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19 15:29:37     来源:阿猛镇 阅读次数: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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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2.承担农业、林草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农业农村服务性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3.承担文化宣传、新闻采编、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建设、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文艺队培训、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农家书屋管理、旅游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承担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生态环境、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住房保障、人居环境提升和环保宣传工作。

5.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医疗保险、优抚安置、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为民服务中心”、残疾人事业和其他社会保障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6.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阿猛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承担阿猛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报告执行、资金核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违反财经纪律的查处工作、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财政项目资金财务核算等职责。

7.组织编制全镇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建立全镇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承担镇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综合性消防救援、自然灾害、地质灾害防治等。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省委“3815”发展战略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大抓产业、大干项目,结合阿猛实际,深入践行“两场革命”,统筹推进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20亿元,其中农业固定资产投资2.50亿元;完成招商引资1.90亿元;实现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1182.00万元、增长25.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35.00万元、增长1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31.00元、增长8.00%。

这一年,我们注重龙头引领,推动农业产业多元并进。始终牢记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举全镇之力完成耕地流出问题整改3675亩,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为全州全县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作出积极贡献。全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15.90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72.50万元,完成玉米种植5.4万亩、稻谷1.3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1.8万亩以上,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坚持将产业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引擎,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做优做强特色农业。全年完成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2.38万亩,其中:辣椒7万亩,烤烟8000亩,生姜6000亩。新增蔬菜基地1000余亩,蔬菜规模化种植面积稳定在4300亩以上,每年可解决500人就近就地就业,年均增收600.00万元以上,芥菜、西洋菜、水芹菜、茭白、蚕豆等产品畅销沿海地区。聚焦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短板,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引进1200亩基质蓝莓项目落地建设,现代农业实现零的突破,项目总投资1.20亿元,预计今年4月份建成投产,11月份进入采摘期,每年可解决就近就地务工900人以上,带动群众年均增收2400.00万元以上。

这一年,我们坚持项目带动,基础设施投入持续加强。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展动力,紧盯民生票决项目和群众关切,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度。2022年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完工6件,正在推进3件。自筹资金50余万元建成集镇区透水混凝土人行道1.6公里。上地都、下科目2个美丽村庄项目顺利完成,124.00万元冬瓜林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及200.00万元兵装集团扶持冷库建设项目通过验收,田边新寨“携手兴乡村”饮水工程、阿基大寨产业道路等项目建成使用。全年新建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44.3公里,实现30个村小组通水泥路。稳步推进砚山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2023年阿额水库供水管道延伸、砚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及石板房小海子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阿绞车厂新建排洪渠、阿基马六塘小坝维修养护等项目建设,争取资金2963.00万元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5500余亩,正在实施1.4万亩。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数字乡村建设,新建4G通讯基站115座、安装智能摄像头2353个,新建10千伏配电线路27公里,新增变压器容量4400千伏安。完成应急广播体系建设,153个自然村实现应急智能广播全覆盖。

这一年,我们聚焦精准帮扶,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精准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抓实农民增收“一口清”工作,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全年办理“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诉求43件,办结率100%;“四类重点对象”医疗保险参保率实现全覆盖;开展脱贫劳动力培训19期960人次,发放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3875人136.70万元;发放小额信贷328户1402.00万元;危房改造补助24户38.40万元;雨露计划资助45人11.30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落实教育帮扶措施实现全覆盖。全镇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收入达17160.00元,同比增长13.4%,人均收入8500.00元以下脱贫户和监测户实现“动态清零”。进一步强化村集体经济示范带动作用,千方百计通过盘活资源、入股分红等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依托光筑农业集团、涵乾农业科技集团资源优势,争取财政衔接资金1500.00万元合作分红,每年可新增村集体收入180.00万元,全年争取村集体帮扶资金1970.20万元,13个村委会村集体收入今年有望全部达15.00万元以上。

