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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重点项目建设,抢抓经济发展机遇。制定项目建设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定期研判,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第一服务员”、驻企服务员等制度,积极开展进驻企业走访联系,为企业排忧解难。2023年,完成砚山丰牧养殖有限公司蛋鸡养殖、八嘎乡现代农业示范区产业建设等7个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共计5869.57万元,以项目快进推动经济快上。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抓实乡村振兴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常态化开展访贫问扶大走访行动,抓好小额信贷放贷服务,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2023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55万元,同比增长17.76%,审批办理小额信贷220户1021万元。助推产业发展促农增收。发展冬农蔬菜、生姜、生猪、牛、甘蔗等特色农业产业,促农增收。2023年甘蔗种植面积全县第一,共计2394.6亩,产量9600吨,实现促农增收500余万元。投入160万元扶持牛落洞村委会养殖商品牛225头,惠及牛落洞村委会757户3568人,其中脱贫户83户323人,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壮大,不断增强村级造血功能。有序推动项目建设。完成六主村委会大寨村小组、凹嘎村委会凹嘎村小组美丽村庄建设并通过县、乡两级验收。三星村委会二台坡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及三星小学亮化工程、胡广箐村委会胡广箐村小组活动室、梅子箐村委会冷水沟村小组活动场所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双龙村污水处理站及上寨垃圾中转站项目已完成征地、环评、地灾、矿压评审、地勘工作并取得环评批复及评审报告,污水处理站施工队现已进场施工。抓好就业促进增收。开展劳动技能培训4期共计196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88人,有效提升脱贫群众务工技能;完成劳动力转移14370人,其中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劳动力转移3970人。促进文明乡风润泽乡村。整合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和资源,持续开展文艺演出、理论宣讲、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弘扬正能量的宣传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2023年共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160余次,理论宣讲、走访慰问、文化惠民演出等志愿服务活动75次。
3.压实社会保障责任,坚决保障民生福祉。兜底兜牢民生底线。统筹抓好养老、医疗、社会救助、残联、儿童管理等工作,坚决保障民生。2023年,累计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补贴共计882.09万元;202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07%,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21%;完成省外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1340人52.59万元。跟踪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积极加大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做好补贴发放工作。2023年,共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75.16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5.35万元,甘蔗种植补贴44.31万元,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审核51户。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2023年,完成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项目路基检测并开工建设118.25公里,累计硬化90.15公里,33个村小组实现硬化通畅,砚西公路四改三项目(八嘎段)顺利完成通车。完成危房改造1户、七度抗震设防改造10户并兑付资金共16.60万元。推动四中桥、蚌岔桥、河冲桥和三岔河桥4座危桥改造项目的建设,目前均已完成桥梁基础建设。完成梅子箐、胡广箐、三星村3个村委会8个村小组自来水管线排布初步方案设计,并上报上级部门。动物疫病防控和监测工作稳步开展。2023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规模养殖场、屠宰企业和兽医门市部监管60余次,出动防疫人员200余人次开展防疫工作,免疫密度达到100%;开展动物产地检疫生猪7851头,猪肉产品检疫52.57万公斤。畅通群众诉求通道。优化乡便民服务中心和12个村便民服务站窗口设置,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运行模式,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政务服务品质,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落实落细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全乡所有村级卫生室均已实行门诊统筹并已配备合格医生,脱贫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位,15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共签约7066人,履约率达100%。赓续育人初心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始终把教育发展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不断推进全乡教育高质量发展。在2023年秋季学期的教学成绩排名中,乡中心小学综合成绩在全县排名第五、在乡镇学校中排名第一,八嘎中学综合成绩在全县18所学校中排名第七。2023年,三星小学、蚌岔小学、半夜寨小学被县教体局评为教学先进集体。八嘎中学2023年中考平均分在全县18所学校中排名第七,600分及以上38人,其中最高分为675.5分,在全县位列第四。八嘎中心幼儿园、胡广箐幼儿园、六主幼儿园项目顺利建成且八嘎中心幼儿园已实现招生并投入使用。控辍保学工作严密落实,2023年无辍学学生。
4.抓好抓实安全生产,筑牢安全生产屏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管,持续开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汛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全乡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良好势头。多措并举抓实防汛抗旱。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水库和坝塘坝体、涵洞、溢洪道、放水设施开展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实现各类工程在汛期安全度汛。结合实际旱情为缺水严重的11个村委会28个村小组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进行应急供水,共运水164车次503.5吨,惠及群众3058人,大牲畜668头。扎实安全隐患排查。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生产经营单位累计排查101次,检查服务企业29家,发现安全隐患25条,已整改22条,整改率达88%。扛实水域安全责任。对各类水域巡查652次,安装防护栏43处,警示标志牌140处,放置救生杆163根,设置防溺水警示牌163个,工具放置点163个,将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扛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利用学生放假日、竜所街天、八嘎街天等时间节点在交通要道进行设卡检查,开展普法宣传、劝导工作,宣传覆盖2000余人次,劝阻不安全驾驶机动车1000余人,开展劝导消除交通违法行为296辆/次、860人/次。扛实食品安全责任。全乡28名C级包保干部和24名D级包保干部认真履行包保责任,对包保主体共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导454次,2023年全乡未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全面营造“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发放宣传资料到村3000余份,悬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宣传标语19条,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的安全生产好局面。
