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5 11:04:26     来源:县委政法委 阅读次数: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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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20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履行维护稳定社会治理,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等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内设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综治督导与基层治理股、维稳指导与反邪教工作股、信息中心。在职在岗实有人数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2人;在编车辆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全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二是探索创新,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三是强化监督,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岗2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8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5.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420.22万元增加65.1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5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5.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5.3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5.32万元(本级财力485.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420.22万元增加65.1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5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5.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8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32万元,与上年420.22万元增加65.1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防范和邪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入,人员增加5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不增不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485.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8.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5.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无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1.4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6.65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33万元增加12.32万元,增长22.6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5人。其中:办公费20.64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3.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差旅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5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中共砚山县委政法委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27.4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113.82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价值13.49万元。

附件: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