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材料
砚山县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报告
——2020年2月18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砚山县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报告砚山县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砚山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砚山县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后,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县人大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三保”支出、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收支增减因素影响,全县可用财力较年初预算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关于预算调整的规定应调整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经报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提出砚山县2019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2019年公共预算财力425033万元,公共预算支出425033万元。现提请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公共预算财力调整为426806万元,增加1773万元。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26806万元,增加1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7350万元比年初预算397000万元增加350万元。
一是公共预算财力增减变化有四项: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82500万元增加1666万元;
2.调入资金比年初预算52000万元增加19300万元,增加调入资金主要是因上级补助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15980万元,年度执行过程中债券整改审核新增债务还本支出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