5.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实行乡、村、组“三级书记”抓普法,组建“三官一师”“法律明白人”、驻村工作队员及村级“网格员”等普法强基宣传工作队,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普法工作格局。2023年开展集中普法宣传9场次,召开群众会599场次,入户宣传8501户,受益群众3万余人。针对重点普法对象开展法治宣传1万余人次。发放宣传册、“口袋书”等宣传资料7600余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以网格起底、走访服务、法治宣传“三个全覆盖”为抓手,狠抓排查、分析、化解、回访“四个环节”,抓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6件。办结信访案件31件,办结率100%,未发生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事件。多措并举抓紧抓实命案防控工作。牢固树立“命案可防可控”理念,坚持以村为单元,对辖区内六类普法重点人群、十二类特殊人群开展精准摸排、走访,每月动态开展重点人群大排查大走访,分类列管。2023年共组织走访各类重点人员5000余人次,并对184名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人员按照“四个一”管控要求做好走访稳控。扎实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各种渠道深入宣传法律援助,使广大群众懂得利用法律援助来解决涉法问题,让“法律援助”走到群众中去,2023年共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00余人次,牛落洞、八嘎、凹嘎、三星、六主、保地、蚌岔、胡广箐8个村委会成功申报为砚山县第二批“民主法治村”。抓实治安管控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抓实缉枪治爆、扫黄打非禁毒宣传动员、打击整治各类违法犯罪、扫黑除恶等工作,多措并举控案发、提破案,全力做好社会治安管控工作。2023年共组织重点区域巡逻检查13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净化八嘎乡社会治安环境。较2023年,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28%,治安案件受案数下降19.23%,结案率提高10.81%。
6.积极践行“两山”理念,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严格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十条措施,全面改善村容村貌。2023年,农村户厕改造任务数860座已全部完成且通过验收。共开展清河行动27次,巡河1224次,出动人力465人次,累计清理河道55公里、清运垃圾34.3吨。全乡154个自然村达到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8条要求。绿美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动员群众,围绕公共空间及庭院进行绿化美化,全乡绿化美化水平明显提升,胡广箐和蚌岔两个村委会成功入选云南省第四批森林乡村。森林资源焕发生机。2023年,严格抓好277个森林督查图斑核查,对其中的16个违法图斑进行查处,收缴罚金1.81万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分片包村,明确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到人,进一步保护八嘎乡森林资源。
7.牢记“国之大者”,保护耕地维护粮食安全。坚决守好粮食安全底线。2023年共计完成夏收作物总播种18779亩,其中粮豆13743亩含冬玉米2862亩、冬马铃薯1216亩;油料作物4455亩。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以耕地流入流出整改工作为抓手,坚持“严起来”的总基调,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全乡2021-2023年度耕地流出需要整改1622.82亩,整改通过省级审核1877.11亩,整改完成率达115.67%。
8.强化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效能。坚持依法履职。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2023年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387件,行政处罚案件25件,开展行政检查70次。坚持廉洁履职。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亮权示险”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意识。坚持高效履职。采取“月计划、周安排、日通报”工作机制推进重点工作,要求全体班子成员每周下村落实工作不少于3天,及时安排部署近期各项重点工作,并对汇报的困难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确保工作高效开展,扎实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深走实。坚持为民履职。始终牢记群众路线,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工作统筹安排,真抓实干,不断提升政府效能,在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2023年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56件,均按时完成群众诉求核实处理并及时进行答复,办结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我部门所属单位共10个,分别是:
1.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
2.砚山县八嘎乡人大
3.砚山县八嘎乡党委
4.砚山县八嘎乡财政所
5.砚山县八嘎乡综合执法队
6.砚山县八嘎乡应急服务中心
7.砚山县八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砚山县八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砚山县八嘎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0.砚山县八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
2.砚山县八嘎乡人大
3.砚山县八嘎乡党委
4.砚山县八嘎乡财政所
5.砚山县八嘎乡综合执法队
6.砚山县八嘎乡应急服务中心
7.砚山县八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砚山县八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砚山县八嘎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0.砚山县八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纳入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28335913.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05913.60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98518.52元,增长5.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98882.57元,增长20.9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3400364.05元,下降99.13%。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本年度大量办公经费未拨付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28335913.60元。其中:基本支出9095310.42元,占总支出的32.10%;项目支出19240603.18元,占总支出的67.9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30587.19元,增长4.1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961215.99元,下降56.81%;项目支出增加13091803.18元,增长212.9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办公经费未及时支出造成基本支出减少;2023年度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省内交易项目、三星二组民族团结示范村旅游路硬化等项目达到支付条件可进行兑付造成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95310.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28815.64元,占基本支出的90.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6494.78元,占基本支出的9.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40603.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240603.18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村委会、村小组运转经费、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经费、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经费等支出7942178.24元。
2.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费经费支出20000.00元。
