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3000010000
砚山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5月13日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砚山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砚山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贯彻执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积极的财税政策,强化财政收支管理,调整支出结构,经过努力,圆满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任务,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趋于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实现131363万元,同比增长6.9%,增收842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166万元,占年初预期目标82500万元的102%,同比增长5.1%,增收4057万元。从收入结构来看:税收收入完成53265万元,同比下降0.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非税收入完成30871万元,同比增长15.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7%。从征收部门来看:税务部门完成77998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5.4%,同比增长16.9%,增收11301万元;财政部门完成6168万元,占年度计划的72.6%,同比下降54%,减收7044万元。
年初经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公共预算支出计划425033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三保”支出、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收支增减因素影响,全县可用财力较年初预算发生变化,全年公共预算总支出实现426199万元,同比增长0.4%,增支177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9735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1%,占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5.2%,增支19500万元。
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1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394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820万元,上年结转573万元,调入资金6906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35万元,全年收入总计42680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73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8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95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万元,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2619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60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8427万元 ,加上级补助2228万元、上年结余6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81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来源合计1588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878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6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110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7%,同比下降2.4%,其中:各种社会保险缴费收入54741万元,利息收入309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0759万元,委托投资收益147万元,其他收入862万元,转移收入9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36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229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9%,同比增长13.3%,其中: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8559万元,其他支出384万元,转移支出4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330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187万元,加上年结余5253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1348万元。
以上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数均为快报数,正式决算数待省、州财政审核批复后,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上级核定政府债务限额为306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15700万元、专项债务90800万元,比2018年限额增加67000万元。全年共向上级争取转贷债务收入7493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67000万元,用于江那农贸市场周边棚户区改造60000万元、砚山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整体迁建项目建设7000万元;再融资债券7930万元,用于2019年政府债务系统内到期债券的偿还。全年共偿还本息18980万元,其中本金11067万元,利息7913万元。2019年底,政府债务余额2862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9780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8438万元,政府债务余额符合规定,在上级下达限额之内。
(六)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年初安排预备费4500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单位支出需求调整安排450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建房安家费、抚恤费、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130万元;年终一次性奖励补差、乡镇岗位补贴等人员支出72万元;森林防火、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驻村工作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建设指挥部综合办公室、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等专项经费1792万元;防汛应急处理、抗旱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等重点项目支出506万元。
(七)调入资金情况
按调入资金管理规定,为保全县基本“三保”支出、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弥补因2019年上级补助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形成新的财力缺口。全年需筹集资金调入71300万元,比年初预算52000万元增加19300万元。
(八)超收收入使用情况
2019年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166万元,比年初预期目标82500万元超收1666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超收收入全部用于弥补当年预算财力缺口形成的赤字,确保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为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将上年结存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35万元作调入处理,弥补预算财力缺口。
(十)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为切实提高预算完整性,缩小预决算差异,经与上级对账核实,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573万元,按原资金用途纳入2019年预算安排。
(十一)“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2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869万元,同比下降18.3%,其中因公出国境15万元,同比上升5.2%;公务接待费214万元,同比下降21.7%;车辆运行维护费798万元,同比下降17.7%。
(十二)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为确保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2019年清理各类财政存量资金35402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保脱贫攻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基本民生领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十三)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县审计局对砚山县2018年度本级决算草案、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经审计发现2018年末县财政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预算收入余额1092万元。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县财政于审计期间已组织入库1065万元,对暂未能入库27万元及时与执收单位核对账务,已于2019年底全部清算缴库,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2019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强化增收节支,全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一是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大对土地资产、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确保全年收支目标顺利完成。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兜牢“三保”支出底线,通过调入资金的方式弥补财力缺口,超额完成年初公共预算支出397000万元的目标,同比增长5.2%,其中:财政八项支出完成337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8%,增长13.7%。收支预算平衡和“三保”等重点支出保障目标顺利实现。
