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249901000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宣传。
2、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精准扶贫,实施乡村振兴的服务工作。
3、负责扶贫对象的建档立卡、动态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
4、负责全国精准扶贫信息系统贫困对象数据维护、更新和数据问题监测。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落实扶贫对象的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建立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各方资源,精准分类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2、扎实开展动态管理、数据比对及问题数据清洗工作,确保录入国办系统中的数据真实、有效,为县委、县政府作出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人才、政务公开、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
2、政策宣传及综合服务股。负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研究、和宣传服务工作。
3、信息监测股。负责对全县扶贫对象进行建档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扶贫对象信息情况;按照规定程序采集、录入和编辑扶贫工作监测数据;根据扶贫对象的信息变化情况,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动态管理;保证扶贫统计监测数据的安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699,082.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082.89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8,729.23元,主要原因:根据砚委〔2020〕307号文件,2021年1月从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单位调出1个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706,094.89元。其中:基本支出706,094.89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5,904.02元,主要原因:根据砚委〔2020〕307号文件,2021年1月从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单位调出1个人,故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6,094.8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904.02元,主要原因:根据砚委〔2020〕307号文件,2021年1月从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单位调出1个人,故支出较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6,463.39元,占基本支出的94.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631.5元,占基本支出的5.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6,094.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5,904.02元,主要原因:根据砚委〔2020〕307号文件,2021年1月从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单位调出1个人,故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5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0,899元、办公费28,212.3元、工会经费11,419.2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43,83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54,2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部门2021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28,196.97元,其中,流动资产859.97元,固定资产127,33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4,377.5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4,377.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通俗所称的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4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