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公安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8 10:35:04     来源:砚山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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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公安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

2、掌握、分析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况和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全县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

4、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发性事件。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组织实施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辖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和上级主要领导到本辖区及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9、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县武警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10、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联网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的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1、依法管理道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12、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

13、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备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

14、指导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协调、指导森林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15、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落实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

16、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查处队伍内部违纪案件。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8、加强公安信息化和公安“大情报”系统建设工作。

19、加强反恐怖和维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1个内设机构,包括:砚山县公安局警察协会、砚山县公安局政治处、砚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砚山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砚山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砚山县公安局科信大队、砚山县公安局反恐大队、砚山县公安局技术侦察大队、砚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砚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砚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砚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砚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砚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砚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砚山县公安局信访大队、砚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砚山县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砚山县公安局森警警察大队、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砚山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维摩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者腊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八嘎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阿猛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盘龙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干河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蚌峨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砚山县看守所、砚山县拘留所、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指挥中心、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治安大队、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刑侦大队、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法制大队、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国保大队、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禁毒大队、砚山县公安局平远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稼依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阿舍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二大队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打”为主,架稳打击犯罪“瞄准镜”。

2024年聚焦打击犯罪主业主责,全面校准跨境犯罪发力点、打击电诈突破点、扫黑除恶关键点、命案侦防着力点,聚力精准打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县共立刑事案件1305起、破847起,破案率64.90%,抓获作案成员823人(不含交通刑事案立264起、破219起、抓获231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立案数下降276起、破案数下降132起;受理治安案件1937起、查处1786起、结案862起,查处违法人员1535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受理数下降251起、查处数下降172起、结案数下降312起。

2、以“防”为先,夯实社会治安“防火墙”

(1)完善社会面巡逻防控体系,利用多警种合成作战理念,逐步完善立体化防控体系,视频巡查、侦查、技术、巡防等警种部门密切合作,全面防控、精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重要敏感节日、节点期间调整提升治安防控勤务模式,多警种全力投入社会面巡逻防控,开展城区军警联勤武装巡逻。全年,出动警力23000余人次,PTU4200余辆次,警摩2700余辆次,巡逻车11200余辆次,巡特警大队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92人,共接处警462起,其中现场处理192起,移交相关部门270起,各类事故(含交通事故)75起,救助、服务群众55人,在劳务市场巡逻时驱散聚众赌博人群26起,200余人,巡逻盘查人员5200人。帮助和救助群众1248余人,完成各类安全保卫任务66余次(2次三级警卫保卫),军警武装巡逻60余天,900余人次。

(2)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持续推进行业场所“三查四告知”专项整治,加强娱乐场所、出租房屋、宾馆酒店、物流寄递等重点行业日常监管、重点场所阵地控制,持续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打行业场所涉黄涉赌等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全年开展行业场所统一专项清查行动30余次,结合“三查四告知”工作,共出动警力7600余人次,检查重点单位、行业场所、重点部位8873余次,发现整改隐患问题531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4份;“三查四告知”23000余人次,处罚违规违法企业单位3家,处罚宾馆未如实登记住宿旅客信息99家,处罚出租房违法治安管理规定处罚33家,约谈、烟花爆竹销售点13家,告诫1家。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摸排各类矛盾纠纷1195起,化解1139起,推送政法委掌握家庭矛盾纠纷212起,接收信访件 89件155人次(其中上级转交件133件109人次,砚山县公安局接访22件46人次),按信访程序办理并回复89件,办结率100%,群众反映合理诉求信访事项得到有效化解;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2次,派发信访举报宣传单册70余册,宣传人次80余人,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1人次。

(4)积极宣传发动群众自我防范。结合“一校一警”、普法强基补短板、“三官一师”、“第二班主任”等工作,深入挂钩网格点、村民委、村小组、中小学校开展反邪教、反恐、反诈、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缉枪治爆、两抢一盗等宣传活动,加强国家反诈APP宣传、注册工作,391名民警挂钩93个村(社)578个村小组(重点区域有29个)及挂钩78所中小学校共658个班“第二班主任”。截至目前,全局已对3945个自然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入户开展法治宣传19263户、发放宣传资料88073份、到重点地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660场次、对122682个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二班主任”深入学校开展普法宣传1085次,受教育人数达157515人。