3.2022年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支出157000.00元。
4.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支出119984.94元。
5.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支出5000.00元。
6.砚山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经费100000.00元。
7.新冠疫情防控所需补助资金30000.00元。
8.计划生育宣传员补助资金23040.00元。
9.乡(镇)集镇环卫补助经费60000.00元。
10.八嘎乡梅子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20000.00元。
11.2023年烟叶收购及市场管理工作经费10000.00元。
12.森林防火经费25000.00元。
13.州级抗旱救灾救助资金30000.00元。
14.2023年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三星二组民族团结示范村旅游路硬化项目资金、砚山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2707500.00元。
15.砚山县八嘎乡现代农业示范区产业建设项目资金5730000.00元。
16.砚山县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费经费、砚山县八嘎乡三星村委会石岩脚村小组活动室修缮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八嘎乡生态旅游文化街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扶持冷库建设项目经费、牛落洞小学厨房搭建挡雨棚资金930000.00元。
17.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省内交易项目资金782900.00元。
18.砚山县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改造和7度抗震设防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10000.00元。
19.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省级防汛应急救灾(第二批)补助资金38000.00元。
20.三星村委会二台坡村小组道路硬化及三星小学亮化项目资金、砚山县八嘎乡梅子箐村委会冷水沟村小组活动场所项目资金3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85913.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1%。与上年相比增加4556273.89元,增长19.5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经费保障的人员工资增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基数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省内交易项目、三星二组民族团结示范村旅游路硬化等项目达到支付条件可进行兑付造成项目支出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7805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人员经费5015032.01元、日常公用经费798980.23元、项目支出8064045.2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5740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人员经费420108.00元、日常公用经费17314.18元、项目支出119984.94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877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构正常运转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人员经费1290271.38元、日常公用经费18370.83元、项目支出160133.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021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构正常运转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人员经费577174.25元、项目支出5304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865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人员经费66817.00元、日常公用经费11833.12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940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2%。主要用于烟叶收购及市场管理、“百千万”示范工程美丽村庄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产业建设、危房改造等项目支出(项目支出9402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2841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人员经费38792.00元、日常公用经费6719.56元、项目支出7829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24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人员经费582408.00元、日常公用经费11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8948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和防汛应急救灾等专项业务经费支出(人员经费238213.00元、日常公用经费13276.86元;项目支出38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500.00元,决算为2510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3000.00元,决算为233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500.00元,决算为1807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0%,完成年初预算的36.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0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500.00元,支出决算为2510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3000.00元,决算为23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500.00元,决算为180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360.00元,下降9.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360.00元,下降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厉行节约规定,从严控制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耕地流出、乡村振兴、绿美建设、民生改善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耕地流出、乡村振兴、绿美建设、民生改善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耕地流出、乡村振兴、绿美建设、民生改善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244.71元,比上年减少526300.29元,下降42.91%,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部分办公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9632236.69元,其中,流动资产7688840.04元,固定资产1473396.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7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6793.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6415.40元,流动资产增加580377.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惊诧、公案、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惊诧等人员工资待遇及机关行政事务经费。
八、教育支出: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五、交通运输支出:指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等支出。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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