(二)调整支出结构,提高民生支出保障水平。一是支持“三农”协调发展。持续加大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2019年共发放各项惠农资金14361万元。二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2019年全县教育支出124205万元,其中:解决全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及校舍维修改造14224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5569万元、营养改善计划5047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 352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 1185万元等。三是全力支持社会保障协调发展。2019年全县社会保障资金投入57055万元,同比增长3%,增支1686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等支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四是支持文体事业协调发展,2019年全县文化体育与传媒共支出3753万元,同比增长1.35%,增支50万元,有力推动了我县文体事业的健康发展。五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735 万元,同比增长12.8%,增支653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及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支出。
(三)加大资金投入,助推脱贫攻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战略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根据《砚山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紧紧围绕2019年实现脱贫、巩固提升、增收三个主要目标。2019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7031万元,实际整合到位41217万元,资金已及时下达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切实保障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四)发挥财政职能,支持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加大产业资金投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根据涉农整合方案安排涉农资金用于产业扶贫发展共15412万元,其中:特色农业发展资金11381万元、特色林产业发展资金2800万元、产业发展小额贷款贴息资金391万元、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840万元。二是加大城乡建设力度。2019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0700万元,主要是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老年公寓综合楼、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等专项资金;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县拟采用PPP模式建设项目7个,计划总投资69.9亿元(含文化领域建设项目1个、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水利建设项目2个)。目前已有5个项目进入财政部项目库。分别为补佐水库等四件水利工程PPP项目,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垃圾收储运PPP项目,供排水及管网设施PPP项目,三岔河水库等六件水利工程(PPP)项目,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另外2个项目(平远高原特色农业双创小镇、民族文化公园)正在努力争取中。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扎实推进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顺序,重点对人员工资、民生配套及民生兜底项目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全县机关事业机构正常运转。二是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将全县政府所有收支100%纳入预算管理,编实编细“四本预算”。三是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力度。全县共64个部门,除2个涉密部门外,全县政府预算、64个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覆盖率达100%。四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县累计减免税费18063万元。其中税收减免11440万元,涉及3.89万户(次)享受优惠政策减免,户均减免2941元,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严格执行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全年累计降费2758万元(机关养老保险降费2021万元、企业社保缴费降费金额73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降费2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政策降费1099万元;地方收费降费(停征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2529万元。认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全县清理偿还拖欠账款37023万元,占欠款总额的60.9%,完成了省规定的年度偿还任务。五是加强国库管理。继续做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规范单位支付行为,缓解了财政库款调度的压力。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为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管理与监督,防范财政资金风险;六是全力做好资金调度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及时拨付。七是继续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健全完善县级收入核算管理方式,提升财政收入核算准确性。
(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规范运行。一是认真落实人大相关决议和审查意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决算,落实人大决议及意见。切实做好审计配合工作,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盘活和管理好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三是组织开展全县国有资产(不动产)清查工作。四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乡镇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监督等专项监督检查、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等,切实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五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理,提高政府采购人员业务水平。2019年审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23604万元,实际采购项目完成22970万元,节约资金63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7%。六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时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建砚山县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制定《砚山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砚山县本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砚山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砚山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办法》四个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财税部门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已实现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目标,圆满完成目标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在财政预算收支执行中仍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如:税源还比较单一、财政增收压力巨大;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平衡压力加剧;脱贫攻坚、教育、卫生、农村基础设施等重点民生领域建设资金需求与财政保障能力存在较大差距,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巨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从当前财政形势来看,2020年我县财政收支、“三大攻坚”战等目标任务将更加艰巨。
三、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理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防范财政风险,实现财政有效监督,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强化财政服务保障砚山经济社会优质发展。
2020年财政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支出顺序,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整合统筹,努力盘活存量,集中财力,重点支持脱贫攻坚。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在县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安排支出。结合砚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全县财力情况,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提出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67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加上级补助收入27503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0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07万元,调入资金63000万元,收入总计444455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064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2.3%,上解上级支出19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055万元,支出总计444455万元,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八、九、十、十一)
