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13 13:09:30     来源:县政府采购和出入中心 阅读次数: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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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县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转让)业务。承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政府采购工作。2021年1-12月,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17个,成交项目13个,已成交项目预算金额共计800,604元,成交金额共计760,773元,节约资金398,308元,节资率为4.98%。

  2.产权交易工作。2021年1-12月,土地出让业务共受理16宗,成交12宗,待交易1宗,已成交项目评估价共计367,029,175元,成交价共计396,829,175元,增资2,980元;

  国有资产转让共受理16宗,成交3宗,已成交项目起始价399元,成交价449元,增资5000元;

  国有资产公开招租项目共受理12个,成交7个,待交易1个,起租价2,621,310.93元,承租价2,641,179.93元,增资19,869元。

  3.“政采云”电子卖场运行情况。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去年7月份,砚山县依托“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建立了砚山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政采云)正式运行,极大的方便了各采购单位开展采购。政采云卖场相比传统采购方式,具有采购周期短、采购效率高、商品对比直观、价格公开透明、参数齐全明晰、便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商品等诸多优势,该平台运行以来,深受各采购单位的喜爱。

  截至目前,砚山县各采购单位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的订单数为1165个,采购金额共计30,200,000元,节约资金3,910,000元,节资率为12.9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1年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没有项目收入,也没有使用项目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44,206.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206.2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226,787.52元对比增加17,418.69元,增长7.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砚人社发﹝2021﹞54号文件,由八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1个人。根据砚人社发﹝2021﹞57号文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46,012.24元。其中:基本支出246,012.2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90,655.16元对比增加55,357.08元,增长29.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砚人社发﹝2021﹞54号文件,由八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1个人。根据砚人社发﹝2021﹞57号文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1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012.24元。与上年日常支出190,655.16元对比增加55,357.08元,增长29.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砚人社发﹝2021﹞54号文件,由八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1个人。根据砚人社发﹝2021﹞57号文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1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3,813.79元,占基本支出的95.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98.45元,占基本支出的4.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中心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012.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190,655.16元对比增加55,357.08元,增长29.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砚人社发﹝2021﹞54号文件,由八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1个人。根据砚人社发﹝2021﹞57号文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5,10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65,782元、津贴补贴支出57,491元、奖金支出8,506元、绩效工资支出41,125元、办公费支出5,030.4元、印刷费支出970元、手续费支出535.11元、差旅费支出1,040元、维修(护)费支出1,096.86元、工会费支出12,729.12元、福利费支出9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4%。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576.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

   4.住房保障(类)支出17,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资产总额27,765.14元,其中,流动资产27,765.14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277,253,668.1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7,225,902.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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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73200201111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909554772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