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承担全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对全县中小河流、农村河道的日常管理工作。2.组织拟定管理和保护河道、湖泊等水域、岸线、河(湖)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河道、湖泊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确权、定界工作;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编制河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审批、验收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工程,参与涉河项目的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河道清淤保洁和涵闸、堤防、护堤林的管护工作;协助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涉水违法案件;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整治;承担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1)聚焦责任落实,认真开展巡河(湖)工作。常态化推进巡河(湖)工作。2020年,全县实施河(湖)长制的河湖库渠共292件,共设置河湖长701名,2020年全县各级河湖长共巡河湖9929次,其中:县级河湖长巡河湖261次,乡镇级河湖长巡河湖3806次,村社级河湖长巡河湖5862次。巡河湖过程中深入分析和查找河湖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促进全县河湖保护工作。
(2)聚焦范围划定,认真落实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行动。一是推进水域岸线生态空间管控。2019年6月,砚山县启动河湖库渠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以来,按照州级要求,2020年5月全部完成清水江、盘龙河、南利河、浴仙湖、差黑海湖、回龙坝水库39件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文本,并于11月6日完成专家评审工作,11月12日在县政务网进行公示。2020年10月启动全县88件小(二)型以上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二是加强水域岸线分区管理。目前,已完成县级河湖库渠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下步将在管理范围划定的基础上,开展重要江河水域岸线保护利用管理规划编制,确保岸线保护得到全面落实。2020年以来共组织213人开展水行政执法16次,拆除违章建筑800平方米,制止了2起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建房屋行为及11起破坏水利工程行为,抓实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工作。
(3)聚焦重点任务,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一是强化湖泊保护与治理。全面落实浴仙湖、差黑海湖“一湖一策”,完成两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公示;积极开展浴仙湖湿地公园规划,2020年8月被省林业和草原局认定为第四批省级重要湿地;实施复兴水库至海子边补水工程,为浴仙湖水生态修复提供基础保障。二是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行动,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各村配备垃圾箱、保洁队伍,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河道湖面漂浮物、垃圾清理工作。全县累计939个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为99.36%,累计939个自然村建立清扫保洁制度及垃圾保洁收费制度,实现保洁制度、垃圾收费制度、村庄专管员覆盖“三个100%”。三是加快推进高效灌溉节水工程建设,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调整种植结构,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和绿色防控力度,降低化肥、农药粗放利用,加强大中型灌区取水、用水、退水监控。目前,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3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50%以上。
(4)聚焦综合整治,认真落实水环境治理行动。一是加强河湖库渠水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实施砚山县公革河阿冇至干河老街段治理工程及砚山县公革河干河老街至松棵段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31.36公里,2020年5月工程完工,2020年12月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完成投资5545万元,河道治理后河道自身及周边的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提升,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二是扎实开展“河长清河行动”。2020年以来组织2398人开展“河长清河行动”102次,清理河道长度161.74公里,清理垃圾、水葫芦、淤泥等2223.84吨。三是持续推进“清四乱”行动。对重要河湖开展“四乱”问题摸底排查,对河湖库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0年发现“四乱”问题3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
(5)聚焦开发利用,认真落实水生态修复行动。一是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为保护好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砚山县开展珠江禁渔、“中国渔政亮剑2020”专项执法等工作,对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电毒炸专项执法,水生物得到良性发展。二是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印发《砚山县珠江红河两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及责任清单,明确年度保护修复具体工作和部门责任,统筹推进珠江红河两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各项任务,以落实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加强优良水体保护、实施最严格水资源保护制度、加强水环境管理、推进流域水生态修复、加强流域生态监测能力建设6个任务为重点,有效保护了珠江、红河两大水系干流、主要支流生态功能。三是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植树造林项目,2020年以来共办理取水许可4件,办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45件,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41.03万元,有效改善了水土流失问题。
(6)聚焦常态长效,加强执法监管行动。一是为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2020年11月,制定《砚山县河道、湖泊、水库清理制度》,现正按程序报请印发实施。二是坚持河湖库渠日常监督巡查制度。2020年11月3日印发《砚山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砚山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县级会议制度等七项制度和县级联合执法办法等三项办法的通知》建立清水江、浴仙湖、差黑海湖、回龙坝水库4个重要河湖库水质监测点,根据丰水期、枯水期、平水期特性,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每年监测3次。三是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以县总河长令第4号印发《砚山县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清水江、差黑海湖、浴仙湖、听湖水库、稼依水库、迴龙水库6件河湖纳入实施范围。其中清水江、稼依水库纳入2020年实施。2020年完成清水江(公革河)生态河道治理项目,在河道两岸种植柳树,提升沿岸绿化,构建沿岸生态景观带,努力打造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的乡村田园风光,加强差黑海湖、浴仙湖、听湖水库、稼依水库、迴龙水库日常监管,持续开展河长清河、清四乱行动。2020年10月26日,清水江、差黑海湖、浴仙湖、稼依水库、迴龙水库5件河湖被评定为县级美丽河湖并公示,10月29日,清水江、稼依水库被评定为州级美丽河湖。
2.项目建设工程开展情况
一是砚山县公革河阿冇至干河老街段治理工程。工程于2018年11月22日开工建设,2020年5月20日完工,完成投资2350.95万元。共完成河道治理6.103km,两岸治理堤防长10.72km。拆除重建灌溉取水闸5座,2020年12月2日通过完工验收。
工程实施后,洪涝灾害得到有效解决,河道行洪能力得到明显增强,防洪标准从5年一遇提高到10年一遇,有效地解决沿河两岸农田受淹的问题,通过河道治理,保护人口2.0万人,保护农田1.5万亩,提高了沿河农户生产积极性,促进者腊乡克丘村委会及干河乡干河村委会两个乡两个村委会137户贫困建档立卡户555人收入增加。
二是砚山县公革河干河老街至松棵段治理工程。工程于2018年11月26日开工建设,2020年5月22日完工,共完成河道治理10.51km,拆除重建拦河闸1座,拆除重建机耕桥4座,2020年12月1日通过完工验收。
工程实施后,洪涝灾害得到有效解决,河道行洪能力得到明显增强,防洪标准从5年一遇提高到10年一遇,有效地解决沿河两岸农田受淹的问题,通过河道治理,保护人口0.8万人,保护农田0.7万亩,提高了沿河农户生产积极性,促进干河乡干河、卡吉两个村195户贫困建档立卡户973人收入增加,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河道两岸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吸引大量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入驻开展高原特色农业种植,通过河道周边土地集中流转种植、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增收,促进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
三是砚山县者腊乡六诏老坝应急除险项目。
项目于2019年5月20日开工建设,2020年3月工程全部完工,完成土方开挖7660.4m³,土方回填4603.09m³,M7.5浆砌石953.19m³,干砌石换填667.1m³,预制块铺筑146.74m³,完成投资109.25万元。工程实施后,有效解决了下游农田灌溉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单位名称由砚山县河道管理局变更为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没有安排“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4.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没有安排项目收入,也没有安排项目支出,未产生项目支出绩效,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15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9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5.9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5.9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5.9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卫生健康(类)支出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5%。主要用于医疗、公务员补助、生育、工伤、大病保险;
2.节能环保(类)支出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
3.农林水(类)支出97.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水费、电费、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相比,无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资产总额287.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7.82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流动资产减少79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到公革河三期、公革河四期项目履约保证金245.67万元,银行存款增加;六诏水库项目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额度返还312.75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减少;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11.68万元,合计减少7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0年未发生项目支出,项目收入支出集中在主管单位水务局核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