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06400万元,分经济科目安排情况:人员工资173597万元,同比增加7183万元;保运转支出(含公用经费及半供养人员工资)23396万元,同比增加2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4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058万元;基本民生县级配套支出8901万元;县级必保项目支出8620万元;预备费80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支出171579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60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00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58.3%,增长主要是将绿色铝项目土地出让纳入预算,加上级补助收入2350万元、上年结余5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63800万元。全县政府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165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9.3%,加上解上级支出8050万元,调出资金5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00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6380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十二、十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8万元,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78万元、股利、股息收入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8万元(详见附表十四)。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0327万元,同比增长14.7%,其中:保费收入64177万元,利息收入255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6171万元,委托投资收益435万元,其他收入14万元,转移收入7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278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3272万元,同比增长8.3%,其中: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3869万元,转移支出9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9306万元。当年基金预算收入150327万元,加上年结余51348万元,收入来源合计201675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58403万元(详见附表十五)。
(五)政府债务预算
2020年,省州提前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000万元,主要用于砚山工业园区承接产业加工区标准化厂房六期建设项目6000万元,砚山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12000万元。2020年全年限额上级尚未下达,待下达后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按债务预算编制要求,将省州提前下达的新增债券限额及当年需偿还的债务还本支出编入债务预算,其中: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为19055万元,主要争取再融资债券置换2020年到期偿还一般债务本金;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400万元,含新增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000万元、再融资债券置换2020年到期偿还专项债务本金3400万元。
再融资一般债券支出19055万元,为偿还到期一般债务本金支出;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18000万元,主要用于砚山工业园区承接产业加工区标准化厂房六期建设项目6000万元,砚山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12000万元支出;再融资专项债券支出4100万元,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专项债务本金。
2020年全县共应偿还本息33381万元,其中:本金23209万元,利息1017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再融资债券22455万元,预算内资金安排偿还债务利息10172万元,预算内资金安排偿还债务本金754万元。
(六)其他需要向大会说明的事项
1.提前安排支出情况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县级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607万元以及2020年人民代表大会前必需的基本支出、部分债务付息支出、部分特需保运转支出提前通过一体化指标管理系统下达拨付,正式批复待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复后统一下达。
2.调入资金情况说明。由于县级财力增长受限,财力增长满足不了保脱贫攻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基本民生领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在编制年初预算时结合全县实际,需要加大对土地及国有资产的处置力度,千方百计想办法,强化四本预算统筹,通过增强入库土地出让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来增加调入,弥补预算内财力缺口。为确保年初预算收支平衡,经测算,2020年共需调入资金630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50000万元,其他调入130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算草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县人大批准后,批复经办机构具体执行。在预算执行中,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强化财政、税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的协商配合,建立覆盖基金收支全过程的内控监管制度,实行社保基金封闭式管理,做到专款专存专用。对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在留足全年支付结余的情况下,由经办机构提出定期转存计划,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转存定期存款,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4.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纳入预算编制情况说明。2020年州财政局通过文财基层〔2019〕16号文,提前下达砚山县部分转移支付资金62201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5151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3341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050万元、贫困地区财力补助2010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286万元。县财政局在年度预算编制中,结合全县财力情况,已将州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全额纳入本级预算编制,确保全县“三保”政策落实到位。
5.“三保”预算编制情况说明。2020年砚山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明确的保障范围和标准编制全县“三保”预算250088万元。一是按照纳入“保工资”范围的政策标准及财政供养人员实际数量,足额编制“保工资”需求152802万元;二是按照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及机构运转经费标准足额编制全县“保运转”支出17056万元;三是按照纳入“保基本民生”范围的政策标准及保障对象实际数量,足额编制“保基本民生”支出80230万元,其中县级财力配套45项基本民生支出7081万元。
四、2020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强化收入管理。紧紧围绕收入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分析研究,盯住重点税种税源;强化非税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加大对处置条件成熟的国有资产处置进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保障年度预算收入目标实现。二是强化项目库建设,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认真分析研究国家、省的各项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协同发改、住建和农、林、水等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和项目库建设,不断增强向上争取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千方百计争取更多转移支付补助和项目资金。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在预算执行中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精打细算。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除重点和刚性支出外,其他一般性支出一律压减,优先保障基本“三保”支出。四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严格执行并落实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对达到政策规定清理时限的结转结余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继续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继续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巩固脱贫摘帽成效,确保2020实现全面脱贫目标。二是继续支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定期测算评估并及时通报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结果。三是继续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向上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加大环保整治力度。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切实兜牢“民生”政策底线。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和补短板力度,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二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大力支持重点人群就业创业。三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四是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社会兜底保障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五是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六是严格落实国家优抚政策,协助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国库集中收付电子化,促进国库集中收付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全面规范财政预算执行,确保财政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力,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增强财政资金运作的安全性。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和管理好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不流失。
(五)着力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绩效性,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
附件: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1-16)
监督索引号532622030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