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2.负责全县水旱灾害防御组织协调和保障。
3.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预防治理。
4.负责全县水利规划和建设。
5.负责全县小(1)型及以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指导小(2)型及以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6.负责全县农村供水保障。
7.负责全县水行政执法、水事纠纷调处、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审批、法制建设以及普法。
8.负责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
9.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2020年县级下达我局固定资产目标任务20000万元,截至12月底,在库续建项目2件,新开工项目1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88万元,其中一季度完成4000万元,二季度完成1315万元,三季度完成395万元,四季度完成1078万元。一是续建项目。补佐水库工程:为小(一)型水库工程,总库容306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6960.49万元,于2017年11月7日完成招标,2018年8月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9月底完成项目SPV公司组建,10月签订项目合同,截至2020年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6960万元,其中2020年完成2512万元。六诏河至砚山县城连通工程:项目总投资2770.07万元,于2019年12月16日开工建设,至2020年12月底完成管道安装19.6km,累计完成投资2770万元,其中2020年完成投资2270万元。二是新开工项目。阿三龙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2006万元,于2020年2月27日开工建设,至12月底完成渠道开挖4.9km,浆砌石衬砌4.03km,完成投资2006万元。店房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于2020年4月完成招标工作,12月21日开工建设。三岔河水库、平远镇木瓜铺5万亩高效节水项目、阿猛镇高效节水项目、稼依河袁家桥~倮朵段治理工程、八嘎河治理工程等5件PPP项目,已完成投资协议签订,合同谈判,于2020年2月25日集中开工。三是前期项目。2020年,重点开展水源工程前期工作项目3件,项目估算总投资25376.51万元。秧田冲水库工程:小(一)型水库,总库容153万立方米,可研报告已通过州级审查,完成节地评价工作,用地预审已报上级部门待审批,估算总投资11567.51万元。六合水库工程:小(一)型水库,总库容230万立方米,可研报告已通过州级审查,已完成节地评价工作,用地预审已报上级部门待审批,估算总投资11000万元。
2.防汛抗旱工作扎实开展。2019年全县降雨总量为1140.4毫米,2020年仅有941.9毫米,比去年同期下降17.4%,比历年同期下降4.9%。特别是平远地区库塘蓄水严重偏少,回龙坝、丰收、莲花塘、稼依等水库今冬明春供水困难。抗旱方面:今年,前期有所干旱,农作物不同程度受旱,造成部分人畜饮水紧张,我县及时采取措施应对旱情。一是做好水库蓄水分析。制定全县应急供水方案,并以文件印发各乡镇、水库管理执行贯彻执行,切实抓好水库农业灌溉、人畜抗旱供水管理工作;二是针对旱情出现的饮水困难及时编制抗旱应急实施方案,实施了平远镇回龙片区、盘龙乡法土龙片区、八嘎集镇三个片区应急供水项目,总投资110万元,解决了1.5万人饮水困难问题。前期实施了盘龙乡法土龙片区、平远镇回龙片区、八嘎集镇3个片区抗旱应急供水工程,解决了1.5万人出现饮水困难。后期针对平远、稼依、阿舍片区旱情发展趋势,实施砚山县2020年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工程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实施白牛厂汇水外排水源对平远地区进行应急供水,解决平远镇区、阿三龙片区、回龙片区应急供水,工程估算总投资1155.95万元,解决6.9万人的用水困难问题;二期实施解决莲花塘片区、大白户片区、阿舍片区、稼依片区应急供水,估算总投资1367.86万元,解决4万余人的用水问题。目前,一期工程正在实施。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加强与农科、应急等部门沟通对接,抓好全县旱情统计上报工作。防汛方面:一是及早动手,做好防汛检查。为增强防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4月初就组织防汛检查,按照查细、查实、查全的要求,对全县所有水库、坝塘等度汛工程进行大检查。汛中,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了检查抽查,并对汛前、汛中检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和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今年共实施防汛应急处理项目10件,已完工,总投资73.4万元。二是认真组织,落实防汛责任制。根据各级领导变动的情况,及时建议县政府对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进行了调整和补充。进一步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落实100件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做到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把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水库、每一个坝塘。编制完善5件中型、12件小(一)型、84件小(二)型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编制和审批及县级、11个乡镇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编。5月起,实行24小时值班,并建立了雨情、汛情通报和联络制度,切实做到信息传达畅通,准确及时。三是出现险情,及时抢险。水务局成立4个防汛应急抢险组,在汛期暴雨期间,全体干部职工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那里有险情就奔赴到那里,今年没有出现垮一库一坝,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河(湖)长制工作扎实推进。2020年,全县实施河(湖)长制的河湖库渠共292件,共设置河湖长701名,今年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履职尽责,深入开展巡河湖。2020年全县各级河湖长共巡河湖9929次,其中:县级河湖长巡河湖261次,乡镇级河湖长巡河湖3806次,村社级河湖长巡河湖5862次,巡河过程中深入分析和查找河湖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有效解决河湖存在问题。积极开展“河长清河行动”,促进全县河湖保护工作。共组织1938人开展“河长清河行动”75次,清理河道130.04公里,清理垃圾、水葫芦等186.64吨。二是抓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19年6月我县启动设县级河湖长的39件河湖库渠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清水江、盘龙河、南利河、浴仙湖、差黑海湖、回龙坝水库6件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其余33件今年5月已完成河库管理范围划定文本,正准备专家评审。三是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加大石漠化综合治理、坡耕地、重点小流域治理、河道生态治理等专项工作。开展浴仙湖湿地公园规划,今年被省林业和草原局认定为第四批省级重要湿地,实施复兴水库至海子边补水工程,为浴仙湖水生态修复提供基础保障,着力构建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四是持续推进“清四乱”行动。今年对重要河湖开展“四乱”问题摸底排查,发现“四乱”问题32个,问题已整改销号29个,其余3个正在整改中。6月底对云南省“清四乱”专项行动遥感影像解译疑似问题清单31个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存在1个乱建问题,7月已整改销号。组织213人开展水行政执法16次,拆除违章建筑800平方米,制止了2起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建房屋行为及11起破坏水利工程行为,抓实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工作。五是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按照《文山州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和《砚山县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的工作要求,经评定,我县清水江、差黑海湖、浴仙湖、稼依水库、迴龙水库5件为美丽河湖。完成公革河生态河道治理,河道两岸种植柳树,提升沿岸绿化,构建沿岸生态景观带,打造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的乡村田园风光。六是加强流域生态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清水江、浴仙湖、差黑海湖、回龙坝水库4个重要河湖库5个水质监测点,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每年监测三次,目前已完成1次水质监测。按照规划建立了河长制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启用河湖卫士APP,实现巡河过程可视化,问题发现处理快捷化。