这一年,我们突出环境治理,绿美乡村建设稳步推进。持续推进国土空间布局优化,促进乡村集中集约建设,2023年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3个。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全镇划分设置71个责任区域,镇级林长巡林84次,设置固定防火卡点71个、流动卡点47个,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小各大村被认定为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切实加强河库管理保护,推动河长制工作常态化,镇村两级河长全年开展巡河1326次,清理河道23.4公里、垃圾16.6吨。坚持绿美建设“一直抓”,大力开展“绿美文山先锋行”、“弄干净、摆整齐”整治行动,建成州级绿美村庄示范村30个,新建污水管沟5公里,新增绿植5万余株、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全年清理垃圾2000余吨、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废弃物428吨,全镇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提升。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垃圾收费制度,全年收取保洁费123.8万元,垃圾收储清运实现村组全覆盖。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新建公厕2座、卫生户厕改造1750座,卫生户厕覆盖率达69.9%,已经建好的6185座补助资金全部兑现到位。

这一年,我们关注急难愁盼,社会民生事业全面进步。严格落实“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政策,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2.46万人、参保率98.6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5.81万人、参保率93.15%,争取资金30.00万元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50户,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758.80万元,其中:涉及低保、高龄、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2.7万余人1480.60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全覆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资金1317.00万元,建成顶丘小学综合楼、石板房小学学生宿舍楼等教育项目6个、标准游泳池1个、“爱心澡堂”5个,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阿基中学被评为全县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加快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动医疗资源下沉,群众在家门口就医买药更加方便。多渠道开展用工宣传,积极动员组织劳动力外出务工促增收,全镇省外务工人员稳定在2.2万人以上。坚持党管武装抓落实,超额完成年度征兵任务,被评为全县2023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投入资金3.70万元实施“三室一库”“两家三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强基层民兵阵地。充分发挥阿猛会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全年接待参观团队23批406人次,阿猛会址成功申报云南省第二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文山州国防教育基地。

这一年,我们着力普法强基,“平安阿猛”扎实推进。坚持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为抓手,充分发挥177名人民调解员、254名法律明白人、361名基层网格员作用,邀请云南日和律师事务所及行业执法单位对基层普法骨干开展普法培训15期1200余人次,全年累计开展法治宣讲528场次,覆盖宣讲对象4.58万余人次,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命案防控工作,以“调解+普法”形式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解决诉求,全年排查矛盾纠纷205件,成功调解203件,调解成功率达99%。持续推进社会治安管控,实现未成年刑事案件数、非正常死亡案件数、电信诈骗案发率三下降,安全感满意度在全州104个乡镇排名第41位、全县排名第7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学生防溺水等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235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6400份,开展各类安全消防检查45次,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这一年,我们强化作风整治,自身建设不断增强。严格落实“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工作要求,推行周通报月评价季考核机制,聚焦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制定阿猛镇每月每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对照清单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全力推动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2023年通过行政执法考试80人,干部职工执证率达87%。强化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4次,行政执法专题培训2期160人次,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强化廉洁政府建设,多措并举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4次,以文件通报、观看视频等方式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30次。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文山之干·阿猛课堂”等会议,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5次,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13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林草办、畜牧办、水务办、农业农村办、人居办、村级会计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阿猛镇人民政府

2.阿猛镇党委

3.阿猛镇人大

4.阿猛镇财政所

5.阿猛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阿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阿猛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8.阿猛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阿猛镇应急服务中心

10.阿猛镇综合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阿猛镇人民政府

2.阿猛镇党委

3.阿猛镇人大

4.阿猛镇财政所

5.阿猛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阿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阿猛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8.阿猛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阿猛镇应急服务中心

