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3 12:33:39     来源: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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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县级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等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负责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管理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设施、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承担本单位日常规范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中心内部的日常规范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完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当年交易数据。1-12月共交易项目227个,交易金额共计891,726,800 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共交易162个,交易金额313,329,200 元;工程建设项目共交易39个,交易金额90,090,500 元;国有土地项目共交易13个,交易金额485,310,200元;国有产权项目13个,交易金额2,996,900 元。其中:在线开标201个项目,远程异地开评标项目11个。2021年为企业降费162个项目共计金额90,720元。

   2.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不审核“原件”,不接收纸质材料,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现场采用“网上视频监督”的方式,打通了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的“最后一公里”,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推行“不见面、远程异地评标”开标,是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到“零跑腿”的“加速升级”,是有效应对新冠疫情时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提高的重要标志,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出实质性优质条件。2021年实行不见面(在线)开标201个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开标率达100%,政府采购项目在线开标率达100%,工程建设远程异地评标11个项目。

   3.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证金退还利息模式、及时清退保证金。保证金电子系统的建成运行,有效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运行的硬核举措,标志着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向电子化、智能化、高效化运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根据“砚财发〔2021〕52号—砚山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盘活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县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最大限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共退还投标保证金895笔、353,662,408万元,其中,清退历年滞留保证金11笔、2,271,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服务股、受理服务股、交易服务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1年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258,144.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8,144.8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1,215,890.77元对比增加42,254.06元,增长3.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清算以前年度部分保险支出;清算2020年9-12月评审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264,196.75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746.75元,占总支出的98.54%;项目支出18,450元,占总支出的1.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961,078.52元对比增加303,118.23元,增长31.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清算以前年度部分保险支出;清算2020年9-12月评审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5,746.75元。与上年日常支出948,078.52元对比增加297,668.23元。增长31.4%,增加的主要是:清算以前年度部分保险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4,796.52元,占基本支出的9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950.23元,占基本支出的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50元。与上年13,000元对比增加5,450元,增长42.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清算2020年9-12月评审费。全部用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4,196.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961,078.52元对比增加303,118.23元,增长31.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清算以前年度部分保险支出;清算2020年9-12月评审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2,681.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273,438元、津贴补贴支出258,751元、奖金支出39,387元、绩效工资支出161,645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元、办公费支出28,751.11元、印刷费支出2,390元、水费支出5,000元、电费支出5,000元、差旅费支出2,28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0元、劳务费支出30,450元、工会费支出12,729.12元、福利费支出2,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5,92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

   3.卫生健康(类)支出55,249.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

   4.住房保障(类)支出70,3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500元,支出决算为10,400元,完成预算的50.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00元,完成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元,完成预算的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砚办通﹝2021﹞4号文件,公车于2021年5月调剂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23,128.47元减少12,728.47元,下降55.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128.47元,下降56.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0元,增长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砚办通﹝2021﹞4号文件,公车于2021年5月调剂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元,占96.15%;公务接待费支出400元,占3.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总额178,697,694.7元,其中,流动资产178,143,120.70元,固定资产554,5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5,933,548.0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2,456,547.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4,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34,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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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73200101111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910214518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