实际数量,足额编制“保工资”需求161037万元;二是按照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及机构运转经费标准足额编制全县“保运转”支出12353万元;三是按照纳入“保基本民生”范围的政策标准及保障对象实际数量,足额编制“保基本民生”支出82897万元。
7.“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为贯彻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结合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及需求申报情况,2021年“三公”预算安排2760万元,其中:一是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据实列支。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0万元),同比减少40万元,下降2.22%。三是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用于全县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0万元,下降4.8%,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四、2021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强化收入管理。紧紧围绕收入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分析研究,盯住重点税源;强化非税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加大对处置条件成熟的国有资产处置进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保障年度预算收入目标实现。二是强化项目库建设,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认真分析研究国家、省的各项转移支付补助政策,会同发改、住建和农、林、水等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和项目库建设,不断增强向上争取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千方百计争取更多转移支付补助和项目资金。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在预算执行中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精打细算。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除重点和刚性支出外,其他一般性支出一律压减,优先保障基本“三保”支出。四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严格执行并落实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对达到政策规定清理时限的结转结余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继续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完善财政支农政策,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全县粮食安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加大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可持续。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三是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大环保整治力度。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切实兜牢“民生”政策底线。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和补短板力度,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二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大力支持重点人群就业创业。三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四是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社会兜底保障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五是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六是严格落实国家优抚政策,协助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国库集中收付电子化,促进国库集中收付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全面规范财政预算执行,确保财政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力,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增强财政资金运作的安全性。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和管理好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不流失。
(五)着力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绩效性,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
附件:1.砚山县政府预算公开表
2.砚山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
附件2:砚山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2030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