10.阿猛镇综合执法大队

纳入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54646835.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55737.09元,占总收入的83.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291098.04元,占总收入的17.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71144.23元,下降4.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44920.06元,增长18.3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873775.83元,下降34.41%,主要原因是政府项目支出减少,办公经费减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54523647.18元。其中:基本支出34709401.18元,占总支出的63.66%;项目支出19814246.00元,占总支出的36.34%;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2392.63元,增长0.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55137.56元,下降12.05%;项目支出增加4927530.19元,增长33.1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政府基本支出中办公经费减少,政府半供养人员比上年减少,工资、五险等费用相应减少;政府项目支出中2023年各类乡村振兴项目和农业示范区产业建设项目增加,所以在2023年的乡村振兴项目和农业示范区产业建设项目中力度加强、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709401.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209108.64元,占基本支出的84.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00292.54元,占基本支出的15.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1424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442246.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砚政办发〔2022〕95号2022年度阿绞百企结百村项目建设830000.00元,砚财预〔2023〕39号云产卷烟原料保障扶持项目898000.00元,砚财整合〔2023〕5号阿猛蓝莓种植基地建设项目5000000.00元,砚财整合〔2023〕1号阿猛镇冬瓜林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扶持项目1240000.00元,砚政办发〔2023〕116号2023年南西阿猛携手兴乡村结对帮扶项目150000.00元,砚财整合〔2022〕1号砚山县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改造和7度抗震设防建设项目174000.00元,砚财预〔2023〕28号伍家寨腻脚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750000.00元,砚财行〔2023〕27号政协提案阿猛镇千庄路灯建设项目100000.00元,文财基层〔2023〕5号阿猛镇原阿基乡政府所在地基础设施修缮专项资金200000.00元,砚政办发〔2023〕56号阿基大寨产业道路建设项目220000.00元,砚财预〔2023〕39号砚山县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费300000.00元,砚财整合〔2023〕3号砚山县2023年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美丽村庄建设项目2000000.00元,砚财预〔2022〕69号阿猛镇财政所2022年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48246.00元,砚财预〔2023〕28号阿猛镇顶丘村委会下地都村小组进村道路硬化建设专项资金100000.00元,砚财行〔2023〕16号人大提案小各大至阿基路段修缮专项资金100000.00元,砚财整合〔2023〕3号砚山县阿猛镇现代农业示范区产业建设项目6000000.00元,砚政办发〔2023〕66号阿猛镇农产品仓储冷链中心建设项目1604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55737.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19%。与上年相比增加7244920.06元,增长19.01%,主要原因是政府项目支出中2023年各类乡村振兴项目和农业示范区产业建设项目增加,所以在2023年的乡村振兴项目和农业示范区产业建设项目中力度加强、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52124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5%。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429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923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办公及人员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2096.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办公、人员经费支出及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3158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医疗费用、办公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伍家寨腻脚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5085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办公及人员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8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8%。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工资福利、办公费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9098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办公及人员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93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7742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500.00元,决算为160990.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148718.5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38%,完成年初预算的5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500.00元,决算为1227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2%,完成年初预算的34.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2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500.00元,支出决算为160990.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148718.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500.00元,决算为122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1973.11元,增长47.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8671.11元,增长11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698.00元,下降68.5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多,使用其他收入资金用于公务接待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开展镇政府日常工作、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乡村振兴工作、流出图斑整改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政府日常工作开展、厕所革命建设项目、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3154.64元,比上年减少949225.20元,下降27.10%,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管理优化,精准调配资金;精简机构与人员,降低人力成本;数字化办公提效,减少办公耗材;实施节能降耗措施,节约资源消耗;严格控制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资金精准使用,避免浪费;大力减少非必要开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务监督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部门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3347371.22元,其中,流动资产8374591.67元,固定资产4577237.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95542.2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015667.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63122.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30530.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530.2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3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与部门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对照,整体支出已如期完成预定目标,达到项目绩效产出。 从经济性来分析,对项目的成本进行控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防止浪费,按照工作计划的预算金额逐步支付。从效率性来分析,能在财政部门规定的相应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经费实施进度,总体执行进度达标。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23年度阿猛镇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综合得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整体支出已如期完成预定目标,达到项目绩效产出。能在财政部门规定的相应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经费实施进度,总体执行进度达标。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惊诧、公案、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惊诧等人员工资待遇及机关行政事务经费。

(八)教育支出: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五)交通运输支出:指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等支出。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701111

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2024081505251256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