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8 10:33:30     来源:砚山县文物管理所 阅读次数: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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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云南省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为指导,依法开展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2.负责砚山县境内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管理,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文物使用单位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砚山县文物管理所共设置内设机构0个。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技能学习,积极参加局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加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对宣传思想文化和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和专业理论技能。

2.持续做好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多形式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把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作为日常工作的要点,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特定日做好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对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4.完成中共滇桂黔边区工委扩大会议会址修缮收尾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资金支付,完成会址维修验收工作。

5.完成开文垦殖局旧址修缮工作,与属地稼依镇政府共同协作,依托革命老区建设,争取开文垦殖局旧址-大观楼修缮项目,编制抢救性修缮方案报州文物局审批,按照项目程序和施工规程实施大观楼的抢救性修缮保护工程。

6.做好陆春故居保护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对陆春故居的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加强与组织财政、应急、住建、消防、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确保修缮保护实施方案切合实际与可行性,将陆春故居保存现状与保护工作详细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

7.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砚山县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完成好阶段性工作。

8.完成2024年州对县文物安全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州对县文物安全考核的评分细则,落实好各项考核指标,拟写文物安全考核自评报告,认真收集整理材料,按时报送州对县文物安全考核的所需材料和自评报告。

9.完成2024年县对乡镇的文物安全考核,严格按照县对乡镇和相关部门的文物安全考核指标,修改、完善、下发考核方案,收集整理各文物属地乡镇考核报送材料,协调组织进行考核评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云南省砚山县文物管理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8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33.99万元对比增加34.81万元,主要原因新调入两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33.99万元对比增加34.81万元,主要原因新调入两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8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6万元,与上年33.65万元对比增加29.81万元,主要原因新调入两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34万元,与上年0.34万元对比增加了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文物保护安全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02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3.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1.4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7万元。

2.20702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文物保护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5万元。

3.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03万元。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52万元。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3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0.34万元。

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27万元。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67万元。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02万元。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29万元。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8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3.46万元,项目支出5.34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30101基本工资17.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30102津贴补贴2.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艰苦地区津贴、改革性补贴;30107绩效工资20.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30113住房公积金4.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30201办公费1.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等;30211差旅费0.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差旅费;30216培训费0.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30217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务接待费;30226劳务费0.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搬运费;30228工会经费0.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工会经费;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0114医疗费0.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体检费;30103奖金0.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优秀考核奖;30302退休费3.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15万元,较上年0.15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5万元,较上年0.15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18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内继续严格落实接待费有关对顶,控制接待批次、人员和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 云南省砚山县文物管理所没有公车编制,在2024年预算内没有公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砚山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砚山县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31.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30.00万元。与上年31.9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44万元;流动资产减少0.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2.本单位2024年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

3.本单位2024年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

4.本单位2024年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

5.本单位2024年没有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

6.本单位没有上级补助项目支出,也没有收入,故《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7.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无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5700400111

1710729208702017516文物.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