4.水库管理工作持续加强。一是全面加强水库管理工作。加强水库管理单位队伍建设,针对水库管理单位中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岗位,让一些年轻骨干走上管理负责人岗位,做到人岗相适,切实解决部分水库管理单位存在的思想固化、思维固化问题,不断强化水库管理,提高供水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财务日常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对水库管理单位开展财务检查,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坚决纠正在财务管理中发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督促水库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财务和会计制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纪律作风建设和反“四风”各项部署,规范财务管理。二是认真抓好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中共砚山县委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县编办、财政局、县国资局、县人事局和县社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力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目前,全县9个水库管理所整合为2个水库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从2020年1月起,退休职工和在职在编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供养,19名编制外合同制工人已按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安置,解除劳动合同,从根本上实现了事企分开,理顺了水库管理关系。水利资源资产整合工作,州水投公司与砚山县人民政府签订水利资源资产整合合作框架协议,目前正开展水利资产和经营管理权移交,下步,我县与州水投公司在资源资产整合中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开展水利建设项目,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三是认真履行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强监管。今年以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全面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全县72件小(2)型以上水库开展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其中:中型水库4件,小(1)型水库9件,小(2)型水库59件。对水库大坝逐个”把脉”、“问诊”,及时发现我县72件水库大坝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整改,为确保工程防汛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5.水资源管理持续加强。一是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在“三月法制宣传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文山州水工程管理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60余人。二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推进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研究,分解了11个乡镇“三条红线”控制指标,配合省、州完成了7个国控点的建设,完成了砚山县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已完成县级验收。三是加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我局将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作为项目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重要依据,对不符合规划的取水项目、未开展水资源论证的项目、超过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可能引发水事纠纷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对不按照取水许可审批规定取水和退水的用水户坚决叫停取水;对超过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暂停项目新增取水。截至目前按法定程序审批取水许可3件。四是抓好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和水事纠纷调处工作。我县制定了执法巡查制度,对重点水源点、水库或水事易发地区进行多次巡查,对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不能协调处理的进行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发生水事违法案件7起,都已现场处理完毕。五是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460号令,切实加强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全年,审批取水许可3件、水土保持方案37件,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34.28万元。
6.脱贫攻坚饮水保障持续加强。一是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饮水安全保障不反弹。今年以来,按照《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紧紧围绕水量、水质、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个脱贫指标,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情况进行了多轮次的排查、检查。同时,加强与各乡镇政府的沟通对接,全力抓好全县农村饮水保障动态管理工作,全县未发现和未收到饮水安全保障不达标问题。二是巩固脱贫成果,抓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实施201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于2020年4月全部完工通水,共新建和改造自来水工程22件,完成投资2232.76万元,全县10个乡镇24个村委会79个村小组9427户41618人用上了清洁干净的自来水,其中建档立卡户1252户5498人。实施砚山县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净化设备安装工程,工程于2020年7月动工,9月完工,完成投资150万元,全县2个乡镇4个村委会2436户10503人饮用水水质达标,其中建档立卡户249户1078人。全县水质合格率提升至76.6%,达全州平均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运行正常。针对全县462件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全面落实了农村饮水“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同时印制农村饮水安全明白卡、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责任牌、供水服务承诺3000余份,张贴于各自然村显眼位置,提高群众知晓率,接受群众监督。针对水窖周边环境卫生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做好水窖周边环境清扫工作,逐步消除水窖卫生脏、乱、差现象。同时印发饮水安全明白卡和小水窖建后运行管护手册共8.34万册,充分调动各乡镇党委政府、挂包单位及帮扶责任人的力量,指导农户管好、用好水窖,确保水质卫生安全。全县476件自来水工程,已正常收缴水费的475件,因水源枯竭、整村搬迁等问题尚有1件未正常收缴水费,水费收缴率达99.7%。
7.扎实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我县共涉及小水电整清理整改一座,为阿香电站,目前,“一站一策”实施方案已经报州级批复备案,并按照“一站一策”工作要求已全面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建设、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审批等各项整改建设内容工作,已通过州级验收销号。
