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发布时间:2023-10-17 07:46:29     来源:县委组织部 阅读次数: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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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县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研究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县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发展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指导、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县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对党政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科技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协调、督促和检查,并具体组织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管理县委老干部工作局。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理论武装,在培根铸魂中增强信仰力量。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课题,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一是举办砚山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议、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开展“文山之干”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研讨班1期培训500余人,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培训计划,举办新时代基层干部培训班5期,实现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机关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含驻村干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等全覆盖培训,完成基层干部培训12206人,完成应培训预计人数的100%,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14期3000余人(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开展精准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涉及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干部人才等方面的“菜单式”培训,组织出省培训班3期100余人,组织县内各级各类领导党员干部参加省州调训200余人。诚邀省州专家教授赴砚山授课,举办砚山县“七乡讲堂”4期累计培训干部2000余人次。紧扣砚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举办各类专业化培训26期培训3500余人(次)。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全县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采取“第一议题”“第一专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建宣讲团集中宣讲100余场次,线上线下教育培训党员干部2万余人次,深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

2.坚持选贤任能,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一是坚持重点一线选拔重用,制定出台了《砚山县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实施方案》,全覆盖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调研1次,2022年以来,共提拔重用干部125人,不断激励干部在一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二是持续加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今年以来,从县级部门提拔、交流干部到乡镇任职27人,从乡镇提拔、交流到县级部门任职28人,从乡镇提拔、交流到乡镇任职48人,全县领导班子稳定性、连续性、功能性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制定印发了《砚山县关于建设敢于担当干事创业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干部队伍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工作,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到重点岗位、难点岗位、专业对口岗位上挂职历练,配合省州做好干部挂职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挂职力度。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上海市静安区挂职,从全县各领域、各条块、各战线精选平均年龄在29岁的15名年轻干部到县级单位重要岗位进行挂职锻炼。四是做好审核把关牵头作用,扎实推进群团组织换届。共完成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残联3个群团部门换届工作,县红十字会、县文联等群团部门的换届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3.严密组织体系,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一是建立横纵到底责任链条。持续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共管责任和党务工作者主要责任,2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52个、联系城市社区6个、联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4个,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以“三单合一”季度派单为抓手,向26名县处级领导派单431条,向11个乡(镇)党委书记派单257条,向60个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派单1361条,全面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不断夯实基层战斗堡垒。深入开展“双整百千”四级联创,创建“五星级”示范党支部5个,命名“四星级”示范党支部35个。全面落实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在全州率先探索建立村(社区)干部缴存住房公积金机制,将全县864名村(社区)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建缴保障范围,有效激发村(社区)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激情,助推乡村振兴。在全省现场推进会“擂台比武”中荣获三等奖。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争取到上级扶持资金750万元,在全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擂台比武”中荣获三等奖。用好“智慧党建”系列平台,持续开展“线上”学习,全县党员日常学习主动性实效性明显提高。三是持续提升各领域党建质量。将创建“模范机关示范单位”作为提升党建质量、破解工作难题、转变工作作风、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创建省级模范机关1个、州级模范机关5个,评选命名6个“砚山县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以“七乡红烛·育人先锋”创建为抓手,推进实施5个试点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开展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学校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共建活动。成立县委卫生健康工委,深入开展“健康卫士·杏林先锋”主题创建,组建医疗救治等5支突击队436名医务人员奔赴麻栗坡县、马关县支援。成立县委国有企业工委,指导2个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完成“党建入章”工作和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开展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提升行动,对县域内所有“两新”组织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全县纳入党建基数的非公有制企业376家、社会组织220家、新业态新就业群体58家。四是强化引领发挥“两大”功能。持续增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产业发展、民族团结等工作中积极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推行“院坝会”“楼栋议事会”等,制定民生实事计划1804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12816个。常态化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1589个基层党组织常态化落实每月“绿美文山”先锋行活动,5000余名干部职工挂包20655户农户庭院硬化和绿化美化工作。

4.突出人才为本,持续打造新时代人才队伍。一是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制,编制印发了《砚山县“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砚山县关心关爱人才12条措施》等政策文件,党管人才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工作合力不断增强、运行效率持续提升。二是坚持外引内培统筹推进。通过招考选调、招商引才、项目合作、政策安置、县外调入、以产聚才等方式,不断增加人才新鲜血液。引进党政干部储备人才2名,招录公务员24名,事业人员42名,退役士兵安置8人,免费医学生聘用19人,公费师范生聘用24人,外县调入110人。大力实施人才培育项目,着力培养了一批各领域带头人和骨干力量,今年来,我县17人被认定为2022年“兴文英才计划”人才培育专项,其中科技人才专项取得新突破,入选1人;3名第五中学教师被认定为文山州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三是重视本土人才培养,常态化开展干部人才教育培训,首次外出举办砚山县高层次人才理论研修班暨人才工作者培训班54人。持续开展云南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遴选50名乡村致富带头人到蒙自、泸西等地开展培训,进一步夯实乡土人才知识结构。持续开展“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于2022年5月调整补充了11名人才专家,目前共选派县级专家人才476人。四是加大人才关心关爱力度。正在推进我县人才公寓项目,将为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人才等优秀人才提供人才公寓36套。

