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700000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20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负责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并组织实施;
11.负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建议,按省、州、县项目年度计划任务进行监督指导;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交流与合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是砚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和产业发展股、森林资源管理股四个内设机构。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股级领导4名。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下设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砚山县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参公管理),核定事业编制5名;砚山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名;砚山县林业和草原种苗站,核定事业编制6名;文山州砚山县平远木材检查站,核定事业编制5名;砚山县湿地和公园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砚山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8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核桃、油茶、花椒、经济林果为主,按照全县林产业发展规划,下大力气组织实施落地见效,使更多群众通过发展林产业达到脱贫致富。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营造林工作计划: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33600亩,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15000亩,防护林工程5000亩,石漠化34500亩(其中封山育林30000亩,人工造林4500亩),乡村振兴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10000亩,人工草原和草原修复项目5000亩(人工种草4000亩,草原修复1000亩)。
2.森林管护工作:一是继续强化资源管护。依法强化征占用林地审核和管理工作。继续推进林木采伐制度,建立健全公益林管理制度,提升公益林管理水平。做到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偿工作,因地制宜开展林草严打行动,坚决遏制林草违法行为。二是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控工作。继续加强我县松纵坑切梢小蠹虫、文山松毛虫、松扁叶蜂、核桃病虫害(金龟子、刺蛾)、各类经济林果等病虫害防治,逐步提高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逐步压缩全县森林病虫害面积。三是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火灾实行严防严控,按“预防为主,积极防治”方针,扎实开展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预防工作,实现全县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小于1‰、扑灭率达98%,各项指标严格控制在“双控”指标内。
3.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思想,提高政治觉悟,提升林草服务质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开展“不作为、慢作为”和“六个严禁”等专项整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一岗双责”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担当精神作为各项林草工作开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开展党风教育月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林草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4.抓好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各种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抓好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促进林草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5.精心做好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一是继续配合省林技总站开展好《山地核桃中幼林抚育及复合经营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进一步增强核桃中幼林抚育及复合经营技术示范效果,以解决核桃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不会管”、“粗放经营”的现状,促进核桃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工作,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二是积极推进林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在科技兴林、科技富民实践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三是积极开展木本油料(核桃和油茶)提质增效项目,做好示范带动,增强群众积极性。四是强化样板建设,鼓励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发展林业产业。根据砚山县政府制定出台的《砚山县林业科技示范样板推广实施方案》,抓好各乡镇每年建立200-500亩林业产业示范样板一片,起好示范样板作用,从而带动全县林业产业标准化建设。
6.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多措施壮大技术力量,更好地为林农提供技术服务。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服务到位。结合“十三五”林业扶贫项目实际,加大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林业技术人员素质;积极请示汇报,争取通过外聘或增加编制等方式,吸收新的技术力量,加强林业技术队伍建设。抓好林业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服务组织,扶持和培育培养一批乡土林业科技人才队伍,搭建好市场平台,培育市场主体,不断完善林业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努力提高林业产品商品化程度,切实做大做强林业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7.积极做好海子边浴仙湖省级湿地公园和云南砚山维摩国家石漠公园建设项目建设。云南砚山维摩国家石漠化公园规划于2019年1月获得国家批复,但由于该项目没有专项资金支撑,我局将多渠道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的筹措工作,拟通过招商引资或PPP、EPC等模式筹资后开工建设;积极组织海子边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的申报,待项目通过评审后,通过招商引资或PPP、EPC等模式筹资后积极组织实施。
8.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下步将全力做好已脱贫户巩固提升和未脱贫户帮扶工作,坚持一手抓贫困人口脱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加强对已脱贫人口的跟踪评估,定期入户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对退出不达标、脱贫不稳定以及因各种因素返贫的及时返贫纳入,在“两不愁三保障”上下功夫,促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地。
9.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州、县关于扫黑除恶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总结工作经验,补齐短板,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更深层次拓展,从讲政治的高度开展好下一阶段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1.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1.5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中含目标绩效奖114.65万元,本年职工人数较上年减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1.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1.1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1.12万元(本级财力1,461.1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1.5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中含目标绩效奖114.65万元,本年职工人数较上年减少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1.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1.5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中含目标绩效奖114.65万元,本年职工人数较上年减少等。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两年部门预算均未含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3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员及检查站、瞭望台护林员工资;农林水支出96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单位日常支行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退休费等,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43.9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0.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2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住房保障支出73.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61.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23.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3.23万元,津贴补贴253.25万元,奖金206.84万元,绩效工资102.44万元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5万元,住房公积金73.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41万元,其中,办公费9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5.32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劳务费162万元,工会经费12.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66万元,其中,退休费83.63万元,生活补助1.03万元(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未预算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未预算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未预算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45.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0.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未变动的原因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10.9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未变动原因是本年上级开展双增检查等较多,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未变动原因是本年上级开展双增检查等较多,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本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目标情况
本年预计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3.36万亩,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1.5万亩,防护林工程0.5万亩,石漠化3.45万亩,乡村振兴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万亩,人工草原和草原修复项目0.5万亩,继续聘用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1221名对全县森林和草原进行有效管护,具体任务按上级实际下达任务数执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3.41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7.8万元增减45.61万元,增长21.95%,增减原因主要是自2020年1月起,为了统筹县林业和草原局各种资源要素,形成全局一盘棋工作格局,集中优势开展林业和草原重点工作,整合财力、人力特别是财务工作力量,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各事业单位不再独立核算,全部合并到局机关进行核算。其中:办公费9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12.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32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5.32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劳务费16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固定资产总额为1505.7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9718.25平方米,840.69万元,通用设备523件,163件,553.57万元,专用设备73.1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45件,38.32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