8.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扎实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今年3月,召开了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20年的党风廉政工作全面部署安排,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机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督促,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水利建设、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以作风为突破、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以监督为关鍵、以纠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源头上的预防和治理反腐败的力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贯彻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砚山县水务局,与上年相比减少4个,减少的单位分别是砚山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砚山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砚山县听湖水库工程管理局。原因是年中机构改革,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砚山县迴龙水库管理中心、砚山县丰收水库管理中心 ,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3个单位无预算编码,所以2020年暂时并入水务局本级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砚山县水务局(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1211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4.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长3034.09万元,增长33.41%,原因是新增阿三龙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净化设备安装工程、新增农村饮水保障工程、公革河三期工程等涉农整合项目经费,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925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4.53万元,占总支出的16.05%;项目支出7766.08万元,占总支出的83.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长1002.57元,增长12.30%,原因是年中机构改革,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砚山县迴龙水库管理中心 ,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3个单位无预算编码,所以2020年暂时并入水务局本级核算,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所以本年支出比上年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砚山县迴龙水库管理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4.53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长267.69%,主要原因是年中机构改革,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砚山县迴龙水库管理中心 ,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3个单位无预算编码,所以2020年暂时并入水务局本级核算,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所以本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38.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等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66.08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长0.26%,主要原因是新增五谷冲水库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7766.08万元,其中五谷冲水库423.88万元、砚山县阿三龙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600万元、砚山县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358.1万元、砚山县新增农村饮水保障工程88万元、砚山县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净化设备安装工程150万元、砚山县公革河阿冇至干河老街段治理工程(三期)797.6万元、砚山县公革河干河老街至松棵段治理工程(四期)972.12万元、阿香水库129.31万元、布革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00万元、以那嘎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63万元、永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51万元、维摩石漠化高效节水灌溉项目771.99万元、黑所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28.01万元、维摩乡农田水利整乡推进项目1.31万元、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项目110万元、防汛应急处理项目42万元、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5万元、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50万元、偿还民营企业项目290.6万元、水利部督察暗访整改项目4.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7.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9%。与上年对比增长9.34%,主要原因是新增砚山县新增农村饮水保障工程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水利部督察暗访整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死亡抚恤;
4.卫生健康(类)支出1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生育、大病保险等;
5.节能环保(类)支出37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日常公用经费、河道治理员工资等;
6.农林水(类)支出778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日常公用经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9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54.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4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1.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费待清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24万元,下降2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217.39%,增加的原因是为完成脱贫攻坚饮水保障,燃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9万元,下降66.8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费待清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万元,占78.6%;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占21.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行政、水利工程建设、饮水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务局上级部门对工程建设检查、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办公费、专用材料费、邮电费等未报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5.5万元、印刷费3.10万元、水费1.25万元、电费1.98万元、邮电费1.36万元、差旅费2.35万元、维修费3.78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专用材料费0.12万元、劳务费3.54万元、工会经费8.0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1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8520.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79.38万元,固定资产741.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37.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支付五谷冲水库、补佐水库工程款。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