5.强化科学管理,公务员队伍管理提质增效。一是注重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深入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全县各级各部门兜底举办基层干部培训班115期,完成应训培训人数12206人,全县基层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做好选调生日常管理。选派6名选调生到村挂职锻炼,为6名选调生统一购置驻村生活物品,组织召开2022年到村任职选调生座谈会,会同县政府研究室完成2022年选调生国情调研系列专题调研。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严格编制限额做好公务员考录,规范办理公务员转任、退休等日常工作,开展公务员登记工作和严格规范抽借调工作,同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三是注重引导和激励公务员在基层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成了全县1297名非领导职务公务员2021年度考核工作。开展及时奖励,激励干部追赶进位。2022年聚焦民族团结、“七城创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及时奖励公务员12名,事业人员1名,发放奖金22000元,其中记三等功5名,嘉奖8名。完成公务员晋升262人,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得到激发。严格落实工资福利政策及关心关爱政策,做好关心关爱政策落实。2022年全县机关公务员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共1846人,已休带薪年休假1422人。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1次健康检查。发放抚恤金24人537.82万元。

6.落实保障功能,推动老干部优势作用发挥。一是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推广“党建+学委会+老年协会”服务管理模式,组建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委员会23个。举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一期。二是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重大节日慰问离退休干部1780余人,举办干部荣退仪式30余次,组织参观考察活动6次,遍访离退休干部3100余人。三是开展“银发心向党”系列活动。开展“我为砚山献一策”和“我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建言献策活动,开展座谈43场,1900余名老干部参与建言献策活动,收集意见建议800余条,开展文体文艺展演16场次。四是聚焦中心工作,引导老干部发挥余热作用。300余人次参与文明县城创建,150余人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捐款4万余元帮困助学150多人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普法教育活动10余场,受教育青少年1.2万余名。五是办好老年教育。春季、秋季招收学员400余人,建立“家门口的老年教学点”19个,实现县、乡、村三级老年学校教学覆盖。

7.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抓实督察整改,机构编制管理更规范,每月通报全县机构编制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消化超编成效明显。全县超编的25家党政机构(不含政法),已有4家单位完成消化超编任务,消化率16%;66家超编的事业单位,已有16家单位完成消化任务,消化率25.8%。科学规范设置机构。年内调整5个单位5个内设机构,对13个部门下设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机构13个。规范清理编外人员。印发44个部门编外人员使用额度,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使用管理工作。二是抓实重点改革,体制机制更顺畅。平远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圆满收官,六大改革任务圆满完成。理顺农场管理体制,设立砚山县回龙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组建砚山县回龙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农垦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事项全面推进。三是抓实重点保障,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更高效。坚持编制向中心工作、民生领域、基层建设倾斜,保障重点领域编制需求,全面完成中小学教师编制达标工作,11个乡镇平均编制达78名。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更精准。扎实推进法人年报公示工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更快捷。

8.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断推动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把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落实到组织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和“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调整优化县委组织部内设机构及职责,年内调入3名优秀年轻干部,配齐配强人员,充实工作力量。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全年共开展“绿美文山先锋行”等主题党日1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10次。组织职工干部参加省州各类培训调训30余人次,不断提升组工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制定下发《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分片调研联系工作制度》,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和典型引路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强化同各乡(镇)和县级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组工干部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切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年内被表彰为州级模范机关,自身建设能力不断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设办公室、干部股、组织股、干部监督股、人才股、干部教育股、党员教育和信息管理中心、公务员管理股和老干部办公室9个股室。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砚山县党员教育和信息管理中心

2.砚山县老年大学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收入合计6,093,278.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2,250.15元,占总收入的92.4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61,027.88元,占总收入的7.5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51,622.95元,下降2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28,140.83元,下降16.69%;其他收入减少423,482.12元,下降47.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和项目资金大幅度减少,导致收入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支出合计6,288,424.65元。其中:基本支出4,144,959.15元,占总支出的65.91%;项目支出2,143,465.5元,占总支出的34.09%。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58,233.23元,下降27.2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29,744.13元,下降19.9%;项目支出减少1,328,489.1元,下降38.26%。主要原因分析:本着厉行节约原则,经费支出大多数为人员经费支出,并且项目资金少,支出困难,导致费用支出大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44,959.1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28,768.94元,占基本支出的89.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6,190.21元,占基本支出的10.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3,46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春节慰问经费703900元;

2.2022年县级领导干部工作经费34800元;

3.文山州智慧人社综合信息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经费专项资金30000元;

4.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资金计划干部素质提升培训项目专项资金655838.5元;

5.基层人才对口培养工作经费76259元;

6.重点工作评选奖励专项经费27505元;

7.党员教育片拍摄专项经费48000元;

8.2021年乡镇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经费148980元;

9.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州级补助经费181160元;

10.2021年度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补助专项资金1207元;

11.基层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资金50000元;

12.2022年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4066元;

13.基层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25000元;

14.就业补助资金67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32,250.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7%。与上年相比减少1,825,330.83元,下降24.48%,主要原因分析:本着厉行节约原则,经费支出大多数为人员经费支出,并且项目资金少,支出困难,导致费用支出大幅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60,28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以及项目资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3,92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09,80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58,2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800元,支出决算为70,70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970.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73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3.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73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800元,支出决算为70,70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97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精简各项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35.3元,下降3.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04.3元,下降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元,下降0.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精简各项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内开展干部考察、调研等相关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854.21元,比上年减少154,106.18元,下降27.04%,主要原因分析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1890.26元,水费3989.69元,电费3930元,差旅费77847.56元,维修维护费7150元,公务接待费9734元,劳务费223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970.7元,其他交通费用1881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9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728435.14元,其中,流动资产167957.36元,固定资产560477.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3317.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9240.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71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714.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付、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8.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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