3、以“控”为要,把牢风险防范“稳定器”

(1)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依托“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开展“大起底”专项行动,对基础要素信息开展全面摸排,保障“一标三实”基础信息数据采集率、合格率达95%。截至目前,采集标准地址153389条、实有房屋信息140556条、实有单位信息6310条、实有人口信息598269条。强化治安重点人群管控。

(2)强化涉枪涉爆管控。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持枪犯罪、走私贩枪等涉枪违法犯罪。共立涉枪案件7起,对全县8家民爆物品爆破作业企业、13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2家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常态化工作,累计收缴枪支152支、子弹6308发,炸药25公斤,雷管1376枚,黑火药1.12公斤,索类爆炸物30米,手榴弹9枚,炮弹4枚,其他战争遗留物2件,烟花爆竹216件,枪支零部件8件。累计办理涉枪刑事案件10起、破案9起,采取强制措施处理9人;涉枪治安案件3起,查处2人,待处1人;办理涉爆刑事案件1起,案件正在办理;办理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案件2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2起,查处4起,查处4人,未发生涉枪爆伤人案事件情况。

(3)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安稳定。深入开展冬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秋风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消除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隐患,有效遏制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降事故、保平安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全县共查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76952起,其中,查处酒驾1118起(醉驾319起,饮酒799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016起,死亡37人,受伤423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50458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2022年发生事故3529起,死亡49人,受伤849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807295元),事故起数上升12.12%,死亡人数下降24.40%,受伤人数下降15.60%,财产损失下降16.74%,年内未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3人,其中:行政编制36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9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9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1人。

车辆编制63辆,实有车辆6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70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16.7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92.31万元。

与上年14207.87万元对比增加了501.18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其他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316.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16.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16.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3525.56万元对比减少208.82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709.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31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1.95万元,与上年13034.37万元对比减少512.42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794.79万元,与上年491.19万元对比增加303.60万元,增长61.81%,主要原因分是“全球眼”城市监控卡口系统维护经费、平安平远高清监控视频线路使用经费上年未安排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4 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公安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公安辅警工资、办公经费,主要分:2040201行政运行、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219信息化建设、2040220执法办案、2040221特别业务、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024年预算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1890.60万元。

2、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及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遗属人员补助、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保障支出,2024年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1.78万元。

3、210 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卫生健康支出671.36万元。

4、221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024年预算支出625.3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521.95万元,项目支出794.7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1095.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61.04万元,津贴补贴3722.58万元,奖金146.75万元,绩效工资503.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5.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8.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8.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53万元,住房公积金625.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79.3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04.24万元,其中:办公费72万元,印刷费8万元,维修(护)费13万元,物业管理费26.64万元,水费10.21万元,电费90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福利费6万元,培训费3万元,租赁费2万元,劳务费100.4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9.74万元,工会经费30.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3.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9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1.7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安排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退休费616.79万元。

4、项目支出794.79万元,其中:2024年度遗属补助经费14.99万元,“全球眼”城市监控卡口系统维护经费110万元,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保障经费216万元,平安平远高清监控视频线路使用经费160万元,砚山县公安局非税收入、车管物资专项资金130万,砚山县公安局辅警公用经费163.8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砚山县公安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砚山县公安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砚山县公安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2.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5.78万元,较上年54.2万元增加51.58万元,增长95.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公安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公安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4.2万元增加0.8万元,增长19.05%,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410人次。

增加的原因是因业务工作安排增多,公务接待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公安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78万元,较上年50万元增加50.78万元,增长101.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较上年50万元减少25万元,下降5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78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75.78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是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在上级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内,所以上年为0万元,今年年初预算时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导致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4.24万元,与上年913.29万元对比减少109.05万元,下降11.9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办公费72万元,印刷费8万元,维修(护)费13万元,物业管理费26.64万元,水费10.21万元,电费90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福利费6万元,培训费3万元,租赁费2万元,劳务费100.4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9.74万元,工会经费30.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3.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砚山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7040.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30.96万元,固定资产6859.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451.07万元,无形资产199.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88.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0.0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178.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8550.92平方米,处置房屋账面原值5315.88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要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本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本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本单位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